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急涧山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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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小子打倒 歌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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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利士人嚣张跋扈地在以色列军队前叫嚣了四十天之后,稚气未脱却浑身是胆的少年大卫,手无寸铁(只有石头)上前迎战威武高大的巨人歌利亚。在众人的叫阵喧哗声中,一颗光滑的石头划破天际、顽强地抵抗了风阻和地心引力,如同球质沈重的伸卡球、钻入歌利亚的脑门—巨人轰然倒下。

这是关键的绝杀!……众人热血欢呼:「大卫杀死万万!」

豪小子载浮载沉的五百日NBA 之旅,在经历了奇妙的先发五连胜后,对上凶猛的「暴龙」队。比赛最后十秒以87比87平手时,他向总教练安东尼请命,担任最后一击的任务。计时器无情地倒数、全场观众屏息以待,豪小子摆脱卡德伦的压迫防守,在三分线外出手,球儿划过的抛物线像彩虹般美丽,终场前0.5秒,应声破网。

这是关键的绝杀!……众人热血欢呼:「Linsanity!林来疯!」

林来疯事件,肯定是在这全球经济不景气、社会乱象充斥的2012年中,最振奋人心的事。豪小子奇迹般崛起,但又凡事谦卑不居功;聪明过人,却仍保持邻家男孩的腼腆笑容。在许多明星打人嗑药、球星婚外情、及富二代荒唐行径等对比下,更凸显出豪小子身为巨星的「另类」。

纵使有一些争议和遗憾:林书豪所属的尼克队最终在季后赛第一轮就被刷掉(当时林因伤缺阵);仍有不少人因他只在NBA先发过二十五场球,且失误过多,而质疑他的实力;得到火箭队超乎正常水准的天价肥约等。然而这些丝毫不减球迷对他的热爱。「林来疯奇迹」使他暑假的亚洲之行成为台湾、香港、大陆媒体追逐的焦点,旅程也在台湾九月初的「奇迹之夜」布道会中画下了美好句点。在球迷和基督徒朋友为他感到感恩及骄傲、并祝福林书豪未来在火箭队有好表现的同时,我们也需对这个现象做些检讨和反思。

我们在认同什么?

豪小子究竟为什么爆红?从没没无闻、借睡队友沙发的灰姑娘,瞬间变成《时代》杂志的封面人物。这样童话般的励志故事超越了国界,但华人尤为疯狂。原因有迹可寻。有人说 「豪小子」五Q俱全:兼具了IQ(智力商数;全球最佳哈佛大学高材生),HQ(健康指数;华人第一个NBA后卫),AQ(逆境商数;在困难中永不放弃),EQ(情绪商数;总是有修养的面对烦人的媒体),和SQ(灵命商数;每次都将荣耀归给神)。

不只是年轻人,忧虑如何教养儿女的父母们也卷入这股「疯潮」。「怎样教出这么棒的『豪宝宝』」是所有父母关心的焦点—取西方之长(全力支持孩子发展兴趣)、兼具东方之美(功课好又具备温良恭俭让的美德)。对教会来说,林书豪更反应了某种「信仰理想」—他简直是「福音派」的楷模!从小乖乖上教堂、参加团契、在大学组织查经小组、总是品学兼优……完全体现牧师们对青年学子耳提面命的叮咛。「你看,林书豪做到了!」、「你看,因为这样,所以上帝特别祝福他的表现。」

为自己认同的人加油喝采乃稀松平常之事,但需要思考「认同」的背后隐藏了什么。或许我们该这样问,林书豪很棒,但棒的人也不少,为何关注和掌声独厚于他呢?前阵子过世的单国玺神父看待生死的豁达、在病痛中的事奉、致力于族群和谐的努力、「生于基督,活于基督,死于基督,永属基督」(他的墓志铭)的志向和生命典范,比起林书豪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何况是已经盖棺论定了,然而却没有得到太多的注目和跟随。再者,林书豪去年曾经回台,为何并未受到相同 的重视?因为今年发生了「Linsanity」—他成功了。

显而易见,我们对林书豪的崇拜和喜好,不可避免地反应了我们对「活力」、「青春」、「成功」的渴望。这些渴望本身不能说错,因为英雄崇拜乃是人的天性。贝克尔(Ernest Becker)在他的得 奖名着《否定死亡》中谈到,因为我们潜意识里拒绝面对死亡,因此总需要向往一个超越困境、永垂不朽的英雄典范。

就如同那位不起眼的新闻记者克拉克,在电话亭中倏地变身完美超人:刀枪不入、无所不能,尽管受到邪恶力量的打击,最后仍旧战胜各种难关。类似的英雄故事,虽然充满着夸张的虚构成分,却一再成为电影票房的保证,似乎证明人类对这样的戏码乐此不疲。更何况,林书豪不是虚构的超人,而是真人实事的超级英雄:这个邻家豪小子,超越了低潮和困难,至终赢得了胜利(尽管才正式先发二十五场)。

林书豪的故事绝对值得传颂,但必须记得我们的认同常常是廉价的—运动员花了一辈子流汗流泪、艰苦训练,却只换得我们在电视机前短暂、激情的呐喊。同样的,也必须清楚媒体热爱操作的本质—热衷造神,将人捧上天,下一刻(出了事后)不仅拉下神坛、还棒打落水狗(老虎伍兹、王建民的例子殷鉴不远)。

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在大家对豪小子过度认同时,我们是否有办法将「对豪小子的认同」转变成「对基督的认同」。虽然林书豪本 人以及布道会筹备单位都强调了「只有上帝、没有书豪」的宗旨,值得嘉勉。然而,当宣传是以「明星认同」为号召、「送林书豪手环」为鼓励、粉丝明显是冲着林书豪而来时,突然从「只要林书豪」转成布道会中的「只有上帝、没有书豪」,这样「焦点转移」会不会太过突兀?

连纳.遂特(Leonard Sweet)说:基督徒是从靠着「名声」而活(live by fame)的世界中,被呼召去靠「信心」而活(live by faith)。用「fame」来吸引人,却要人进了教会滋生「faith」, 会不会让人精神错乱呢?难道决志进教会的人仍是为了自己的fame,教会也从未认真想过要培养faith?

笔者衷心盼望,林书豪未来不论发生什么事,即使如王建民般经历低潮(婚外情、因伤成绩打摆子……当然希望不要!),我们对他的爱依旧,否则我们就真的和世人没有两样—对这些球星的热爱只能算是某种「消费」。

此「明星」非明星?

我们处在一个大众传播的年代,也是个「明星出头天」的年代。明星的影响力大、号召力强,因此当明星或艺人信主时,以他们为代表传福音似乎顺理成章。尤其像林书豪这样一个为主发光、不打球就要成为牧师的青年楷模,不以他为号召为主做见证,岂不算是没有用「诸般的智慧传扬基督」?

然而明星导向和圣经的取向似乎并不相容。圣经中只有上帝,没有明星。不是说信靠上帝的人都软弱无趣、没有明星的才华和吸引力,而是圣经不偏不倚地描写人性,如同保罗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圣经中就算有明星,充其量也只是「缺陷美」:「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其实是个卑劣的男人,敢献上儿子的生命,却在生命受到威胁时不敢承认妻子。「合神心意」的大卫,不仅是霸占人妻的奸夫,还犯下谋杀人夫的重罪;这家伙不仅私德可议,还经历家庭破裂、儿女乱伦的悲剧,在今日恐怕连教会执事都当不成。「教会的磐石」彼得则是个行事冲动、胆小怕事的懦夫,不仅在压力下三次否认主,成为教会领袖后,还「人前人后」不一致,是个不折不扣的伪君子(见加二 11-14)。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写下最多的新约劝勉,理应高尚些,但他也曾经是心狠手辣、迫害基督徒的头号战犯。

这些败类就是圣经中的明星!

难道圣经作者不懂得行销和造神,不懂得「隐恶扬善」?难道他们不知道「历史是赢家写的」?不懂得为了信众信心的缘故,为这些信仰伟人涂脂抹粉吗?不,他们清楚知道:这世界所有故事的主角始终是上帝。既不是辛辣的先知、勇猛的士师,也不是高贵的君王、建立教会的使徒、行神医的布道家。从来都不是。圣经中没有明星,连一个也没有。

在现代的明星社会中,教会不该没有「明星」。健康的教会该吸引「明星」,因为「明星」终究需要面对自己其实不是「真明星」的事实,尤其是必须时常面对大起大落的起伏、人前绚烂人后孤单的现实,这使得「明星」更需要上帝。然而,健康的教会却不需「制造明星」、或「高抬明星」,更无须「依赖明星」,因为这个信仰本来就不该有明星。「明星」传福音值得赞许,因为「明星」和所有的基督徒一样,倘若经历到福音的美好,无法不对人述说。但是,以明星为号召、过度依赖明星代言福音的心态,算不上「智慧」,反而更证明了教会本身不具吸引力。总之,今日基督信仰的特质该是:「教会」吸引「明星」,反之则不然。

此外,在大众传播的明星世代中,所突显的常常是视觉美的、新奇的、激情的、吸睛的、娱乐讨喜的。纵使明星世界有其美好,但总是不完美:美而不真、新奇刺激但不恒久、激情吸睛但无须耐心投入、娱乐讨喜却流于表面。

教会是否谨慎分辨这样的潮流?还是不明就里地让「明星」攻占了诗歌敬拜、布道会、教会讲台,甚至出现牧师和布道者「明星化」现象,导致敬拜神的场合成为「表演」的场子?我们是否忘记先知所道出的无奈事实—「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福音固然是好消息,同时也是愚拙的:是无佳形美容的、憔悴枯槁的、被藐视的、被厌弃的、受鞭伤的(见以赛亚书五十二章13节至五十三章)。基督徒不需要无可救药地以「软弱」为乐,但至少该学习在软弱中喜乐,更不该让「软弱的人」在教会感到羞愧。其实豪小子真正出色的地方不只在于他的「强壮」,而是他清楚自己的「软弱」;他深知自己不是「明星」,只有上帝才是!

当以色列百姓在庆贺「大卫打倒歌利亚」时,大卫的人生挑战才刚开始。当我们在为「林来疯」而振奋、为布道会顺利而欢庆时,说二十四岁豪小子成功其实言之过早;我们不仅为他「欢喜」、也该为他「怀忧」,因为他将遭遇的试探将比任何人都大。

我们与豪小子的连结并非因为他是明星,而是因为一同连结在基督里。爱豪小子就不该将他吹捧为明星,而是正如一句广告词:「他是我兄弟」。

不愿面对的歌利亚?

认同豪小子是人之常情(这样四肢发达、头脑又不简单、真诚有礼的邻家男孩,谁不爱呢?)。林书豪的确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榜样,的确激励了许多人,的确是教会的祝福(至少这一刻)。然而对他的过度认同,会不会让我们反而忽略或逃避了许多重要的事?

社会观察家詹伟雄指出林书豪现象夹带着「国族主义」:不管是「豪神」、「豪哥」、「豪小子」⋯⋯,这些台湾媒体对林书豪创造出来的新昵称,都反映着社会中某种「团结召唤」的需要。我们不会随便给人绰号,昵称的背后,总是假设着某一种「亲密」的关系,是这种亲密,构成了将「报导者」、「林书豪」、「读者」捆绑在一起的纽带。」

詹伟雄认为这类「亲密」的称呼并不单纯,比如说:「我们命名『建仔』(而不是『小建子』之类),就是隐含着台湾福佬国族主义的召唤,而『建仔』所昂扬的我群意识,也提供了某种力量,帮助我群对抗、奋斗、拚搏着外部威胁。」

台湾人长期处于某种困境中:台湾体坛积弱不振、政坛乌烟瘴气、油电双涨薪水不涨的无奈……此时,媒体带头将杰出人士扣上「台湾之光」的帽子,使他们成为某种慰藉和寄托的盼望,变成人们藉以对抗或暂时逃避现世困境的手段。基督徒需要思考的是,我们是否太快把「人生才刚开始」的林书豪当作「基督徒之光」?基督徒和教会是否把「豪小子」当成在困境中的「精神寄托」?藉由高亢的「翻转全台湾」口号,回避了一些需要严肃面对的议题?

贾伯斯的自传提到一件让教会尴尬不已的事。贾伯斯小时常常去教会,直到十三岁那年,有一天看到杂志封面上,奈及利亚两个饿得只剩皮包骨的孩子,震惊不已。贾伯斯拿着这本杂志去问教会牧师:「如果我要伸出手指,上帝是否能够预知我会举起哪一根手指?」

牧师回答:「是的,上帝什么都知道。他是全知全能的」。

贾伯斯拿出杂志,问牧师:「上帝知道这样的事吗?他知道这些孩子的命运吗?」

牧师答:「史提夫,我想你可能还不懂,是的,上帝的确知道这些事。」

贾伯斯决定不要敬拜这样的上帝,也不再踏进教会一步。

我们可以假想,如果牧师的回应更有智慧,而不是只用「标准答案」应对,比如:带他一起考查约伯记、一起思辨苦难的奥秘,邀请他参加人道关怀的短宣等等。聪明绝顶如贾伯斯者,倘若被神得着,被基督福音(而非科技福音)的热忱所掳获,成为一名基督徒企业家,将基督信仰的关怀带到世上,这世界会有何不同?当然这只是假设,况且上帝有自己拣选的权柄。然而,基督徒并非毫无责任。

当我们兴高采烈地宣布基督徒比例又创新高时,却不愿严肃面对「基督徒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当我们忙着统计多少人决志「走进」教会,是否也统计多少人「走出」教会,出走的原因又是什么?当我们统计教会的「数量成长」时,是否有人统计教会「生命质量上的成长」(难道品质无法统计,就可以忽略不计)?我们想要翻转这世界,是否有人客观地估量我们到底有多少影响力?或许更该问的是,「转化世界」到底有没有圣经根据?有的话,解经的原则是什么?有没有其他不同的看法和作法?

神学家巴刻说:「北美的基督教有三千哩宽,半寸深。」那台湾教会呢?当我们选择用简单的情感诉求,吸引人进入教会,我们是否吸引到(或留得住)一些思想较为复杂的人呢?教会是否满足于简单划一的「信仰正确」,或不食人间烟火的「属灵口号」,而没有努力深化信徒的信仰?教会是否用简单的「速食」方法吸引人,却丧失面对复杂社会的勇气?除了要求单纯的虔诚和信心,我们如何装备青少年,让他们去面对这个「引人入胜」的世界?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代,教会如何「做自己」?教会能够一辈子跟着世界的潮流吗?会不会「娶这个时代精神为妻,很快就发现自己是鳏夫」?什么是「忠实的处境化」,什么又是「随从今世的风俗」,界线该是什么?这些重要的问题都没有立竿见影的「果效」,但似乎不该被轻易忽略。

想想我们周遭的人,主日学一同长大的弟兄姊妹、契友、辅导等,有多少人离开教会?有些是受伤、有些是得不到满足、有些是觉得外面的世界更广阔……。令人心痛的是,这些离开了教会的人,不太容易回头 ,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认清」了教会。对他们二次宣教,困难度相对更高。

神百姓所面对的挑战,常常不只是外面显而易见的「巨人歌利亚」,而是内心麻痹顽梗、想要自己当上帝的「巨大自我」。这「巨人症」同时存在于「教会内」和「教会外」。是否可能,教会所需要面对的不只是「等待被我们转化的世界」,而是「已经被世界转化的自己」? 是否可能,教会的挑战不是外面有太多的「未得之民」,而是里面充斥太多的「以上帝之名」?当教会无法面对上帝才是主角的现实时,无论多少人举手决志、多少人看了转播、植了多少堂,我们根本还没走上战场,而歌利亚还在纳凉吹口哨,快活地嘲笑我们。

听命胜于献祭

大卫或许道德上有瑕疵,却有某方面非常讨神喜悦,以致成为「合神心意的人」。少年大卫被撒母耳膏立,照理很清楚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以色列的王。何况他之后立了许多伟大的战功,也应该知道「登基」之日不远了。此时,扫罗王因嫉妒而想要谋杀大卫、甚至率军队围捕他。奇怪的是,大卫在流亡的危险中,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饶过扫罗的性命,甚至不准他的下属伤害他。若是我,就会默许下属杀了他,自己假装不知道,毕竟这人已失心疯,并且忘恩负义害我流离失 所。大卫已经被神确立为王,为何在生命危难中不助上帝「一臂之力」呢?上帝岂不会用我的手来完成他的计画?

大卫说:「因他(扫罗)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所以不杀他。大卫可能在道德上有严重瑕疵,但在尊重耶和华主权之事上却有「洁癖」。吊诡的是,扫罗表面上没犯什么道德大罪,最终却让上帝如此倒尽胃口。他最致命的问题是:没有听上帝之命,去将亚玛力人的牛羊灭绝净尽,反而保留了牛羊,且「宣称」要将最好的献给耶和华(撒上十五章)。「上帝,冤枉啊!这牛羊不是祢造为美的吗?它们是无辜的,也没有添加瘦肉精,何况是要献给祢的呢!」扫罗说。

撒母耳回答:「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大卫知道上帝要立自己为王,但是坚决听命,不用自己的方法;扫罗抱持「献最好的牛羊给神」的虔诚目标,却是不择手段。

对上帝来说,不只「目标」重要,「过程」(方法和内容)也重要。其实,「世界」和「上帝」的目标常常很像,像「童话」般应许「超越所求所想」的「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是本质却不尽相同:

世界的童话有如「丑小鸭变天鹅」般有着浪漫、揪心的喜出望外,上帝的童话却是道成肉身来到世上、被钉上十字架死而复活,是血淋淋刺入心扉的尖锐、交杂着深深的痛苦和喜乐;世界的童话故事是一则娱乐、舒畅的周末感动,上帝的童话是一个无法驾驭、全人投入的生命故事;世界的童话给的是另一世界的寄托,上帝的童话让我们真实丰富地胜过每一天。

世界的童话是一种惟恐天下不「知」的大声宣告,上帝的童话是隐身于马槽骚味中的默默行动;世界的童话是万马奔腾、披荆斩棘的胜利,上帝的童话是谦卑骑驴驹、静静传递的好消息;世界的童话是让刚强吞没了软弱,上帝的童话则用软弱颠覆了刚强;世界的童话是培育一种「我也可以很成功」的信心,上帝的童话是一种「出死入生」的信心。

世界的童话要我们数算人头来证明自己,上帝的童话要我们谦卑地数算自己的日子。世界的童话是「easy」和廉价的亲切,上帝的童话则是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重价恩典。或许真正的差别是:世界的童话是预备给「拿香跟拜的信众」,上帝的童话是预备给「背起十架跟随的门徒」。林书豪崛起的美丽童话,无疑是上帝的童话,却也「同时」掺杂着世界的童话,严肃考验着教会分辨的智慧。或许,撒母耳会对今天的教会说:「听命胜于传福音,顺从胜于决志的人数」。 浩瀚的福音需要的不见得是我们诸般的「小聪明」和「灵丹妙药」,来助上帝一臂之力;它要求的是我们全然舍己的参与,要我们忠实地将整全重价的福音活出来,做「听命」的「活祭」。


大卫杀死万万;豪小子缔造连胜奇迹。众人热血欢呼!

基督满身伤痕、 孤伶伶地被挂在木头上。看热闹的早已远离,义人的血静静沿着肋旁流下。

●本文录自《校园》杂志2012年11/12月号

巨人歌利亚却真正倒下。

耶稣气若游丝、温柔但坚定地说:「杀死自己来跟随我吧!」

这是关键的绝杀!













(加拿大维真学院基督教研究硕士)

本专栏与《校园出版社《书飨》校园杂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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