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财产观念的建立

  成大学生盗拷 MP3 事件才不久,这一次检调单位矛头又再次指向学生。而且这次不是去检举对学术无关痛痒的影音娱乐,却是去查缉学生的根本、为学术研究目的所需的「外文书籍的影印」!

  大学一些课程是得站在国际舞台上竞赛,很多教授开出的指定阅读书籍都是外文书。然而过去外文书的购买得远渡重洋、花费许多时间,等到书买来,大概课程也到期中了。另外,外文书的价格常是中文书的四、五倍,所以对于学生要叫他们掏钱买相较之下这么贵的书,就习惯性选择盗印一途。但是如今外文书的采购已比过去便捷,目前经济也已较过去改善许多。真正经济拮据的学生较少,反而舍不得花钱买外文书的学生居多(一些学生会买上万元的手机、或看好几场电影,但不愿买一千元的外文书),于是仍继续延续影印外文书的习惯。

  然而 WTO 之后,版权问题绝对是兵家必争之地。因为如今是处在所谓的「知识经济的时代」,智慧成了可买卖财产,当然就得有许多法令措施来保障智慧财产权。所以这次学生会被查缉影印外文书,早在预料之中。甚至举凡所有侵犯到智慧财产权的东西,或音乐、或影音、或书籍、或网站……,绝对是远在国外的智慧财产拥有者,会不惜远渡重洋追杀到小小的台湾岛。

  因此如今我们不能还沿袭著过去的思想,搞不清楚得尊重智慧财产权。从这两起学生被查缉的事件,就可明白,即使是学生只要侵犯到智慧财产权,也会有吃上官司的时候(甚至是国际官司)。而教会界,亦是不能不开始正视这个问题。

  好比,过去许多教会机构,诗歌本都是随便影印。即使是很有钱的教会机构,亦是不尊重智慧财产权,不照著诗班人数一人一本的购买,反倒是愿意花大钱买一部影印机摆在教会机构,想唱什么歌、就影印什么谱。结果使得从事音乐服事的弟兄姊妹没有获得应得的报偿,不能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圣乐创作与服事,以致圣乐发展速度迟缓。除歌谱滥印之外,也有主日聚会单张里一些文章并未取得作者同意即被编入。甚至教会机构的网站,也可见未经原创者同意,便随意转载文章或图片的例子。

  时代在改变,教会界的观念不能杵在原地,还搞不清楚什么叫做智慧财产权。应该就趁这个时候,把教会机构的预算,纳入这些图文影音各种所谓的智慧财产该有的采买支出编列。这样子既合法、又不亏欠原创者、又可以使得各种创作有良性循环的大环境。台湾已加入 WTO,各教会与机构负责同工,若还一味的蒙著眼睛,无视智慧财产权的观念,等到检调单位来访时,不仅没有好见证、又会吃上官司。

本文刊登于《基督教论坛报》 http://ct.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