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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在傷害處的寬恕種子,陳進興伏法省思 「因信稱義!」,這就是基督信仰!

作者:鄧元尉


  只要陳進興是真誠地在上帝面前悔改相信(而這只有上帝而不是我們能夠評斷的!),他就會得救。 這是基督徒的基本信念,即使它看起來很不公平甚至是會絆跌一些人,但基督徒毋須恥於承認它,亦毋須 因為它可能帶來世人對基督教的反感而避而談論它,反而更應在這樣一個時刻去重新闡述它。

  這樣一個基本信念是這麼讓世人難以接受,以致於在神學思想史上從來不缺乏一些人試圖去合理化它 的存在、試圖去美化它包裝它讓它看起來變得讓世人比較甘心樂意地去承認它。但與其如此,不如讓基督 徒們坦承:是的,這是一個荒謬的信仰,不合理、不公平、無法自圓其說、無法獲得大多數人認同,然而 ,這就是基督教!基督教毋須為了世人理性上的心安而修正自己的基本立場!

  在基督信仰裡,上帝拯救世人的恩典,絲毫不受這個人曾行過多大的惡行而有所影響。也許有某些惡 行是大到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容忍,但沒有任何惡行是大到上帝也無法赦免。但祂並非視而不見, 並非從此一筆勾消這些惡行,陳進興一生的所做所為都將在上帝審判台前接受最後的評量,屆時上帝將如 何對待他,我們不知道;一個基督徒將如何為他一生所犯下的過錯與行過的善事而接受怎樣的懲償,我們 不知道;但我們確知一件事,因著真誠的相信,任何罪人都被稱義。

  「罪人因信稱義!」陳進興的信,讓他被上帝稱為義。這裡有幾點必須澄清。

  第一,被稱義的罪人之『罪』,不是任何犯行,而是世人與上帝中斷的關係。(如果你不喜歡稱這種 與上帝關係的斷絕為『罪』,這沒有關係,但當基督徒談論『世人都犯了罪』時,他是在這樣一層意義上 來用這個詞的。)陳進興殺人強姦的罪行並不就此被取消。

  第二,罪之『稱義』乃指與上帝關係的復和。當我們說陳進興接受基督而獲得永生時,我們是指此一 和好關係的恢復,此一恢復並不就此合理化他所曾犯下的一切罪行,但他曾犯下的一切罪行也無法讓此一 恢復的發生變得絕無可能,因為『稱義』至終來說是一個恩典,而不是一個交換或報償,它自始至終就是 一個恩典,白白得來的恩典。

  第三,稱他為義的是上帝,不是我們,我們沒有資格代替上帝宣稱他能否得救。基督徒總是用假設語 氣:『如果他真誠的相信了,他就可以得救。』這僅僅是立基於『因信稱義』這個基礎上,而非任何理性 的論證或理由。基督徒相信這一點,即使在某些時刻他會因此而遇上理性的不安,也有一些基督徒在陳進 興信主得救的事上感到疑惑的。這種理性上的詰難也許必須是某些基督徒的宿命,但基督教從來就不是一 個追求圓融無礙之人生境界的宗教,相反的藉由指出世人景況,它一直就是一個帶來張力的宗教。

  然而,死者何辜?讓我告訴你,母親的每一滴眼淚、受害者的每一聲吶喊,上帝都聽見了!不僅是陳 進興傷害過的人,人類歷史上一切不公不義的迫害逼迫,上帝都聽見了!祂並非無動於衷!『因信稱義』 的前提是什麼?是耶穌基督的十架受難!上帝以祂親身走進死亡、受辱、逼迫、並最終死在十字架上來回 應所有受害者的吶喊!這夠荒謬了吧!全能之神如何能夠被釘死於十字架上?然而,基督徒並不恥於承認 :這就是基督信仰!當你看到上帝的拯救時,請你也看到,此一拯救並不是一種無所謂的拉拔,好像上帝 本身並沒有什麼損失似的。不!祂以愛子之死作為代價!

  那些被陳進興殺害的人就無法得救嗎?我們不知道,一如我們不知道陳進興是否真的相信(還是他只 是死前功利式地相信)並得救。我們不知道最終上帝會如何對待世人,是全人類獲得救贖還是有一些人永 遠滅亡,這是神學上的難題。在此我想引一個天主教的傳統說法:我們只能判斷一個人是否得救(因著確 定他是否相信),但我們並不判斷一個人是否不得救。

  最後重申一次:沒有一個人他的罪行會大到上帝無法拯救他。『因信稱義!』這就是基督教! (本文作者為政治大學哲學系博士班研究生,政大研究生團契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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