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屬靈恩賜(兼神蹟)

作者:太醫

  如何面對恩賜這個問題,大概是每一個有追求的基督徒都免不了要處理的。

  高中的時候第一次開始思想這個問題:為什麼聖經裡記載的那些醫病、趕鬼 的神蹟現在幾乎都看不見了?耶穌不是應許過信祂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嗎?不 是說他們手能拿蛇、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嗎?我問 過當時的輔導,所得到的答覆幾乎不外說神蹟是有時代性的,在那個信仰剛剛開 始傳播、教會初初形成的時候,需要藉著神蹟來印證所傳的道是由神來的。經過 幾十年,神的啟示已經完整地被記載下來了,也就是現在新約中的各卷,人們對 於記載在聖經中神啟示的權威性,可以通過各種用來檢驗聖經的方法和信徒親身 的經歷來確認,所以神就不常用明顯地超自然的事蹟來作佐證了。

  我一直很不服氣,心想有可能是因為教會已經習慣了沒有神蹟的日子,所以 不認真看待耶穌的應許;或是傳道人普遍不這樣追求、甚至信心太小不認為自己 能經歷神的應許;或者教會在行為或教導上有什麼地方偏離了神的心意,才造成 目前這種不但神蹟稀少,並且不冷不熱、常常顯出虧欠的光景。

  我暗暗地以為只要對主的話有信心、態度認真、熱心愛主,耶穌所說那些神 蹟、方言、醫病、趕鬼的事必然還會應驗在今天的信徒身上。

  直到今天我還是相信這些事是可能發生在任何一位信徒身上的。但跟以前不 一樣的是:以前我認為這些事是要應驗在「好」基督徒身上;現在我知道「好」 信徒不一定會經歷這些事,差勁的信徒卻有可能得著這樣的能力。福音書裡記載 耶穌曾說到那日有許多人要對祂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醫病趕鬼嗎 ?」,而耶穌對對他們的回答是「我不認得你們,你們這些做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明顯有一些人在耶穌眼中看為做惡的,卻有奉祂名醫病趕鬼的能力。

  我慢慢地了解這屬靈的恩賜是祂按自己的旨意分配的,主權在祂。需要神蹟 的時候,祂會藉著人行神蹟:醫病也好、趕鬼也好、其他的特殊事蹟也好(比方 移山、履水)。祂能分給某個人一種的異能,讓他藉這個能力來做工;不過大多 數時候,祂所給人的特殊恩賜卻是看起來一點也沒有違反自然律,表面上看一點 神蹟的味道都沒有的。

  這一生中祂使我許多次重要的考試都順利得出奇,考試的題目與成績都超乎 尋常,以致讓我獲得小兒科醫師的資格,好藉著這份恩賜來做一些祂的工,就是 一個例子。我有沒有超自然的的屬靈恩賜?沒有。不過我經歷過祂醫治的事蹟, 一次;那是一次神和我之間往來的經驗,沒有藉助其他人;那次經驗讓我知道祂 親自醫病的恩典仍然沒有停止,只是他擁有絕對的主權,讓誰經歷與要分派誰經 常性地具有有這項能力,而非我們向祂討就能討得到的;這次經歷也使我知道祂 體恤顧念我這個人的無知,讓我經歷祂親自的醫治。

  告訴你也許會讓你覺得好笑,神那次醫治的並不是什麼重病或是絕症,而是 一個小小的香港腳。(請記得,我好歹是受過完整的醫學訓練;是不是心理作用 或自然痊癒我能夠分辨。等一下你還會看到我對祂有點近乎失禮的客觀態度。)

  既然神在今天仍然行神蹟,為什麼我們每個信徒不能天天都看見神蹟,用神 蹟來證明、來幫助傳道呢?理由很很簡單:規律性地出現、或是可以按照特定規 則必然發生的事就不會被視為神蹟了。假若基督徒都能按手在病人身上病就好了 ,這種現象就會被歸為自然法則之一,沒有人當它有什麼神奇了。

  如果你覺得這個理由有點像玩弄文字遊戲,我可以告訴你另外一個理由:許 多人會因為要得到好處而信神,正如當年吃餅得飽的人要跟隨耶穌一樣;另有一 些人會像行邪術的西門那樣,為了掌握行神蹟的能力而付代價追求 ── 這些都 是神不樂見的。

  我想更重要的理由是:神是這個宇宙的老闆,自然界的規律是祂所制定掌管 的,祂有權力不受自然律的約束,也有能力做出超乎自然法則的事,但他不會動 不動就做這樣的事,更不會隨便交給人這樣的能力讓他能任意行使。設想有一個 主管定了規則之後自己卻隨便高興時就違反一下,或是給予幾個人特權讓他們可 以不遵守,這個是不是不太妥當啊?

  更進一步,神說祂自己是「自隱的神」,也就是說祂不喜歡用顯赫的方式來 強迫人面對祂,向一般人祂是自我隱藏的;祂要人發自內心去尋求祂、渴慕祂、 愛祂,然後祂才顯現、跟他交通、與他合一;祂不用神蹟來強迫人或吸引人來稱 呼祂主,也不拿恩賜當獎賞來吸引人親近祂(好比有的父母企圖用金錢收買子女 的愛那樣)。祂知道祂自己比祂的恩賜更寶貴;祂要給的是祂的愛和祂自己;恩 賜只是祂給人為祂去做工的傢伙。

  聖經上的確是勸勉人要切慕屬靈的恩賜,不過很多人都只看到這裡為止,卻 不去想一想為什麼要勸告、甚至催促人切慕屬靈的恩賜。為什麼要切慕屬靈的恩 賜呢?答案是因為要為主做工,還有要造就信徒本人。有些恩賜主要的功用是在 能做見證、能幫助人,可以說是做工需要的特種裝備;有些恩賜的功能是造就信 徒本人。哥林多教會裡會眾說方言的恩賜就是後者的例子。

  聖經上說屬靈恩賜中最大的是做先知講道,並且要聖徒切切地追求這個恩賜 ;聖經上也同時說到要追求愛,因為如果沒有愛,一切工都是白費,一切做工的 恩賜也是與得恩賜的人無益。我們能不能真真地體認到「切慕屬靈的恩賜,實在 應該是由切慕為主做工和渴慕受造就而來」,並不是只想把恩賜拿到手,或是有 其他更隱藏的目的 ── 這樣的心理會造成追求態度的偏差,也會造成得到恩賜 後可怕的驕傲 ── 如果你不會用電腦,也不按照它的特長使用它,為什麼要求 擁有一部超級的電腦呢?

  至於說方言的恩賜,我有一個道理想要分辨。今天很難看得到五旬節的那種 方言。聖經上說那次他們是按著聖靈的恩賜「說起別國的話語」,而不是說一種 類似重複著發出 balabala babalababa 那種聲音的唇舌動作。吳勇長老有一次 被聖靈感動,用流利的粵語講道;他平常幾乎完全不會說粵語,那次聚會的幾天 裡在講道時聖靈就給他恩賜,用流利的粵語講道,聽道的人以為他個是粵語人; 但是講道完畢,下了講壇這個能力就收回了。

  這種說方言的恩賜是為了做工時的需要賜下的,與哥林多教會裡那種造成聚 會時混亂的方言大概不同,因為保羅說這些說方言的是在造就說的人自己。如果 神給我這兩種方言裡的任何一種我都會很興奮,但我知道給的主權在神,也知道 初代教會當日需要從說方言中得的啟示與感動今天通過讀經、默想、禱告都已經 更豐富、更完備地賜下了;神不會藉著方言啟示我聖經上沒有的新道理,也從不 曾聽人說他是藉著說方言來明白聖經的。

  說方言造就自己的功能我相信有的時候神還會使用,但聖經上從來沒有把說 方言當成一種獎賞或是一種普遍性的資格認證(除了哥尼流加的人)。因此我願 意經歷神主動賜下的方言,卻不求祂非得給我不可,就如同那些醫病趕鬼的恩賜 一樣。如果有一天我說方言了(那種非人間語言的方言),我要檢查從之而得的 造就,這是根據聖經檢驗這種方言真假的唯一標準。

  我願意為神做工,也希望得到更豐富的造就;但給我什麼恩賜(工具)去作 工,用什麼恩賜來造就我,那是神憑著祂自己的智慧和慈愛來決定的。希望我能 說得明白︰雖然我喜歡爸爸口袋裡的寶貝(他的小記事本、他的小卡片、他的梳 子),但是我愛的是爸爸;之所以會喜歡那些寶貝是因為愛爸爸的緣故,才喜歡 那些屬於爸爸的東西;別人同樣的那些東西我就沒興趣了。羨慕恩賜也是一樣因 為愛神的緣故,而不是對那些恩賜本身有所嚮往。

  有一點心理上的小事需要稍微補充一下。許多信徒在追求屬靈的恩賜時,潛 意識裡有一點是想要得著增強信心的特殊根據。這原是頗值得同情的,因為每天 面對這麼多的壓力和試探,如果能有無可抵賴的經歷支持自己堅守神的吩咐多好 啊!可是神不常給我們走這條捷徑。祂要我們在道理上有深刻的理解,有分辨的 能力,在各樣事上體認祂的同在與信實,把信心建立在對祂深刻的認識上,而不 是在祂所行的某一件事情上。

  要知道邪靈也會行奇蹟的,靈異的事並不能說明伴隨的信仰是正是邪。信仰 沒有捷徑可走,但是神會親自導引和保守那誠心愛慕祂的人。記得我曾經做過一 次禱告,很坦白的禱告,內容也許會讓人吃一驚。但我知道神不但有雅量聽,而 且也照實我的光景,親自引領保守了。

  那次禱告的情形是這樣的 ──

  我感覺非常需要一個確切的把握,讓我知道真有神,而且祂真的聽我禱告。 於是我向神求一個無法 deny 的神蹟。什麼事情才算無法 deny 的神蹟呢?近視 眼突然好了?桌上的東西突然不見了?都不夠好。(大五的時候眼科老師提到過 一個 500度的近視自己好了的例子。桌子上的東西不見了可能是幻覺或者某種戲 法。)想來想去,終於想到最好的辦法了,就是求祂將我的體重在禱告當兒瞬間 減輕十幾、二十公斤。這絕不會是自然發生的事,也不可能是幻覺,也沒有任何 聽說過戲法能夠辦到;而且還可以毫不痛苦地減肥。於是我向祂禱告說只要祂為 我做了這件事,我就相信。

  剛說完這些,頭腦馬上就活動了:我怎能證明這不是躲在天花板上有個外星 人偷聽了我禱告的話,用它們外星的科技來成就的啊?所以接著我就跟神禱告, 說即是事就這樣成了,我也無法證明宇宙間真的有神,更不能確定這是神聽我禱 告所行的神蹟。

  這件事上,我跟神說老實話,不怕祂動怒。祂也的確是耐心、慈愛地帶領我 ,慢慢熬、慢慢熬地使我認識祂、並且也在同時改變著我。認識祂、進入祂裡面 ,比掌握祂的小皮夾或信用卡實在得多了。(你應該知道小皮夾、信用卡指的是 什麼吧!) (本文作者為加拿大溫哥華北美浸信會信友堂基督徒,職業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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