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我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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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說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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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is the judge?」
「The judge is God.」
「Why is he God?」
「Because he decides who wins or loses. Not my opponent.」
「Who is your opponent?」
「He does not exist.」
「Why does he not exist? 」
「Because he is a mere dissenting voice of the truth I speak! 」
-The Great Debaters (2007)

記得,在「英美詩」的課堂上,提到關於美國詩人托爾森(Melvin B. Tolson)的詩集。只見台上教授舉起托爾森的著作不停讚嘆著,激動的嘴角沾上了一點雪白的口沫,花了一節課也說不完交織複雜、充斥註解的Harlem Garden。我那時想著,還是少碰他的詩為妙。

看過了《激辯風雲》,我才重新認識了這位熱血沸騰、機智雄辯的詩人。莎士比亞說過,「千萬人的失敗,都有是失敗在做事不徹底;往往做到離成功尚差一步就終止不做了。」那不放棄的,往往能夠有骨氣的擁抱失敗,屢仆屢起。這部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是丹佐華盛頓第二次親自執導的電影,更由名主持人歐普拉監製,描述籠罩在種族歧視陰影之下的1930年代,一個在德州萊利黑人大學(Wiley College)的學生辯論團,是如何在托爾森教授的訓練和帶領下,突破重重萬難,脫穎而出。

牽扯到美國黑人奴隸制度的歷史背景,《激辯風雲》充滿了政治、歷史和文化色彩,也道盡黑人從過去好幾百年以來,受盡凌虐的血淋淋過往和見證。這樣性質的電影,讓我想到台灣近期上映的《姊妹》(The Help)也有相近之處。對黑人的不平等待遇,在片中可見端倪。他們被分隔、區別,住在黑人社區,被德州警察管得死死的;他們只能上黑人教育學校,不如白人接受學習資源優渥的學校教育;他們在街上隨時會遭來白人的刁難和鄙視,法律完全無法干涉到白人對黑人所處的私刑等等,都是黑人們所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托爾森教授所在做的,就是讓這些學生可以找回他們的自我。「過去,白人可以控制並維持我們的身體,削弱我們的精神與心智,甚至蕩然無存……我要幫你們通通找回來。」這是他在課堂上對學生們的激勵。例如,在河畔的訓練,讓我印象深刻。托爾森教授躺在一艘木舟裡,而對岸的學生們,為了訓練咬字,嘴裡必須含著一根木頭,和教授隔空對話。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幕,因為它闡明辯論的原理,不是要樹敵,乃是要去除持異議的雜音,大聲說出真相。

托爾森:「誰是裁判?」
學生:「裁判是上帝!」
托爾森:「為什麼是上帝?」
學生:「因為他決定誰贏誰輸,而不是我的對手!」
托爾森:「誰是你的對手?」
學生:「他不存在!」
托爾森:「為什麼他不存在?」
學生:「因為它只是我所言真理的一點雜音!」

在最後的一場哈佛大學「人民的消極抵抗(Civil Disobedience)」辯論賽,只見年紀輕輕,只有14歲的學生法默二世(Farmer Jr.),面對著滿座圍觀的觀眾,還有眼前臉面嚴肅的評審團,他的辯詞實在是太震撼人心了:

「在德州,他們(白人)以私刑處死黑人。我和我的同學們親眼目睹,一個黑人被繩子吊在樹上,他們用火焚燒他的屍體。我們駛車經過這群暴徒,頭朝下趴在車內。我看著我同伴們,他們的眼睛,除了恐懼,更可怕的是,我還看到了羞恥。這個黑人究竟犯了什麼樣的罪行,被動用私刑,在黑暗、充滿迷霧的樹林中,被吊死在樹上?他是個小偷嗎?他是謀殺犯嗎?還是,只因為他是黑人?他是農夫嗎?他是傳道士嗎?他在家有孩子在等待著他嗎?我們為何只能束手無策?無論他做了什麼,這些暴徒就是罪犯。但是法律什麼都沒做。」

「為什麼?另一辯方說,『沒有受到侵犯的法律是道德的。』但是,在Jim Crow South,沒有所謂的律法,黑人只是被排擠,被禁止上學、進入醫院就醫,甚至被動私刑凌虐致死。聖奧古斯丁曾說過:『不公平的法律就不是法律。』也就是說,我有這個權力,甚至是義務,去抵抗--使用暴力或者是消極抵抗也好。你應該慶幸我選擇後者。」

如果可以毫無保留、大聲得說出真相,這就是了。當弱者成為法律忽視的一環,還有誰可以捍衛他們?當法律已無法可管,這些受到殘虐的生命,難道不能為自己做出抵抗嗎?這是法默為黑人所發出的心聲,也是電影中高潮迭起的最高峰。當然,比賽結果出爐,他們也抱走了冠軍的寶座。托爾森教授站在觀眾席的一角,眼已泛紅,或許他想著,有一天,他們可以真正脫離這備受壓迫的一場惡夢吧。而那一天,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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