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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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紧急灾难,不能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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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乌骨猪>问:「前几天在看本书, 书上写到说某教派成员,教意规定不能输血,请问有这回事吗??如果是真的,那如果遇上紧急灾难,需要输血活命的话,又该如何??」

经文根据:创世记9章4节『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答:「遇上紧急灾难,不能输血...」这个定规不是所有的基督教都有的,各因其立论点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释。有很多事情,文化,宗教,仪式所代表的,是一个人对生命的价值观与意义。我们只能更多体谅与接纳,不管我们自己觉得那是对错的问题,对他们则否。

就如战争的时候,团旗倒了,去接而站立的人明知道自己将成为下一个鲜明的弹靶,却乐意让团旗站立而人死。很多时候,人类会为了她他所信仰的价值而毫不犹疑的坚持,不管是否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先从中国过去的美德,文天祥,忠臣不侍两国;烈女上吊,贞女不事二夫。若这样的美德标准应该引申到适用于每一个人,则改朝就全国百姓也该死了。

现来谈,输血的看法,虽然,耶和华见证者对基督教是异端,是错误的信仰。我们可以尝试透过了解别人的推论,也可以帮助自己看到自己的盲点与懦弱。

-1- 动物的肉可以吃,血不能吃。
-2- 人的肉不可以吃,所以,人的血更不能喝与吃。
-3- 动物的血者熟也不能吃,更不能生饮。人的血当然更不能生饮了。
-4- 输血,代表您 [生饮]了人类的血,比吃还要过分。


其实,在大环境大多是佛教徒的我们,很少听到,佛教徒不输血的。 -1- 佛教徒不能吃肉,更不用说到吃动物血或人类的血与肉了。 -2- 慈济医院,要求所有的住院者都要[吃素],却在手术时,给人[吃血]。 -3- 如此一来,您会发现,指责别人容易,要求自己全守律法很难。

每个人都有权利为她他自己的信仰,付出生命的代价,或者作出傻事。不管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或者阿拉伯的人肉自杀炸弹。到非洲当医生的史怀哲,或者台湾深山的神父,他们的一生也是为信仰而付出。若有和尚跟我说,他已经守戒五十年了,不要为了救他的性命而让他破了戒。我会体谅的。就如您所问的,有人为了信仰而不愿[破戒](输血),

我个人是建议用体谅与敬佩的眼光看待他们吧,先不要急着定罪他们。

我们所接受的文化传统,生命价值与信仰也都需要我们亲自的厘清与肯定的;不是凡事都合乎真理的,也不全都合乎常理的。例如,我们尊重和尚因为信仰不吃肉,我们却无法接受基督徒因为信仰而不拿香拜祖先,定罪他们不孝!?而没有实际用科学态度去考察与统计,到底基督徒是否实际上比较孝顺??我们容易受困在自己有限的思想架构与框框内去说别人错,迷信,不理性。却很少去明辨,到底真正的意义与价值是在哪里??

我深深盼望,我们能更多学到,或者寻找到真正有价值的信仰与坚持。让我们的一生,活的开明,体谅,又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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