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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在傷害處的寬恕種子,陳進興伏法省思 再談陳進興事件
── 反思與回應

作者:陳偉望


  自從陳進興被槍決後,許多基督徒都在談論相關問題,信望愛全球資訊網與 前幾期的基督教論壇報中,也出現不少文章從各個角度來檢討這個事件,但我心 中的疑問一直沒有得到充分的解答,因此提出來,希望有屬靈先進能夠解我疑惑 。

  我的問題在於「我不能原諒陳進興,他生前沒有完整供出犯案實情,因此不 能被認定有真實的悔改」這樣的論點。

  有不少基督徒引用,與耶穌同釘十架的罪犯因為在主前謙卑認錯,而被耶穌 接納進入樂園的故事來說明,一個犯罪多端的人在臨死前的認罪是否被接納,乃 是他個人與上帝間的問題,旁人不應代為判斷。我相當同意世人都犯了罪,虧缺 了上帝的榮耀,因此在上帝的面前,我們與陳進興實在都是半斤八兩,沒有什麼 可誇的。其實,我自己也在思想這個案件的過程中,再一次警覺自己內裡還有許 多隱而未顯的罪而重新悔改認罪。

  但是我前幾天讀經,看到另一個有名的聖經故事,卻帶給我不太一樣的想法 ── 稅吏撒該的故事 ── 耶穌接納他,到他家裡作席之後,他具體表達,要用 一半的錢財賙濟窮人,也要四倍償還訛詐之款。耶穌聽了以後很高興的說,今天 救恩臨到這家了。

  我相信這個故事帶給我們最主要的信息是:真正悔改的人,必然有具體的行 動與悔改的心相呼應。這樣的觀念其實多次在聖經中被提起,特別是當我們想到 耶穌說「財主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鍼的眼還難」的時候,拿稅吏撒該與有錢的少年 官做對比,應該就更清楚這樣的屬靈原則:少年官有許多的『不捨』而憂憂愁愁 的走了;但是稅吏撒該卻有四倍償還訛詐之款的行動。

  稅吏撒該的故事與十架罪犯的故事可以說是互補的,一個是生活富裕,還有 許多的時間與金錢可以運用;一個是掛在十架上,沒有機會再為自己的錯誤進行 實值補償;而這兩個失喪的靈魂被耶穌挽回之後,也有截然不同的處理模式。如 果真的要引用聖經實例來討論陳案,「稅吏撒該」應該要比「十架罪犯」更合適 吧?

  陳進興在被補之後,至少有兩年以上的時間等候法律裁決,他在獄中「信主 」之後,也有相當長的時間來反省自己的生命,並考慮如何以具體的行動來補償 自己的過錯。但是相當令人遺憾的是,他竟然至死不肯與警方充分合作,帶著許 多尚未澄清的犯案疑點伏法;無怪乎白冰冰與侯友宜都無法認同他的「決志信主 」。

  這個問題背後,其實隱藏不少神學上的問題有待牧長們來說明。例如說,對 於一個人在信主之後,應該悔改認罪到什麼程度才算可以?犯錯的程度不同,悔 改的層次是否也應有所差異?像陳進興這樣,雖然一再表示他對不起白冰冰,對 不起社會國家,但是卻執意隱瞞關鍵犯案資訊,身為輔導他的教會牧長,難道不 應該有更嚴正的處理與教導?難道基督教的教義裡真的沒有一條可以用來指責陳 進興說,他所說的與他所做的並不相符,基督教會無法認同這樣的『悔改』?難 道我們的神學思想真的這麼與社會常理相違背? (本文作者為基督徒、職業為化工業研發主管)



回應一

作者:陳韻琳

  我認為這個問題不是神學或信仰教導上的問題。聖經上的的確確談到「信」談到 「悔改」,都是有行為的配合,沒有行為配合的悔改與信,便是「喊主阿主阿的人, 未必都進天國。」

  今天陳進興事件有這個疑點,多半的人心中有數,因為牽涉到很龐大的黑社會勢 力的問題,而白冰冰個人,也跟黑社會有接觸。

  陳進興顯然是要保護家人,某些事情洩漏,他太太會遭害。陳進興一定心知肚明 這一點。

  所以我認為問題不是在行為沒有跟悔改的心相襯,而是「信心沒有大到徹底供出 內情,上帝會託住他的家人不受性命之害。」

  這是信心夠不夠大的問題。不是言行不一的問題。

  再舉一例,當黑社會勢力進到棒球隊中,棒球選手受到性命威脅,如果你是基督 徒,你信心有沒有大到就是拼了老命不賭以抗拒黑社會勢力?

  多少人的信心只夠自己豁出去,卻不夠用來拿家人作賭注。

  這時候,你能不能寬容陳進興的軟弱?他可以自己死,但他無法把家人豁出去。 (本文作者為校園福音團契傳道人)



回應二

作者:徐千祐

  關於陳進興交代不清的事情,在我閱讀「罪人的遺書 ── 陳進興獄中最後 告白」(基督教更生團契授權新新聞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後,陳進興讓 我感覺他是一個很隨性的人,不太在乎一些過於細節的事情。在這本書的五十七 頁,陳進興說「對於到底幕後指使者是誰?生仔(林春生)一直很神祕,事發跑 路,特別是他死了以後(1997.8.19 林春生在五常街槍戰中身亡),民哥(高天 民)與我討論又討論,怎麼也猜不透對方究竟是何方神聖。」

  讀過這段內容後,我確實會覺得陳進興對「幕後指使者」交代不清,怎麼這 麼重大的事情,陳進興竟然不會去問後面的人是誰?為什麼直到陳進興伏法前一 刻,他都無法交代這個「幕後指使者」的真實身份?但是,如果陳進興沒有說謊 ,確實不知道,我們能接受這種「奇怪模糊的事實」嗎?

  或者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陳進興信主了,但是他身上有太多舊人脫不去,他 就像那個「憂憂愁愁走的少年財主」,我們看不到在陳進興身上有任何的馨香之 氣,所以,是否因為他的標準,「講義氣」仍舊高過於「講實話」,所以他隱瞞 了事實呢?這也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是,我個人覺得,陳進興在這件事情上的模糊,難道「教會牧長」就應該 負責?教會牧者或許帶了一個很沒見證的人信主,但是這人後來又爛了,難道我 們就該怪教會牧長說「你沒顧好你的羊」嗎?

  幾個月前,我個人在一場教會界的會議上,巧遇黃明鎮牧師,當時他在會議 中說:「唐台生還是不願意悔改....」(唐台生是前中壢教會的負責人,涉及性 侵害而接受審判中),對照陳進興,或許從牧者的眼光來看,一個有心向主、願 意悔改的人,比一個心硬的人,來得更珍貴吧!

  其實我個人並不太把陳進興當成是「榮耀、見證」,就算陳進興信主,他所 彰顯的,並不是「陳進興這個人改變多少」,而是「見證神的榮耀與工作」;我 的這個想法就是,「作見證不是為了讓人知道我這個人改變有多少、變得有多好 」,而是為了讓別人知道,「我的一點改變,是因為神對我的憐憫,而這一切, 不過是因為我接納了耶穌基督的緣故」。

  從更生團契過去出版的刊物以及陳進興所寫的「罪人的遺書 ── 陳進興獄 中最後告白」這本書來看,我相信在某種程度上,陳進興已經真正悔改了,但是 ,悔改了並不表示他已經完全了;我自己都很清楚,信主這幾年來,我身上的枷 鎖是被神慢慢剝除的,我只是比陳進興幸運,神多一點眷顧我在地上的日子,而 我也未曾犯了他所犯下的滔天之罪而已。 (本文作者為台灣信義會板橋福音堂會友,本中心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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