對於候選人是不是基督徒,其實已經不是許多基督徒考量是否要選他的因素,
民主政治下的投票行為,已經不適用一個單一的因素作為考量是否要投票給他的唯
一原因。
但當候選人或政治人物是基督徒時,通常是很讓教會覺得光榮的事,但教會也
常常處在兩難之間,就是當這些人的行為與聖經的價值觀相異時,教會究竟要如何
回應,是要積極的表達教會的立場或者是不聞不問?但許多時候似乎是沒有回應、
或者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不知道是對政治人物的特別優待(這似乎是他們
可以不必按聖經的價值而活),還是教會不敢得罪這些政治人物?
為什麼這麼提呢?是因為從以往李總統參與佛教、民間信仰的活動,到最近總
統大選有關的兩件事,一是總統候選人連戰自稱為基督徒(媒體報導高二時受洗)
,但行為卻常常去各種不同宗教、民間信仰場所參拜,這似乎是明顯與聖經的教導
相異;二是副總統候選人朱惠良也常參與國會的基督徒聚會(據論壇報一月初報導
),但情人節當天卻扮成女同志,表達對同志的諸多認同,這兩件事明顯的與聖經
所傳達的價值觀或教會所秉持的態度出入很大。
為什麼要挑政治人物的態度,正是因為是政治人物,所以他們帶來的正面及負
面的印象都會比一般基督徒更強烈,所以教會對這些政治人物的態度、言行,是更
需要以更嚴謹的態度來面對。
基督教會(特別是更正教)在現代世界中大概都不敢執行「教會紀律」,或許
不要說的那麼嚴重,「弟兄相勸」的美德在現代教會也是少見,我們從教會的教導
許多時候都常常是用愛心互相包容啦,但往往卻忘記了上帝的公義,當然我們不敢
代替上帝審判什麼,但教會的傳道人、長執卻有更多責任去勸勉我們的弟兄姊妹,
特別是這些政治人物,當然也包括常上媒體的公眾人物,一方面幫助他們瞭解聖經
的教導、另一方面也讓他們知道教會對一些事物所抱持的立場態度。我想這一方面
是幫助這些公眾人物在信仰上的成長,也是真實的關懷我們這些常在媒體前的弟兄
姊妹不涉入一些不合宜的活動當中。
或許有人認為這沒什麼,特別是這些政治人物,他們有特殊的需要,或者為了
選票的原因,他們可以有一些特別的行為是不受聖經規範;但教會豈不應該有與世
界不同的價值觀,當我們活在這個世界時,常常不是被這個世界的價值所影響,就
是來影響這個世界。但當我們成為基督徒,豈不是被呼召過一個與這世界不同價值
觀的生活,主耶穌也不是如此的期待我們,呼召我們成為世界的光,照亮一切在黑
暗中行走的人嗎?
(本文作者畢業於東海大學政治研究所,現任東海大學校牧室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