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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信仰與社工倫理:談案主中心
作者/徐敏雄
 
  回顧社會工作的發展史,我們可以看到社會工作興起於十九世紀工業化社會,當時一群熱心的基督徒為了幫助貧窮的人民,組成了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簡稱C.O.S.).當時該組織成立的基督徒是跨教派的,甚至包括天主教徒。這個組織中以婦女為友好訪問者(friendly visitors),對貧困的人進行訪視,在訪視的過程中傳遞基督信仰的福音,因此許多社會工作學者或福利學者認為,當時慈善組織會社的教化功能大於實際生活物資的救濟。

  十九世紀慈善組織會社中進行關懷工作的這群中上階級的婦女,當他們探訪貧窮者時,都帶著他們自認為優良的價值觀,穿著華麗的衣裳進入了貧民居住的社區.這群婦女告訴窮人要認罪悔改,要信耶穌,要努力工作才能脫離貧窮;為了更有效地掌握窮人的生活,達到慈善組織會社認可的工作倫理與道德的目標,他們發展出個案調查與記錄的服務方法.在離開貧民社區之前,這群婦女留下少許的生活物資,離開窮人後依然回到他們中上階級的社區中過著他們富裕的生活。從這樣的服務模式來看,慈善組織會社所做的社會服務工作是有一套先入為主的價值觀,也就是以中上階級的道德價值與生活方式套在這群窮人身上,認為只要道德改善經濟生活自然就會有所改善。

  此外,慈善組織會社認為社區中有能力的人必須主動發揮互助的精神去關懷並幫助那些老弱婦孺,這樣才能夠使社區中的人民發展出社群連帶的精神,人們也必須積極參與社區生活,這樣才是健全的公民生活。這些理念都很積極,很值得肯定,但是對於工業化社會中的窮人而言,他們面對的是工廠勞動災害,是工業技術變遷下的失業問題,社會關懷或參與社區生活都是那些中上階級者的專利,窮人連生活都成問題根本提不上參與社區生活。

  慈善組織會社的服務方式後來受到佛洛依德的心理分析學派和社會學的功能派理論的影響,發展出了強調受助者(以下簡稱案主)心理與社會層面問題的社會工作專業.社會工作強調的是案主的心理與社會層面的需要,改變了以往慈善組織會社強調道德因素與工作倫理的服務價值。社會工作要成為一項專業,很重要的便是有一套專業人員的倫理守則,這套助人倫理中十分強調的一點便是案主中心。

  所謂的案主中心的意義在於站在案主的立場來思考案主遇到的問題,一 切的服務措施以案主最佳的利益與權利為考量。服務的過程中很重要的就是要時時去體察案主的感受與需要,根據這些需要來擬定服務的方案與策略。 從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強調案主中心來看,社會工作的專業發展似乎已經脫離了十九世紀慈善組織會社以暨存價值來評斷案主,以自己的感受與標準來提供服務的那種社會關懷模式。這麼看來是否基督信仰就是一味地強加自己的價值觀並主觀地以自己的感受來關懷弱勢呢?

  斷斷不是,基督信仰的核心精神:道成肉身,便是案主中心的最佳寫照。耶穌基督以神聖的神格降世為人,在世間體驗著人的生活,也服事人,這便意味著上帝認同人的苦難與軟弱;到最後耶穌被定在十字架上,以祂無罪之身代替有罪的人們洗淨罪惡,這種犧牲的愛是無比的愛。從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我們看到的是在上的虛己,委身入受苦的群眾中與民同苦,在人群中服事需要的人,甚至為了人類而犧牲自己。我們可以說,道成肉身的精神不但展現了案主中心的倫理精神,更強調從心理真實地認同苦難中的人們。

  回顧這段社會工作的發展史,責怪十九世紀那群基督徒並非本文的本意,筆者想要反省的是經濟生活日漸富裕的今日臺灣社會中,基督徒該以怎樣的心態來關懷社會,從事社會服務。十九世紀英國的宣教師馬雅各來到臺灣宣教,當時臺灣的人民對於基督福音相當敵視,不讓宣教師進駐他們的鄉鎮中;現在的情況正好相反,臺灣的多數的教會因為信徒的經濟能力改善,禮拜堂的建築美侖美奐,但每當有基督教會的社會服務機構到地方教會為社會關懷事工募款時,所得到的回應常常都令人心寒,比起非基督徒對於社會關懷工作的奉獻,基督徒更是大為落後。

  此外,許多地方教會因為教會蓋得精緻美麗,因此怕社區中的人民進入破壞或偷拿物品,所以許多教會都圍牆高築,這到強不只是造成了教會與社區的距離,更築起了信徒與社區民眾心理的隔閡。比較重視社區關係的教會意識到與社區建立關係的重要性,便開始開辦一些社區才藝班,或者較會長執認為重要的社區活動。但是,值得我們思考的是這些社區活動真的是社區民眾需要的嗎?社區民眾需要的社會教育內容到底是什麼呢?沒有了解社區了十九世紀西方慈善組織會社那種空有熱誠,但卻沒有考慮到民眾需要的社會關懷模式呢?盲目地以自己的想法來提供服務,無法摸著社區人民的需要,這樣的服務是上帝喜悅的嗎?

  認同土地,認同百姓都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教會擁有硬體的建築可以作 為社區活動的場所,教會各年齡層的團契更可以設計社區中各年齡曾所需要 的社會教育或福利服務方案,教會可以撥固定比例的奉獻經費支持這些社區活動.無論是在理念或實際的組織上,教會擔任社區中社會關懷或社會教育的工作都是十分適合的。當然,由於社區工作強調草根性,掌握社區需要,運用社區特殊資源,因此沒有任何一個教會的社區方案能夠完全適合其他的教會,唯有教會實在掌握社區民眾的需要,提供他們實際需要的服務才是真正道成肉身,與社區民眾生活融為一體的教會生活。

  在臺灣部份多數教會對於社會關懷事工抱持冷漠態度,而部份教會開始從事社區工作的此時,筆者除了呼籲基督徒在信念上必須認同社區服務或教會社會關懷的事工,並以實際的奉獻來支持這些事工外,也期盼未來各個地方教會能夠學習耶穌基督道成肉身,認同百姓,了解民眾需要的精神來從事教會的社區事工,因為,唯有關切到社區民眾的需要,才能與民眾建立實際的關係,落實在人民實際生活的福音也才是上帝國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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