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思想的蘆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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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聖經者該有的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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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既然你為了私慾出賣自己的良知,不信守承諾,行暗黑之事,那麼即便你現在的言行是對的,別人也難以相信,至少那些正直的人很難相信你。你難道不明白嗎?問題不是你現在說的或做的對不對,而是你已不值得信任。

沒有比這更悲哀的了,不是嗎?值得信任本是你最該有的美德,但你現在卻被視為不可信,而且幾乎全然不可信。這樣,你還能教導什麼真理呢?即便你能複誦或講說古往今來的各學說家派,但真理又與你何干呢?

基督徒之所以相信上帝,聽從祂的話,不是因為上帝「有」真理,也不是因為上帝講說的「符合」真理,好像真理在上帝之外又先於且高於上帝,以致於上帝也必須合真理的要求。不,上帝本身就是真理,而且是一切真理的本源與標準。因為上帝本身是真理,因而祂的話與作為就都是真實可信的,絕對值得相信。人不可不相信上帝,不可不聽從上帝,因為祂就是不得不相信的真理本身。

因此,在基督信仰裡,究極而言,沒有獨立抽象的真理,只有是又屬乎活生生之位格(person)的真理。離開位格,失去生命,就沒有真理。可敬的James I. Packer說: 「聖經裡的真理首先是位格(persons)的特質,作為命題(propositions)的特質僅是次要的。真理意味著穩定、可靠、堅實、可信,即那全然自我一致、真誠、實在、無欺之位格的特質。上帝就是這樣的位格:在這個意義上,真理就是祂的本性,此外在祂自身之中別無所有」。我完全接受這話。

這個世界之所以可信、可靠、可研究、可認識、可思想、可生活、可居住、可享受,皆由於那位作為真理自身的上帝所造與守護之故。一個人的言行或作品可信也是因為他的人格正直信實可靠;即便我自己獨立驗證了真理,這難道不也是因為我(的思想、理性、能力、生命)值得我自己信任嗎?

因此,既然你自以為在教導聖經真理,又以教導那些可以去教導其他人聖經真理的人為志業,那麼你又怎麼能不按自己所教導的而行呢?你教人謙卑,但你卻如此高傲;你教人顧念永生,但你卻如此貪愛世界;你教人饒恕,但你卻滿懷仇恨;你教人實誠,但你卻不停撒謊;你教人淡薄名利,但你卻汲汲營營於金錢地位;你教人不要以貌取人,但你卻對人如此地勢利眼;你教人全心倚靠上帝,但卻凡事都倚靠人的勢力又看他們的臉色。還可以再列舉下去。既然你如此不可信又言行不一,如何取信於人呢?怎能怪罪別人不信任你呢?你被質疑,這難道不正是你自己慣於虛偽不實、言行不一當得的報應嗎?

哦,不要再說你有多麼了不起的學問、學位、地位、職業、權力、名聲、榮耀了,沒有真誠可信的正直人格,你所有的一切都是可疑的,也毫無意義。至於圍繞著你而與你相互吹捧的那些人,不過與你一樣不可信任的一丘之貉而已,實在沒什麼好誇口的,終歸虛空,不被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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