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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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恩典成圣2因为爱他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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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123RF


1980年代,当时我在香港,看到中国出现一波热潮,许多计程车司机车里挂着毛泽东的相片,他们觉得这样做可以让「毛主席」保佑他们。当时有一位中国的学者接受香港一个电视节目访谈,我想他应该不是基督徒,但他讲的话让我惊叹他的属灵敏锐度。他说,其实毛泽东在世时,虽然是个人,但对中国人来讲他实在是神,因为他无论要人们做什么,人们都会听从他。但他死了以后呢?虽然人们供奉他,把他提升到神位上,但他实质上却是被降格了,因为他要去听从人的要求,要去保佑人了。

我们对上帝是不是这样呢?我们究竟是认为,如果上帝真是上帝,他就必须保佑我们,必须应允我们的祷告?还是我们认为,既然他是我们的上帝,我们就必须放下自己来顺服他呢?

以前中国人疯狂爱毛泽东不是被迫的,毛泽东是他们心中敬爱的毛主席、伟大的毛主席。伊斯兰信徒也是一样,为了阿拉他们可以牺牲一切。这些崇拜行为,都是把人最真实的敬拜放在了假神身上。

反观基督徒,我们所敬拜的是独一真神呀!但我们献给他的,往往是虚假错误的敬拜。上帝是真神,我们却给他错误的敬拜,要真神来服事我们,听我们差遣,这样的我们是不会改变的。

我们看到圣经里人改变的模式,必然是先认识到上帝那么威严、那么圣洁、那么荣美,发出「美哉!主耶稣」「喔!我心属祢」这样的赞叹,然后把心交给他。认识上帝之后,我们开始看到自己有罪、不配,然后上帝主动把恩典给我们。唯有领受经历恩典的人才能改变,没有领受经历恩典的人,只会止步在知道自己有罪的阶段,然后企图使用各种方法处理自己悲惨的景况。

人对待上帝的方法通常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尽量做好」,也就是律法主义的做法;第二种是降低上帝的标准,提高自我形象,把上帝当成没有原则的滥好人。这两种做法根本不可能改变人,而且两者都没有得救的确据,因为他们内心深处知道自己跟上帝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到上帝面前时还是战战兢兢。

只有福音可以真正改变人,而福音的方法与人的方法完全不一样。福音的方法乃是我们认识到自己是无可救药的罪人,我们的罪比想像的更大,我们真实的景况远远比我们知道的更悲惨,而且上帝他的标准完全圣洁,他比我们认识的更威严,但是,他竟然给了我们一个解决的方法,以至于我们可以到他面前,白白领受他的恩典。当人真心赞叹:「哇!我这么不配,上帝却这样爱我!」这个时候,人就开始改变了。

福音的改变是发自内心、从里到外的,律法的改变却是从外向内,只是表面处理一下,并不长久,而且很僵硬、很冰冷。基督徒的成圣之道其实就是这么简单,但实践起来却不容易,因为人的本性是走律法主义的路。

简言之,圣经改变人的模式是我们要认识上帝的荣耀、上帝的荣美,认识自己是罪人,然后认识基督为我们所做的,也就是认识福音,于是我们乐意过圣洁的生活,乐意为主工作,就像以赛亚那样对上帝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以赛亚书六章8节)

现在的华人教会对上帝荣美的认识不是很完整,对罪的认识也不是很深刻,只一昧要求信徒传福音、过圣洁的生活,然后可以蒙恩蒙福,结果信仰变成只要人做好什么,上帝就必须给他什么。如此一来,上帝好像没有位格(person),而是一台贩卖机,你投一个硬币进去,它就跑出可乐来了。也因此人与上帝没有位格与位格之间的关系,而且根本不需要基督,因为人可以靠自己努力拯救自己,为什么还需要基督?

一般基督徒都知道是靠恩典称义,不知道为什么讲到成圣就不是同样一回事,变成「称义靠恩典,成圣就靠行为」了。事实上,无论称义或成圣,我们都必须完全倚靠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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