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 病 毒
文:rebacca1

※ 腸 病 毒 臨 床 症 狀 ※

潛伏期約為三至五天,大多數感染者,並無臨床症狀或臨床症狀極為 輕微,而大部分病例過了幾天之後即會自然痊癒。典型症狀為口腔、 手掌、腳掌出現水泡、潰瘍,可能合併發燒。病程為七至十天。極少數 個案,有可能發生無菌性腦膜炎、腦炎、心肌炎、心包膜炎、肺炎、麻痺 等併發症,尤其新生兒及小嬰兒感染者偶而會發生電擊性病毒性休克症 候群,侵犯多種器官,死亡率很高

※ 腸 病 毒 診 斷 及 治 療 ※

  1. 只有經由實驗室檢驗,才能確定診斷是由何種腸病毒引起,但是, 病毒之分型對於治療並無助益。
  2. 絕大多數症狀輕微者,予以症狀治療即可。對於極少數有併發症之 個案,則採對症療法。請洽可信賴之小兒科醫師診治。
  3. 病患於身體免疫力克服感染後即逐漸康復,但病毒仍可經由糞便排 出,持續數周之久,而致感染他人。
  4. 如出現持續或反覆高燒、嘔吐、嗜睡、不安、意識不清、活力不佳 、咳嗽、呼吸急促等非典型症狀,或有任何疑義,請儘速就醫。
  5. 有關免疫球蛋白之使用,因其效果尚在試驗階段,同時必須考慮其 可能之潛在危險,故應由醫師審慎評估。
  6. 腸病毒感染後,免疫力可持續一段時間;對於不同型之腸病毒,亦 可有短期之交叉免疫。
  7. 有關例行預防接種之問題,特別是兩個月大嬰幼兒,請於接種前洽 請醫師審慎評估。

※ 腸 病 毒 預 防 方 法 ※

  1. 目前腸病毒中除小兒麻痺病毒外,沒有疫苗可供預防。
  2. 請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不要與疑似病患接觸。
  3. 家中如有病患,症狀輕微者,請在家隔離,以免傳染他人。並請多休 息,適當補充水份。
  4. 加強個人衛生,請常洗手。
  5. 加強居家環境衛生及通風。
  6. 如有學童罹病,應建請家長予以請假暫勿上課,以免傳染其他學童。
  7. 目前並無證據顯示腸病毒導致胎兒先天性畸形之可能,但孕婦須避免感染 ,以預防生產時感染給新生兒。

※重症患者之治療※

---除例行性診療外,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History

二、Present illness

三、Physical examination

四、Laboratory Examination

五、Treatment

(一)使用IVIG(靜脈注射免疫球蛋白)的適應症:
HFMD&Herpangina
1.小於24個月而且正在發燒合併有以下疾患之一者:
(1)急性腦炎或類似小兒麻痺症(Acute encephalitis)
(2)急性心肌炎(Acute myocarditis)
(3)呼吸困難(SOB)
2.臨床醫師視病情危及而有需要者
建議劑量:1gm/kg,靜脈滴注12hr,一天一次,共兩次。
(二)氣管插管適應症
1.呼吸衰竭
2.呼吸暫停
3.需要腦急救者應症滴注12hr,一天一次,共兩次。
(三)CNS處理
1.Indication預期腦壓升高者
急性腦症
高者應症滴注12hr,一天一次,共兩次。
2.Management應症滴注12hr,一天一次,共兩次。
會診神經科醫師
建議:
a.過度換氣術
b.頭保持中線
c.考慮置放顱內壓偵測器維持ICP<15mmHg
d.中央靜脈壓CVP至少維持4mmHg
e.視情形使用mannitol或glycerol
視情形使用mannitol或glycerol5mmHg腹A共兩次。
(四)CV處理
1.EKG monitornitol或glycerol5mmHg腹A共兩次。
2.EKG+CXP+Echo
3.Take BP、HR qh
4. Keep systolic BP   >60 mmHg
                                               >70 mmHg(infant)
                                               >70+年齡×2mmHg(child)
5.會診CV
6.視情形考慮使用強心劑、利尿劑及血管擴張劑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