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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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愛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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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環境與同性戀一直是兩條平行線,直到十年前的那一天才有交集。

那是個炎炎的夏日,好友琳跑來告訴我一項消息,茲事體大,涉及另一位剛受洗的姐妹小平。小平被同性戀所困,不知該怎麼好,結果把她的秘密告訴一位她自己都不怎麼熟悉的朋友,而這位朋友把這個秘密告訴我的朋友。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說:「只要其中兩人是死人,三個人就能在一起保守秘密。」更何況,她說出自己秘密的對象是不相熟的人呢?

我立即要求琳回去,請她的朋友保密,並且與琳一同找牧師去。這種事本該由牧師出面解決的。牧師說,讓我們一同禱告,看看該怎麼做,而他同時會打聽,查清事實真相。就這樣我們禱告了三個月!

結果,牧師又來找我,他說他禱告的結果是我去!我實在不敢相信居然牧師會把這種事推得一乾二淨的,要小女子幹。然而,我同時心裡又有數,在這連續禱告的三個月中,自己心裡的感動日益增加,神的確要我去。只是我一直把這個念頭撇一邊,因為在理性上我認為這種事本該牧師處理,更何況我與這位姐妹只有點頭之交,怎麼能由我找對方談這種隱私呢?

既然牧師與我都有同樣的感動,是該我去,鐵沒錯,我只有順服一條路!然而,我還是想賴皮,這個差事太困難了。於是,我向上帝禱告:「我去約她吃飯,要是她不肯,我就沒責任。」

我膽顫心驚地拿起電話筒,約她出來。沒想到她一聲應好,並且加了一句,我室友不在,正好!

這下子可慘了!見面要說甚麼?牧師沒交待。到此刻,我才意識到自己除了知道同性戀者很容易染上愛滋病以外,連甚麼是同性戀也搞不清楚,只能求問上帝老爸。我心想真理鐵定是要說清楚的,於是禱告,並且拿起聖經,預備找些有關同性戀的經文,要把真理說明白才行。誰知愈禱告,心裡有個「不!」字,並且心中有感動要向她談「愛」,這個感動愈來愈強烈。我心裡想著,這樣做會不會縱容小平,繼續在罪中打滾呢?我的心像翻騰的波濤,這真是上帝的旨意嗎?我有沒有搞錯?我的心直到決定順服,把上帝給我那幾節有關愛的經文告訴她,才平靜。

我們一起吃蒙古烤肉自助餐,那些菜咬在我嘴裡,食之無味。我一直在想怎樣破冰。最後,還是單刀直入。

「有人告訴我,你有同性戀的困擾!」我說。

看她沒反應,我繼續說:「不過,上帝要我告訴你,祂愛你。這是祂要給你的經文……」

她臉上的線條還算柔和,我覺得有必要告訴她,我已經對牧師說了。

沒想到她突然怒火心生,杏眼一瞪:「你侮辱我個人,我可以饒恕你;但是,你要是亂傳,毀掉我室友的名譽,我會把你撕了!」

我被她的威脅嚇得心裡直發抖,但外表仍故作鎮定狀。我真的搞不清楚這怎麼會扯上她的室友,想想八成消息錯誤。但是,可能嗎?既然上帝要我說的話已經說了,也吃了飯,就打道回府吧!

我們一路靜默,直到我家前面那條叉路上。我又有感動,問她地址,因為她再沒有多久就要回故鄉。反正我頂多再碰個釘子,比起剛才的生命威脅,面子算得了甚麼!沒想到她居然首肯,給了我她的永久聯絡地址。

我還是有感動,繼續為她代禱。好幾個月後,我收到她一封信,向我傾吐所有的掙扎。之後,我們一起為她能走出同性戀的捆綁禱告,求神為她開一條路。神果真在很短的時間之內為她開了一條路,接受輔導。但是我必須承認,這是條坎坷的漫漫長路。

事後,我細想上帝為甚麼阻止我向她說明真理,而要我向她表達上帝的大愛。其實,那正是當時她的需要。當時,她清楚知道上帝的規範,但就是做不到。有人告訴我,她拿刀子劃自己的腿、拿筆挫自己,想盡法子除掉同性戀的念頭,但就是做不到。在罪惡感的折磨之下,再多些說教,對她於事無補,她需要經歷上帝的愛,讓上帝的愛成為她改變的動力。

愛與接納的需求

然而,單是講求上帝的大愛就夠了嗎?有些教會看到同性戀者在社會及教會普遍受歧視與排拒,於是講求以愛心完全接納同性戀,並且認同同性戀的行為。他們甚至針對聖經中提到同性戀行為的字眼,從社會文化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解經看法,與幾千年來對聖經這些經文的解釋,大相逕庭。

除此之外,還有個吊詭之處,就是不少人去了同性戀教會,看到這裡的敬拜與其他教會沒有甚麼不同,於是更肯定上帝是愛同性戀者,並且只要持守一對一的關係,不犯姦淫,上帝是容許同性戀的行為的。

裘.達拉斯(Joe Dallas)就是一例。他曾提到他自己過去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他廿三歲那年不但已得到按牧,但也已經被解除牧師的職份,原因是行為不檢,與好友的太太有婚外情,對方還因而墮胎。而在那時,他與自己同性戀男友分手,他在尋找一個地方,能夠容許他可以同時做基督徒,且不放棄同性戀,他渴望要能滿懷信心以同性戀的身分來到上帝面前,結果他參加了大都會教會(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他原本滿懷疑心地進入這個教會,然而當風琴響起他熟悉的聖樂,詩班開口唱出福音派古老詩歌,他放下心,相信這絕對是一所以基督為中心的教會。他不禁嚎咷大哭,他有歸家的感受,覺得自己是那麼受祝福。在愛與接納中,他很快地參加教會的事奉。(註一)

有不少同性戀者就像裘一樣,在同性戀教會找到愛與接納。上帝愛世人,也包括同性戀者。然而,單是講求上帝大愛,卻缺乏公義與聖潔,結果當事者還是陷在罪中,沒有機會改變生命,更得不到與上帝同在的福份。沒有規範的愛(溺愛)並不能帶來生命的改變,只是暫時安撫一下,沒有永恆的價值。

裘在同性戀教會待了五年。有一天,他看電視節目播出一位知名的基督徒音樂家當眾坦承自己的失敗:婚姻搖搖欲墜,自己的心全被世界所吸引,心變硬。他還承認已有一段時間自己與上帝之間毫無關係;僅管他背離上帝的那幾年,他手上的事工照樣蓬勃發展。他的見證促使裘誠實面對自己。

裘心裡十分想念過去尚未有同性戀行為之前的那份在上帝面前的自信與伴隨的平安。他幾乎忘記那份甜蜜感的滋味。然而,他在那位知名音樂家的臉上看到的那份與上帝和好的平安,與在上帝面前的謙卑;這份平安是來自清潔的良心和出自誠實正直的平靜。裘覺察到自己為了擁有愛與接納,早已失去那份在上帝面前的平安。

追求聖潔公義

顯然,單是談愛與接納是不夠的。在教會中,另有一些人極力講求上帝的聖潔與公義。他們為了申張上帝的公義,捍衛真理,要求同性戀的人立即悔改認罪,不可再犯。不少教會就是抱著這種態度。

我曾與一位宗教領袖閒聊同性戀的問題。我問他怎樣幫助同性戀者?他回答,「我曾遇見一位年輕人告訴我他有同性戀的掙扎,所以我把聖經中有關同性戀是罪的經文找出來給他看。」我接著問:「然後呢?」他回答:「還有甚麼然後,他要悔改啊!」言下之意,當傳遞真理之後,責任就盡了,剩下是當事者的責任。可悲?是的。單是告訴當事者真理,並不足以救當事者脫離同性戀的苦海。然而,教會中有不少人抱著這種想法,認為只有傳達真理,當事者自然就可以改變。

其實,這種想法是源自我們實踐信仰時的一個迷思。有太多信徒,包括領袖,在信徒信主之後,認為只要按時參加聚會,聽到的真理就會滲透信徒的生命,信徒自然就能行出聖經的標準,生命煥然一新,聖靈充滿等。我們若是誠實自省,不得不承認自己生命有太多地方需要更新,有太多地方明知上帝的標準,諸如:撒謊、驕傲、攀比,卻仍妥協了自己的品格。顯然,我們的生命並沒有因明白聖經的道理而改變。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又怎麼能要求當事者明白同性戀是罪的真理之後,就改變行為呢?

我九年前左右認識秋蕊。秋蕊在教會碰到的釘子,可多了。她曾待在同性戀的圈子四十多年,我遇見她時,她已經走出同性戀十多年了。她曾到教會求助多次,曾碰到有牧者,告訴她這是罪,然後支支唔唔請她出去,不要再來。她內心的失望與沮喪,自是不在話下。還有一回她求助,碰到牧師,當場為她趕鬼,搞得她落荒而逃,心靈的傷害久久不能平復。秋蕊不是特例,同性戀者在教會受拒是稀鬆平常的事。寫到這裡,不禁想起王志學牧師講過一句令人深思的話:「帶給別人祝福並不容易,但起碼要成為不帶給人痛苦的人!」當然啦﹗這裡所說不帶給人痛苦的人不是指濫好人﹐而是指加給人傷害的人。

講求公義是必要的,然而若沒有愛,只會把當事者推離上帝的羽翼,關上傳遞上帝大愛及同性戀是可改變的大門,更失去幫助當事人脫離同性戀的機會。不但如此,一味強調「同性戀是罪」更是與同性戀者劃分界線,只是徒然自己戴上仇視同性戀,歧視同性戀的帽子,對社會並沒有甚麼影響。長久以來,基督教圈子多半與社會是沒有交集的兩個世界。我們基督徒常關起門,自說自話;捍衛真理之聲多半停留在自己教會的圈子中,對社會影響極微。

持平之道

我相信多數的基督徒都是願意以愛心接納同性戀者,且同時堅持聖經真理的原則,不認同同性戀的行為,投入許多精力與時間,幫助當事者突破生命的瓶頸。不少人走出同性戀,就是因為身邊有人,以愛心與真理相伴,陪他走過漫漫掙扎的歲月。

裘曾說他自己真好運!在他下決心要走出同性戀時,有一群充滿愛心的朋友在他認罪悔改時,接納他,還有一些弟兄竭誠與他建立友誼。在當中,他得到饒恕、接納、重建。

秋蕊的經歷也是差不多,在她最後一次向教會求助時(她本想若是再得不到幫助,就打算自殺),幸運的她這回遇見的牧師與師母願意伸出援手,陪伴她走過一段漫長的心路歷程。

當我第一次思考接納與認同之間的差異時,覺得何難之有。我當時認為只要大家對同性戀有認識,自然能夠做到接納卻不認同。所以,我投入不少時間,翻譯及撰寫有關同性戀的文章,希望能夠有所幫助。但是,近些日子,我發現自己原來的想法太天真──就算擁有足夠的知識,我們不見得能夠幫助同性戀求助者得到自由,也不會對社會產生甚麼影響。 

『接納卻不認同』話雖容易,但做起來卻是困難重重。原因是當我們不認同對方的言行的同時,往往對對方的愛只剩掛在口中那幾句「憑愛心說誠實話」場面話,流於膚淺,並沒有以真實的行動來表達自己對當事人身心靈需要的關切。曾是婦解運動的活躍份子艾蜜(Amy Trace)在走出同性戀,參加美國愛家協會事奉之後,曾自述她在女權運動前線曾遇見許多基督徒行徑令人鄙視,使她覺得基督徒喊出的「接納而不認同」不過是口號,她看不見基督徒對立場不同者有甚麼愛心。(註二)

沒有愛,就別提能接納他們了。教會對社會缺少影響力的主因之一是缺乏愛──缺乏對上帝的愛,也缺乏彼此相愛。你可能會覺得同性戀的問題怎麼會扯上最大誡命與耶穌受難之前所頒發的新命令呢?其實,若深入思考像墮胎、同性戀、妓女合法化的社會議題解決之道時,耶穌所指出我們彼此相愛與合一的確是影響世人之道(約十七 23)。基督徒最吸引人的不就是愛與喜樂嗎?

幾個月前,收到銘志的一封信,使我的心洋溢著喜樂。銘志年輕有為,無論是在家或教會,都有極美好的榜樣。但是,他內心有個不為人知的掙扎──沒錯!就是同性戀。他的同性戀掙扎主要歸因於自小沒有見過父親的形像。他與父親接觸不多,並且在他家母權當道,父親沒甚麼發言權。經過近十年的摸索,他參加幫助同性戀的聚會,尋求醫治,勇敢地認識自己,面對傷痛。除了身邊幾位知情的朋友為他代禱走過漫長掙扎歲月之外,他也讓牧師知道自己的掙扎,所幸這位牧師十分有智慧,支持他,鼓勵他參加合適的醫治聚會,並沒有停止他的事奉。銘志寫信來,是告訴我,他在過去一年多,分租一位弟兄的房子。那位弟兄並不知道他的掙扎,單單就是在基督裡接納銘志,然而這位弟兄作父親與男人的形像大大幫助他。銘志因而得到很大的突破和釋放!

回顧裘、秋蕊、銘志走出同性戀的經歷,這些幫助他們的人不見得有任何同性戀的知識,但是他們的愛與接納為裘、秋蕊、銘志帶來醫治。沒有愛的接納毫無力量可言,接納必須以愛為後盾,才可能傳遞出去。沒有從上帝而來的愛,就不可能彼此相愛,頂多是出於血氣的愛,是撐不久的。不但如此,在上帝的大愛中,是不會有濫愛的;只有在上帝的大愛中,人才能平衡地活出真理與愛。

在世上做光做鹽

教會中有不少像那些幫助裘、秋蕊、銘志走出同性戀的弟兄姐妹,他們默默在事奉。然而,我個人認為一般教會處理『接納卻不認同』的能力還是薄弱。放眼看教會,不管是中國教會或外國教會,教會不合是見怪不怪的現象;信徒往往把矛頭向內,而非向外傳福音,像:使用不同敬拜音樂的差異就會引起批評,甚至爭端;有些領袖小看他人的事奉,高舉自己的事奉等,這些紛爭時而可見。我們缺少上帝的國度觀,不懂得欣賞教會(無論是地方教會或整體基督教會)中其他信徒的事奉。

再舉一例:最近聽了幾起教會因牧師不十一奉獻,而輕看牧師。牧師的理由是自己接受的神學觀是牧師即祭司,所以不用十一奉獻。我們估且不論誰對誰錯,難道這位牧師不能為了自己所牧養的羊,放棄自己的『權利』,十一奉獻嗎?而羊群們難道不能因愛護牧師的緣故,接納他的『軟弱』,同心事奉,幫助他在這方面成長,讓上帝自己對他說話嗎?教會內的糾紛千奇百怪,群羊傷痕累累,實在不勝枚舉。然而,我要強調的是,我們若是不能在教會與家庭中切實活出彼此相愛,定意在主裡合一,要想做到『接納卻不認同』,想要做光做鹽,助人破碎生命得以整全,只是痴人說夢。

耶穌復活後,面對心懷愧疚的彼得,祂沒有責難,僅僅問了他三次,『你愛我嗎?』這三次問答不僅抹去彼得的羞愧,也向彼得表達祂的愛意(祂早知答案,但以這個問題向彼得表達出祂在乎他對祂的愛),而這份愛成為彼得餘生事奉的動力來源。朋友!你的愛心是否已漸冷淡?你是否想到某位弟兄姐妹就情緒起伏不定?教會中是否有某人你想避而不見?面對爭議性的人事物時,你是否無法活出『接納卻不認同』的真諦?

前幾天,在聚會中認識一位姐妹,她分享自己陪一位同性戀弟兄走出同性戀最大的困難就是活出『接納卻不認同』的真諦。沒錯!這是很大的挑戰。要把愛與真理拿捏得恰到好處,並不容易。儘管尚我們堅持真理時,當事人可能會勃然大怒,甚至拂袖而去,但若是我們切實相愛,愛真的能遮掩許多罪(彼前四 8 )。我們不需要等到碰見同性戀者才操練『接納卻不認同』。其實,我們要的不僅是傳遞真理與福音給同性戀者,讓他們體驗在基督裡活潑的生命,更是要把這份福音傳遞給所有心靈破碎的迷羊。基督早已指出教會改變世人的武器,那就是基督在加略山的大愛。我們若明白基督對我們的深情,在自己教會與家庭中平日就願意切實彼此相愛,活出『接納卻不認同』的真諦,世人必因此看到我們身上愛的記號,基督的名因而得榮耀。

(本文提到所有的人物都是真實人物,但是為保其隱私,除了裘與愛蜜之外,我改了他們的名字。)

參考資料:
一、Joe Dallas, A Strong Delusion,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6.
二、Chasing Amy, Frederica Mathewes-Green, Christianity Today, January 1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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