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柯志明 2025.06.15
《好撒馬利亞人》( The Good Samaritan),雅各布·巴薩諾(Jacopo Bassano),1562-1563年。(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2003年1月19日我第一次以《路加福音》10:25-37在臺北士林會幕堂證道,昨天(2025年6月8日)主日再次以這經文在草屯聖教會證道。相隔22年,對這段經文所示鄰人之愛的意義有更深的體會,經義的挑戰也更加強烈。
誰是我的鄰人?這是那位特意要來試探耶穌的律法師問耶穌的第二個問題。耶穌以著名的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回答他(路10:30-37)。
耶穌說的故事很可能是流傳在猶太人中間的真實事件。這個故事不是陳述一個抽象的觀念、命題或理論,而是呈現一個生死存亡的具體生命處境,一個必須立即決定如何回應的情境。這個情境如此突然、急迫、無可迴避,並偶然地臨到人,遭遇者如何回應緊密地關乎一個受難者的生死。一個人生命的真實本相就在此清清楚楚地顯明出來,誰是誰的鄰人也在此而且只有在此實實在在地顯現出來。
結果,在這個故事裡,被視為最靠近上帝並最懂上帝律法的祭司以及利未人都從旁邊繞過去了。他們(間接暗示律法師)都是只會說卻不會做、只是知道但沒有行動的假冒為善者。反而有一個猶太人極鄙視、厭惡的撒馬利亞人停下來費了許多心力,救助了那個被打個半死的受難者。
然後,耶穌問律法師:「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路10:36)在此,「鄰人」的意義轉變了,從被愛者變成了愛者,從被救助者變成了救助者。因此,耶穌轉換了律法師的問題並隱然地回頭質問他:你是哪個受難者的鄰人?你救助了哪個受難者?或者,誰是你受難時的救助者?你有愛救助你的人嗎?總之,你真的有愛鄰人如同自己嗎?
耶穌的故事批判了猶太人,更批判了律法師;他暗示他們並沒有鄰人之愛。如果耶穌故事裡的受難者與強盜都是猶太人,那麼他就是在批判猶太人傷害猶太人,而且猶太人對猶太人受難見死不救;不但如此,不是一般猶太人見死不救,而是專門事奉上帝的祭司、利未人見死不救。他們都沒有愛鄰人如同自己,反而是猶太人極為鄙視厭惡的撒馬利亞人救了猶太人,他才是愛鄰人如同自己,而且是愛極鄙視厭惡他們的仇敵如同自己。
這故事當然也批判了我們,因為我們都是極自私、自利、自大、自義、心胸狹小的人,我們對人總是懷著無可救藥的國家、族群、社會、文化、意識形態、黨派等等之歧視偏見,只愛我們認同、喜歡、討我們歡心的人。我們自我感覺良好地自以為很有愛心、很善良,但其實我們只愛我們想愛的人,我們不想愛的就冷漠、鄙視、厭惡、仇視以對,甚至落井下石,或惡意攻擊。
然而,誰是誰的鄰人只有在生死存亡的艱難時刻才顯明出來。鄰人無法抽象定義,也不是日常生活中的社群關係、倫常關係、居住關係,或種種彼此互惠關係,而是生命落在極艱難時刻、生死存亡關頭因個人選擇決定而形成的愛的關係。誠然,鄰人關係是愛的關係,而且是不顧自己性命利益的捨己之愛的關係。只有這種艱難之愛、犠牲之愛、捨己之愛才是真正的鄰人之愛,也才能產生鄰人關係。
因此,鄰人無法被抽象的語言定義,只能被具體的愛創造出來。如果選擇、決定、行動是一種創造性活動,那麼鄰人就是被我們出於愛而選擇、決定、行動所創造出來的。對,我們的選擇、決定、行動決定著誰是我們的鄰人以及我們是誰的鄰人。
最為致命而關鍵的是,不救助需要被救助的人就是不愛鄰人,而不愛鄰人就是不愛上帝,因為上帝愛每一個需要被救助的人,包括與祂為仇敵的罪人。因此,沒有愛鄰人如同自己就是沒有愛上帝的證據。上帝無形不可見,人要怎麼愛上帝呢?又要怎麼確認人有沒有愛上帝呢?唯獨藉著愛鄰人!
因此,如果我們不愛需要我們救助的人,我們就沒有愛鄰人如同自己。如果沒有愛鄰人如同自己,我們就沒有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愛世人,祂差獨生愛子道成肉身成為人,而道成肉身的基督在餓的人、渴的人、作客旅的人、赤身露體的人、病了的人、在監裡的人那裡(太25:35-40)。我們愛這些人,就是愛鄰人;愛鄰人,就是愛基督;愛基督,就是愛上帝。
根據耶穌的教訓,人不可能不愛鄰人而能愛上帝,因此,人不可能不愛鄰人而能承受永生。請留心注意,並謹記在心裡,全然愛上帝又愛鄰人如同自己就能得永生,而愛鄰人如同自己則是愛上帝的唯一方式。因此,愛鄰人是我們能得永生的唯一道路。
我們有去做嗎?我們做到了嗎?願上帝憐憫幫助我們!
向今世之子學浪費
愛自己
愛我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