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 | | 成为粉丝 | | 转寄

稿件徵求

文章索引 | « 上一篇 | 下一篇 »

信望爱资讯中心以网路福音工作为职志,过去多年来,我们使用弟兄姊妹奉献的文字,在网路上利用各种管道与不同表现方式,将基督信仰传递给广大的网路族群。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奉献文字,透过网路传递主爱,欢迎您将作品寄给我们webmaster@fhl.net

  必须向您说明的是,由于信望爱目前仍是义工组织,所有的网路技术、站管人力、网页美术设计、专线费用、硬体设备、都是义工们出钱出力,奉献自身的专业。所以对于来稿文章,信望爱不提供任何稿费,不适用恕不退稿。盼望您在投稿之前了解并包容。

  另外,要向有意投稿者说明的是,您所投稿到信望爱的文章,除了刊登在信望爱官方网站上,您也授权我们刊登于北美与印尼的《国际日报》上的信望爱专版及其他电子网站或书面刊物里。让您的文章散布到全世界华人。

  为确保双方权益,请您先确认来函作品与着作权都是属于您自己,在您来函投稿之时,信望爱将视同您同意我们任何使用与传递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成网页、在网路上以信望爱资讯中心名义传递及在其他电子网站或书面刊物里刊载或引述等。

  请您来信一并附上您的资料:姓名、Email address、您的身分(职业、学生、或所属教会)。请您让我们知道您的真实姓名与身分;至于刊载在网路与网站上的、您的身分与名字,在于您愿意让网站读者知道您多少资料,您可以选择以笔名发表,甚至完全不让读者知道您的身分;若您不愿意他人给您回应,可以选择不列出 Email address。文章投稿后三个月,若未见刊登,代表未经采用,还请见谅。

  欢迎您以 Email 与我们连络webmaster@fhl.net!期待您的投稿,参与网路福音工作!


着作权说明:

按照着作权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着作财产权人投稿于新闻纸、杂志或授权公开播送着作者,除另有约定外,推定仅授与刊载或公开播送一次之权利,对着作财产权人之其他权利不生影响。」

所以「投稿」作品的着作财产权,如作者与刊载单位无特别约定,原则上仍归投稿的作者所有,作者不必经刊载单位同意,就可以将此着作收录在其个人出版的专书或转贴在其个人或其他网站上,甚至授权其他人利用,原刊载单位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本中心收到各个作者捐赠的稿件,部分已经在其他平面报章杂志刊登过。按照上述法规,这些文章着作权完全属于作者本人所拥有,后面是不需特地注明「转载于○○报」或「转载于○○杂志」。同样的,这些文章也不属于本中心,我们只拥有刊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