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不义的愤怒交给神

【作者:路得】网路作家Ⅱ 202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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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说:「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马书十二章14节)但当我们翻开诗篇,却会读到不少令人震惊的祷告,「愿他的年日短少」「愿他的儿女为孤儿」「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圣经是否矛盾?

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其实就在罗马书十二章19节。保罗劝勉信徒尽力与众人和睦后,并没有说「不要期待神施行审判」,相反地,他紧接着引用申命记:「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也就是说,基督徒不是不能诉诸神的公义,而是不能把自己放在审判者的位置。

因此,咒诅诗真正要表达的不是私人报复,而是把对不义的愤怒交给神。诗人没有自己挥刀复仇,而是把冤情呈到最高的法庭,恳求公义的神亲自施行审判。这与保罗「不要自己伸冤」的教导,其实是同一个原则。

从新约来看,耶稣更进一步教导我们爱仇敌,为逼迫我们的人祷告。这不是否定神的审判,而是让我们在神的审判尚未来到以前,仍然盼望罪人悔改。十字架正是神的公义与慈爱相遇的地方――神没有放弃审判罪恶,但先赐予世人悔改的恩典。

因此,基督徒可以一方面为仇敌祷告,希望他悔改得救,一方面也像诗人一样,把世上的邪恶、不公与冤屈带到神面前,恳求他按着公义施行审判。两者并不冲突,因为我们不是拒绝相信审判,而是拒绝自己成为审判者。

咒诅诗提醒我们神必审判,罗马书十二章则提醒我们审判不是我的工作。当我们愿意放弃报复,让神伸张公义,反而更有能力去爱人、祝福人,也更相信,最终没有一件罪恶会逃过神公义的审判。

此外,咒诅诗的对象通常不是一般人,而是那些敌挡神、残害神百姓、持续行恶且不悔改的人,因此它的焦点不是个人的情绪,而是神国的公义。从这个角度看,咒诅诗与启示录祭坛下殉道者的呼喊:「圣洁真实的主啊,祢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六章10节)其实是一脉相承的,都不诉诸私人报复,都对神最终的公义抱持盼望。

所以,人不可报复,因为神必施行公义审判。我们应当继续爱仇敌、盼望人悔改,若人终究拒绝恩典,神最后的审判必然临到。这正是诗篇、福音书与罗马书的见证,从古而今,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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