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信望愛

為善是否應該為人所知?
作者/徐敏雄
 
  在我們傳統的觀念中,「為善不欲人知」似乎是一個行善者的最高境界,事實上,聖經也這樣教導我們:「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較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到你們天父的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以在你前面吹號,像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教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聖經馬太福音,六:1-4)。

  但是,聖經又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教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天上的父」(馬太福音,五:15-16)。這裡似乎出現了一些矛盾:聖經一方面希望我們為善不要張揚,但另一方面又要我們要在人前有好的行為,以便榮耀我們的上帝。如果我們的行為都是私下進行而不為人所知,又如何能夠榮耀上帝呢? 表面上這兩段經文確實有些似乎矛盾處,但細想之後卻發現他們只有一個重點:人應當「謙虛感恩」。

  許多人在施捨(捐款)的時候常常是當自以為是,甚至想要謀取個人的形象與聲望,希望社會大眾或受救助者感謝「自己」,希望「自己」的名字受到頌揚。但是,這些有錢的企業者常常沒想到自己今天能有一切的生活物資與才能皆從上帝而來。有些人或許會駁斥「我的一切從上帝來」這種說法,他們會說:我也很努力啊!!針對這個問題,以下是我的一些想法。

  從社會學的角度看,人從一出生就受到環境中的他人所影響,包括家庭中的親人、社區鄰里、學校同儕等,藉由與他人互動而塑造了個人的性格。同樣的,一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有些人的家庭環境比較好,他所能獲得的教育資源或生存物資也比較充足,這對於個人未來的財富、地位、聲望都有著相當的影響。

  或許有兩個人天生的聰明才智都差不多,但是,一個人的身家背景好,讀的是明星學校,下了課可以去補習,請家教,可以上比較好的大學,進入就業市場因著比較好的學歷可以找到比較好的文憑。這些促進個人成長,獲得成就的資源並非完全是個人努力可以獲得的。例如:生在誰家、要叫誰作父母不是個人所能決定的。我們為何為遇到這些親友、同學呢?為何為有這些際遇,有這樣的機會唸書,找到這樣的工作?誰能說這些是自己創造出來的呢?

  記得社會學老師曾經說了一個真實的例子,我覺得很有趣。他有一個學生天生不喜歡受拘束,一直在追求「自由」。交女朋友也是一樣,他要完全不受別人影響,找自己喜歡的女朋友,於是,他在他學校裡開始尋找他喜歡的女孩子。有一天,他找到了,興高采烈的來找老師。老師笑笑地對他說:你確定你沒受任何人影響,沒受任何事情限制才找到這個女孩子嗎?....你為何會有「不喜歡受拘束」的價值觀呢?為何會喜好這類型的女孩子呢?是你自己決定要或不要這些價值觀的嗎?即使是,你有辦法將全世界的女孩子都叫來面前,一一挑選嗎?你是否還是在你有限的學校環境中尋找呢?這位同學也笑了......

  我們從這個例子中看出,生為人,從一生下來在不斷社會化的過程中,我們學會如何成為一個人,也因此受到不是我們所能夠選擇因素的影響。同樣的,許多的成就也並非自己完成的,而是有一股力量為自己安排的。當然,我不否認個人需要有相當的毅力與決心才能走完這條路,但是如果我們將向向前推就前因,個人為何有這些毅力與性格呢?是否仍逃不過先天與後天兩種成分呢?後天的環境我們已經肯定並非個人能完全決定的(特別是成年以前),而先天的呢?所謂「天生的」換句話說就是「上帝安排的」。

  從先天與後天兩個方面看來,似乎都有一股力量在控制著人的生命過程,我們可以將這股力量叫做「上帝」,也可以叫他作「耶和華」、「主」。再怎樣稱呼都是指那位掌控世界的主宰。這麼說來,生活在上帝掌控中的人有什麼值得誇口的呢?對於自己能有這樣的地位、財富,有這個機會幫助別人,我們是否更該感謝上帝給予自己這個很好的天賦與環境呢?這份榮耀是否應該歸掌理世界秩序的主呢?

  再回到前面兩段經文,我覺得耶穌在馬太福音中所要傳達的訊息並非要人不能發揚良好的善心,而是斥責那些因為名聲而去施捨,施捨後又大肆宣揚的假善人。此外,祂也提醒我們,人不要自以為是,要常懷感恩心。只要基督徒認真、真誠地在世上行善,而不是虛假地為自己的聲望而行善,當世人看到我們的好行為自然會歸榮耀於主,這也就是上帝最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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