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浅谈婚前性行为

  有人在 哇咧星乐园上面问了一个问题:「那个……我哩……有个男朋友……他有次问我要不要做……我当然不要……可是不知道怎么拒绝……他会不会应为我不要而分手吧?男生哪~给我点意见!!!」

  以下是某义工守护天使的回答:

  最好不要有婚前性行为!千万别说我老古板喔,以下就分析给各位听。

  亲密的身体接触,若没有心灵相契作为前提,两人最后又因故未能共同步入礼堂,无可避免的,其结果就是双方情感上受创,受创程度又与身体亲密程度成正比,而女生恢复的过程往往又比男生来得艰辛。此外,撇开结婚不谈,亲密行为是只有前进没有后退的。发生过一次关系,将来第二次、第三次就太容易了,你们之间最重要的心灵沟通反而会被忽略掉。

  性行为是多么神圣的一件事!跟一个个性、背景迥然有异的的人袒裎相见,身上的胎记、疤痕在对方面前一览无遗,那是完全的交托与信任。因此,若是跟对方没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了解,单单因为一时冲动就轻易交出自己的贞操,你愿意承担这件事的后果吗?另外,我在书上读过男孩子现身说法,提到跟女孩子发生关系以后,心里懊悔,会想疏远女方。照这情形看来,婚前性行为,对于男生,恐怕也只是求一时的快意罢了。

  当然,你会说:「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确,没有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毕竟,现在不是民主自由时代吗?但真正的自由,应该包括不受行为恶果辖制的自由。圣经上说过:「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我总不受它的辖制。」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付出代价。如果你已经衡量过代价,觉得自己可以承担,那么,就尽管去做吧!谁也不会拦你。只是,渺小的人哪!你对于未来真的那么有把握吗?

  真爱,值得等待。如果是真爱,为什么不能等到婚后?如果不能等到婚后,就要好好想一想:你们之间是真爱吗?还是贪图男欢女爱?因为有很多前车之鉴,我认为,采取保守谨慎一点的态度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