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一個下午,我面臨個人音樂生涯最沒有盼望的時候:我跪下來求神賜我靈感,寫出一首歌獻給祂,我願在流行音樂界服事祂,願這首歌能榮耀主名,並領 人認識親近主。那天下午,主給我一首歌,歌名叫「我願意」。
寫出這首歌以前,我在「曠野」流浪了好幾年,沒有固定的工作,但神透過許多話語安慰我,祂要帶領我進入應許之地。但我不知道那地在哪?當「我願意」紅遍香港台灣及全亞洲時,神開始回應我的禱告,祂讓人溝過這首歌親近神。同年(一九九四 年),神感動我們幾個人成立「春雨現代基督徒樂團」,我們其實是一群雜牌軍,但我們共同領受一個異象,就是用流行音樂向這世代的人傳福音。
那年的十二月十六日,「春雨」第一次在康寧護校演唱,那天,我們唱了一些聖誕歌曲、詩歌、流行歌,末了有周牧師的短講和呼召,可是那天周牧師因故沒來, 他的缺席反而造就了一個佈道團。原本孫牧師說不要呼召了,只要唱完下台就好了,但那晚,神強烈的感動我要呼召,我心裡作難,心想只要有兩個人決志也好,結果,七百人中有四百人舉手接受耶穌。啥利路亞!這是神的工作。
從此,「春雨」開始走遍各教會、學校、監獄、團 契,神給我們一些流行歌曲,我們就用來傳福音。我覺得在流行音樂中,我們所信仰的道好像成了肉身,住在 聽流行音樂的人中間,讓他們可以摸得到、聽得到。神也為我們開了學校週會的門,有很多學校邀請我們,每 一次週會都是全校集合,校長師生一齊坐下來,一次兩三千人,我們就用流行音樂和見證向他們傳福音。
神也一直加增我在流行音樂界的位份,神給我這個位置,讓我能作許多的事工,祂也把許多流行音樂界的天王天后帶到我面前,讓我有機會和他們合作,把福音傳給他們。
當神祝福「我願意」這首歌成為港台流行音樂排行榜第一名時,音樂界很多記者都報導說,黃國倫的走紅是一個神蹟,因為是上帝在帶領。是的,把一切的榮耀都歸給祂。
一九九五年,我工作一年後,福茂唱片公司覺得我表現不錯,要給我一份非常高的薪水,和我簽約,保證我以後不愁吃、穿,可以一帆風順,有一天我會成為福茂的音樂總監。那天我回去,感謝神讓我在曠野這麼久, 終於可以安居了,但禱告時,我的心裡卻不平安。記得在台中參加全國禱告會時,章啟明長老說,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以琳,是要休息,以琳不是應許之地,我忽然覺得有個閃電打到我,我明白了,那份工作是以琳,卻不是應許之地。我太太也領受了同樣的感動,那晚,我們作了一次很深的禱告,把自己再次交給神。回台北後,我就跟老闆說,謝謝您的好意,我要辭職。於是,我就離開了福茂。
有一天,我和太太跪下同心禱告,我問神應許之地在哪?神讓我看到一個圖畫,應許之地是約書亞要進入爭戰收復的迦南美地,應許之地是偶像林立、仇敵佔據許久的地方。那天,我好像看見,應許之地對我而言就是整個台灣的流行音樂界,在這裡偶像林立,卻沒有人認識神,人們崇拜天王天后,卻聽不到神的聲音。台灣有百分之七十的人聽流行音樂,這個戰場不分年齡、性別、族群,神讓我們看到可以用流行音樂把道化成肉身,住在這些人裡面,因此我們大膽提出「流行音樂福音化,福音音樂流行化」的口號。
當我清楚領受這異象時,我又求問神,主啊,你要我作什麼?對我而言這是非常重大的事,神竟要我成為歌手。我說,主啊,我不行。第一,我太胖。第二長得又不夠帥。我說我年紀那麼大,沒辦法成為歌手。但經過 一整年和主禱告摔跤,我向神說,「主啊,我願為你而唱」,我就流淚降服在祂面前。流行音樂界這麼大,我 們只有幾個人,但我相信,神如何帶領約書亞爭戰得勝,祂也要同樣的帶領我們。今天我在此作見證,對我個人而言,對「春雨」佈道團,乃至整個台灣作流行音樂的基督徒都很有意義。
我知道很多基督徒都不聽流行音樂,但神給我一句話,在徒十15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神用流行音樂要對這世代的年輕人作一些事,這個戰場非常大而激烈,要更多人的代禱。
當我們領受異象時,神已在各地開了門。除了「春雨」神從四面八方召聚了許多流行音樂界的藝人、幕後的製作人、創作者,並成立了一個「流行音樂人團契」,我們已經聚會了一年,許多藝人都被神感動,要接受更多的裝備,成為福音歌手,迎接這個戰場,為主得人。會不會成功?不知道。但不試就一定不會成功。下個月我的個人專輯就要發行,我很害怕。但感謝神,祂帶領國際唱片公司和我合作,這是一項新的事工的開
始,「春雨」佈道團也預備要作全台灣的巡迴演唱。這個大的禾場實在需要大家的代禱。許多藝人很軟弱,也需要大家的認同,願我們都預備好成為神的器皿。盼望大家都來支持這事工,榮耀歸給神。
(本見證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卅日主日,由陳玉嬌姊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