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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一書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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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朗達‧拜恩(Rhonda Byrne)女士本是個澳洲的電視工作者。在多年前一次家庭意外猝臨下,精神與生活都面臨著即將崩潰的險境。但她在無意間讀到一本百年古書,發現一個生命轉變的驚人「祕密」,因而重新開始活出美好與幸福。她特別招集了一個電視工作團隊,訪問美國一些所謂的「靈性導師」,將他們對於這個「秘密」的看法與心得拍成影片分享。而這本書就是在這影片獲得許多迴響後所化成的整理。

這本書中文全書不到兩百頁,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內容是作者節錄這些「靈性導師」的語錄與一些追隨者的見證。所以全書的重點是很容易抓的,可以用下列幾點依序表達:

一、這個「秘密」就是「吸引力法則」── 我們生命中所有發生的一切都是被我們自己心中的「思想」所吸引而來的(p. 17)。思想決定現實。(P.23)

二、要了解自己真正的思想,需要靜下心來(p.36),用自己的感覺來鑒察思想:感覺很好的就是好思想,感覺不好的就是壞思想(p.44)。

三、所有情感中,「愛」是可以帶來最大的思想,吸引宇宙最大的力量(p.52)。

四、把思想化成真實的步驟是:先要求,再相信,最後接受(p.61-64)。

五、強化運用吸引力法則的方式是「感恩」(p.88)、「觀想」(p95)、「圖像化請求」(p.106)、「假裝成就」(p.119)、「自願給予」(p.122)、「欣賞而不抱怨」)(p.135)、「想像完美的念頭」(p.114)等等。

六、宇宙的本質不是物質性的,而是某種形式的心靈能量,因而可以由個人的心思來控制或影響。(p.161-188)

七、每個人生命的目的是由自我來決定,無所謂對錯。(p.191-198)

本書是有「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 的背景。也就是將東方,特別是印度禪修,的心靈體驗與西方物質科學的發展相結合,融會成某種介於宗教與傳統神祕主義的精神價值觀。自從上個世紀初開始,新時代運動已發展出許多的不同流派或學說,各自擁護不同的「導師」或「智者」,並且以各樣的形式展現在占星術、心理學、另類醫學、環保、健康飲食、文學、音樂、或大眾傳播的領域。但本書關切的重心與用語卻更貼近一般人的現實生活。

現實都來自思想?

這本書豪不妥協地認定,所有的「現實」都是我們內心的「思想」所吸引而來的結果。這的確與我們許多人直覺的經驗並不符合。所以作者將多數人「所希望得到的沒得到,但所不願意的卻常不請自來」的經驗解釋為一種隱性的負向思想的結果。而全書大部分的內容也在教導如何運用一些方法來增強某種「正向力量」以至於可以「心誠則靈」。

換句話說,從心理層面而言,作者所宣傳的「吸引力法則」或許可以視為心裡學裡的暗示技巧,再加上一些形而上的術語來架構出某種「理論」。作者也提供一些成功的案例來支持其論點。我想,就這個層面而言,其有效性畢竟是主觀的,我們不應該以偏概全的肯定或否定。也就只能留給讀者自己去判斷。

在這裡希望提出三個思考角度來思想這個「吸引力的法則」中比較客觀可受公評的部分,也許可以供有興趣的讀者作個參考:

一、精神與物質:

本書的基調是以唯心論為基礎。其實,精神與物質的確是有某種程度的互相影響,例如病人保持愉悅的情緒可能可以減緩若干疾病的發展。但是本書作者所強調的「以心思改變現實」遠遠不只是如此,還包括更多超過個人能力所能影響的社會環境或經濟事件。

可以想見這樣的思想是與十九世紀以來西方社會以唯物論為基礎的現代人文主義是完全相反的,顯示出西方社會主流的精神價值觀已在二十世紀末式微。但是想要脫離唯物論的科學主義並不代表就應該一昧地投入唯心論的懷抱。其實從基督教的創造論來看(可惜西方社會幾乎已遺忘了兩百年),精神與物質並非是彼此對立的元素──兩者都是同一個上帝所創造的,共同組成我們所見的心靈與宇宙。所以,這樣從物質而來的限制其實是讓我們的精神懂得謙卑,才能正確地在上帝所設計的範圍裡,發展他們在生命應有的角色與功能。

舉例來說,若一個人生病不適,固然可以在合適的範圍內尋求醫治身體的可能,但是他的心靈卻仍可以藉由信仰超越生死的上帝而得著更高層次的滿足,因而能夠不在乎身體萬一不治的結果。也就是說,一個對生命的奧秘有真正體悟與了解的人,反而能在精神與物質表面的衝突中有所超越,達到真正的靈性自由。一昧地相信精神或心靈力量可以戰勝物質甚至創造事件,反而顯示其價值標準並未比唯物論的科學主義高明。

二、道德的界線:

全書雖然談到很多美好的道德情感,如「愛」、「感恩」、與「欣賞而不抱怨」等等,但是卻直接將這些「美德」與達到心想事成的結果相連結。也就是說,對一個使用吸引力法則的人來說,這些美好的情感是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而被強調的。

例如,今天有一個人希望中彩卷以享受富豪的生活。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積極表現出對別人的慷慨施捨,但最終還是希望是「自己」而非別人得到意外之財。這樣的人,即便真的成功,難道就是值得我們效法的榜樣嗎?雖然我們應該常常宣揚美德的確可能帶給我們某些意外的好處,但他們之所以配得更多尊重的原因正是因為並不附著於另一個自私性的目的之下。美德之所以是美德,所要求的就是目的與動機本身的超越性與非自私性。

三、事實與統計的問題:

此外,這本書的作者一開始就提到一本記載著這個秘密的百年古書,但是全本書都沒有提到這到底是哪一本書,作者是誰!另外,她宣稱這個「秘密」是柏拉圖、達文西、牛頓、貝多芬、甚至愛因斯坦都非常了解的秘訣,但在書中完全沒有舉出任何有關於這些偉人的生平事蹟來說明。事實上,他們幾乎沒有一位是一帆風順,心想事成的。這與書中所舉的許多「見證」的生命深度幾乎是不能類比的。

此外,書中也提到全世界有成千上萬的人因為認識這個法則而改善他們的生活,但這仍不足以證明這個法則的「有效性」。我們還需要有更完整的統計,例如:有多少人試用了這個方法,但在若干時間後依然未見果效?哪些事情比較容易成功?哪些不容易?有無與當事人的家庭情況或宗教背景有關?這與一般所謂的「神蹟」不同,因為後者是由上帝絕對的主權來決定是否施予,而非如「吸引力法則」那樣宣稱只與個人的思想有關。這是提出這個「法則」的人所需要嚴肅面對的。

結語:

本書有其正面的功能,讓我們對自己週遭所發生的事情有不同觀點的看法。我們不需要向科學唯物論者或宿命論者的主張一樣,認為一切都是緣份命定或是不可更改,而是可能透過心靈上更超越的建設來面對。但是,我不認為這一切必須是以達到自己的期望為目的,而是應該從中反而了解修正自己的期待,藉由正確的信仰與人生觀活出另一種更有活力的生命。

也許有人會問,那我們當如何面對那些自稱是運用這本書的法則而得到成功的人?難道是要質疑他們的「虔誠」或經歷?當然不是。以上所提到的只是對此吸引力法則的原則性探討,並不暗示或指涉任何個人經驗的主觀詮釋。不過,如果真的有人當面向我這樣分享時,我不但會尊重他,也會鼓勵他能多多地使用這個法則,特別是用來祈求使這個社會能少一些自私自利的人與多增加願意為他人犧牲奉獻的人。這樣,所謂的「吸引力法則」也可以算成是個美麗的誤會,值得我們以微笑來接納與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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