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鲁益师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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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乎?阿谀乎?
刚信主的那段时日,每听教会人士大声疾呼我们应当「赞美神」,并且宣称这是神自己要求的,我总不免疑窦丛生。
人若强迫我们不断赞美他的德行、才智和性情,有谁不鄙夷他?我们更瞧不起成天阿谀独裁者、工商巨子和名流的人。这一联想,神和敬拜他的人便在我心中勾起一幅既可笑又可怕的图画,诗篇更加强这种反效果——像「赞美主」、「让我们一起来赞美主」、「要赞美他」这类的句子,在诗篇中真是俯拾即是。
更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诗人自己歌颂神犹嫌不够,还得鼓动别人和他一样吹捧,甚至连鲸鱼和风雪都不放过,彷佛大自然的一切可任由人驱遣。更糟糕的是,诗人假借神的口吻说:「凡以感谢献上为祭的,便是荣耀我」(五十23);这简直等于神大言不惭发出索贿通告:「赞美我的良善与伟大吧!我就是需要这个。」
尤有过者,某些诗篇甚至还影射着常见于异教信仰中的人与神讨价还价;与野蛮人渔获多时献祭给偶像,捕不到鱼,就鞭打它,本质上并无两样。诗人不只一次说:「你既然喜欢人赞美你,那么,请为我成就这事吧!这样,你便能赢得我的赞美」;譬如诗篇五十四篇,诗人在第一节中呼求神「救」他,接着便在第6节投神所好:「我要把甘心祭献给你,耶和华啊!我要称赞你的名。」
许多次,诗人祈求神救他脱离死亡,所凭藉的理由往往是,神若坐视恳求他的人去世,便再也无法从他们那里得到更多的赞美,因为阴间的鬼魂不会赞美(三十9;八十八10;一一九175)。此外,似乎只要赞美的次数一多,神便会垂听——「我一天七次赞美你」(一一九164)。凡此种种,实在令人恶心,叫人不得不对神产生不好的联想。
人应感谢神、敬拜他、顺服他,这些,我想,我懂;但若神需要我们无止无休地阿谀他,我却不懂。即使真如当今一位写书的人所说的——神「有权」要求人赞美他——也难叫我心服。
赞美是对神最充分而恰当的反应
现在我相信自己已明白这位作者的意思,但我仍觉得从「权利」的角度解释神对赞美的要求,实在有些不妥。
或许先用无法要求任何权利的非生物为例说明,比较容易叫人了解。当我们形容一幅画「值得赏爱」时,所指的是什么呢?显然,我们并非指它正有人欣赏着,因为往往坏的作品有一大堆人趋之若鹜,好的作品却乏人问津;当然也不是指它值得赏识,就像一位考生「值得」拿高分一样,换句话说,若未得赏识,便有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所以,当我们说一幅画值得或令人赏爱时,乃是指赏爱它是对它应有的充分而恰当的反应,并且,这样赏爱它绝不会错爱它;若有人不懂得赏爱它,徒然显出自己缺少鉴赏力,愚钝到任由美好的事物流失掉。艺术品和许多大自然的景观之所以值得、配得、甚至要求人的欣赏,便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也许有人觉得离谱,但我发现从这个角度说明神为何「需要」人的赞美,是最理想的途径。神正是这样的一位――人若懂得敬佩他、欣赏他,心灵便能醒觉,便能进入真实的世界;若是不懂得欣赏他,等于错过了最伟大的经验,终至失落一切。后一种人的人生是残缺的,彷佛人不能辨五音,没恋爱过,不知道真实的友谊是什么,从未迷上一本好书,未曾尝过晨风抚过面颊的滋味,或者(像我一样)不觉得足球赛有什么好玩。但是,与不懂得欣赏神的人相比,这些人的人生欠缺,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当然神「要求」人赞美他,不仅因他是至善至美、满足人一切憧憬的那位,也因他是律法的颁定者――他命令犹太人献祭,基督徒必须做礼拜。这点曾经为难过我。因为当时我还不了解本书第五章所试图表达的,我不知道神乃是透过敬拜的过程,与人沟通,让人享受他的同在。当然,敬拜不是唯一的途径,但对许多人而言,多数时候,「主的荣美」唯有在人们一起敬拜时,才会显现出来。
本文摘自《诗篇叩问:跟随鲁益师探寻诗人的爱恨情仇》第9章〈浅谈赞美〉。

诗篇叩问:跟随鲁益师探寻诗人的爱恨情仇
Refection on the Psalms
作者:鲁益师 (C.S.Lewis)
译者:曾珍珍
出版社:校园书房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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