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珍

  在信望爱全球资讯网的专栏看到这个千古问题再次被提出来,不禁让我反想到自 己对这段经文的看法。然而在探讨经文之前,我想先谈谈自己遇到的例子。

  我曾经有机会服事一群学生,他们大多是姊妹,现在都也到了适婚的年龄(我可不是「很有年纪」哦)。我们有很好的关系,直到现在这些可爱的姊妹们都仍跟我保 持联系,并且能够分享彼此的生活。我想举两个例子,都是发生在这群姊妹们身上的 。

  第一个例子是一位很爱主的姊妹,在教会参加小组,有服事,有个人的灵修生活。她目前正在跟一位还没有信主的同事交往。对方大她十岁,曾经离婚又有两个小孩。所有她的教会的姊妹们都一直劝她Stop,理由是因为对方还没有信主。她的同学朋友也劝她不要再试,因为年龄的差距与对方的小孩。

  她在电话中跟我诉苦,因为她觉得很累,也很矛盾。会累是因为她不愿意放下自己的信仰,但是即使对方愿意跟她去教会,对基督信仰的反应却看不到改变。在信仰的考量与教会弟兄姊妹的关切下,她觉得非常累。情感上她很接纳这个男人,但是内在的声音与外在的善意都告诉她不要继续下去。她也觉得很矛盾,因为她曾经也告诉她的大学学妹们「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但是自己却已经走在这个钢索上。

  我曾经问她既然这么累,为什么当初要让自己进入状况。她的答覆是「因为他对我很好很好,而且对我始终如一」。

  第二个例子是另一个姊妹。她很想结婚,却在她的教会中看不到「像样的男生」。不过最近她身边出现了一个很吸引她的男孩子,风趣、时尚又体贴。因此她很迷惑,因为她很清楚「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的教导,但是又不由自主的思慕起这个还没信主的男生。她问我怎么办。

  说到这里,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这段经文: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甚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亲爱的弟兄阿,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圣经哥林多后书六章14节~七章1节)

  「轭」是指耕地时牛背上的耕地器具。在旧约中则是有「重担」的意义。要能同负一轭才能步调一致,方向正确。因此在申命记22:10有谈到「不可并用牛、驴耕地」,因为牛驴无法一起上同一副轭耕地,速度、力道、步伐都不一样。保罗在狱中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信中也提到「轭」。「我也求你这真实同负一轭的…」(腓4:3)

  看来「同负一轭」是指「同心齐意的共同承担某件事情」。在这段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保罗掉转话题,谈到信主的人不要与不信主的人同负一轭。这里保罗的教导很明显的在七章一节做出结论:要信徒分别为圣、洁净身体,不要与还没信主的人一起去行当时哥林多城的世俗恶习。

  我们实在不能说这段经文的教导专指信徒在婚姻上的选择,但却也不能否认这个原则不能应用在信徒的婚姻上。要探讨这一点,就必须对婚姻的本质做讨论。

  若我们都同意理想中的婚姻是男女在灵魂体上的全面结合,而不能将其中任何成分抽离出来又享有同心的婚姻,那么在这个共同经营的关系中,信仰就不是可有可无的独立部分。信仰对信徒提出的呼召是全人的,同样婚姻中的信仰呼召一样也是对男女双方共同有效的。亦即,假如两人并不能有相同的信仰,那么这个婚姻将不可避免的会在彼此的合一上缺乏基础,在彼此的人生选择上无法同步,在共同的家庭建造上遇到矛盾。

  这些症状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都认真且不愿改变自己的信仰态度。因此,若是一个基督徒嫁/娶了一个还没信主的人,若不是双方有一方妥协而获得改变,就是在不断的矛盾与挣扎中维系婚姻关系。(请注意,即使是都有相同的信仰,也不会对婚姻提出任何保证。婚姻是需要用心力去维持、呵护的。)

  在此我不拟继续对婚姻的本质做更深入的探讨。(对我这个目前单身的人可能也稍微超出程度了)我想做一个简单的结论,就是「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是原则而非律法,是提醒而非保证。(一个有意思的小念头是:从目前教会实际情形来看,神并没有捡选等量的男女得救,却又没有让多数的姊妹们有独身的恩赐。您觉得呢?)

  因此我想提出呼吁,对教会中的基督徒们,请不要片面的用「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当作律法去箝制弟兄姊妹们。对姊妹们提出的呼吁是:请不要失去盼望。教会中弟兄虽少,神为你设计的那一位却也跟你一样也在等候。与其顾影自怜,何不好好享受单身的生活、充实自己,让自己更有魅力?对弟兄们提出的呼吁是:请留心教会内的深谷幽兰,她们正等著你的发掘与欣赏。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应该是恩典,是提醒,而非律法,好叫基督徒在一切的事上(包含婚姻)都能从世界中分别出来。弟兄姊妹们,我们应该关心自己是否纯然洁净为神所悦纳、为还没信主的人所羡慕。这点让我们的信仰超过律法,成为「活泼的道」的真见证。我们应该摒弃任何将真理矮化成律法的尝试,此即我写本文的深层动机。

  最后我想引用学园传道会的一个很实际的教导来结束这篇文章。学园传道会对会友的婚姻教导有所谓「三M原则」:Master(同一个主宰),Mission(相同的使命) ,Mate(可以做良伴)。

  这篇文章写到这儿。期待能对各位提出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

(本文作者为基督教永和国语礼拜堂会友)




索引   从圣经看「信与不信不可共负一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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