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PA 2011.11.20
大卫王在一般基督徒心目中,是公认为最合神心意,最讨神喜悦的人。
大卫,相貌堂皇、智勇双全。年少時凭靠耶和华的名,徒手用飞石击杀当時令以色列人心惊胆丧的巨人歌利亚。受先知撒母耳膏油涂抹,被耶和华选立为王。随后团结南方犹大和北地以色列的游牧民族,驱除外邦人、统一以色列全境,恢复神选民的国度版图。大卫这名在旧约里被提到的次数,超過先祖亚伯拉罕,真是多么的荣耀!
他像约伯一样,十分顺服神预备的道路。虽遭遇爱子、众臣背叛追杀,不但伤透了心,还屡屡被逼到生命险境。尽管如此,他面临险境時,仍然出口赞美神这些作为,因为他知道这是神扩大他生命广度和高度的成全。他信托神,始终敬虔,不发怨言。
有天他在皇宫屋顶作健身操,不经意往下望時,看到了下级军官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刚洗完澡包著浴袍,春意漾然的美体,竟是如此娇豔夺魂。
大卫差使者找她进入王宫,这拔示巴月经刚刚结束,在所谓安全期的時候放心和大卫同房。没想到過不久,拔示巴派人告诉大卫:她怀孕了!
唉,这位如此聪明绝顶的大卫,却没有怀疑在这样不可能怀孕情况之下受孕,是否中了仙人跳?情急之下,安排個借刀杀人之计:马上调乌利亚到前线,一面给他设宴,蕴酿他以死报国的情绪,另一面写条子命令乌利亚的长官约押观战按兵不动,使他在阵前被敌军亚扪人的勇士杀了。
大卫这個机关算尽的计谋,使耶和华甚不喜悦。
说来,大卫最可恶的地方不在淫亂,而是杀人。利用君王地位来谋色害命,比盗贼谋财害命更为可恶。
此后每每聚会读圣经時,只要一提到大卫这個故事時,满头白发、一脸慈祥的长老,总会眼露凶光地说:大卫犯这個罪,让神不悦,对大卫说: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其实不用长老来提醒,古今中外,那位帝王家不離刀劍?
大卫,这位在基督徒眼中如此完美典范,如此德高望重,如此合神心意,为什么旧约要如此详细地暴露出他的软弱之处?难道不能稍微遮盖吗?
挪亚醉酒,光屁股露鸟赤身躺在在帐棚里,他的小儿迦南瞧见这难得一见的光景,就大呼小叫,招呼两位哥哥快来看,一点也没有遮盖之意。结果被咒诅他的后代永永遠遠当哥哥后裔的奴仆。醉酒的尚且如此,那这种事岂不更該要遮盖吗?
难道,神不知道大卫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吗?为何会允许他所拣选的人,一位众人公认代表他,甚至还要豫表祭司和君王双重身分的基督,犯下这种罪?
神可以轻意地阻止这件事。
最简单就是不要让拔示巴怀孕,这本来就該是不会怀孕的!这样看来简直就是神故意让拔示巴怀孕。
要不然使大卫或拔示巴发生意外、生病、死亡。再者就是保护乌利亚平安归来。
可是神都没有动工保守大卫的名声,让这丑闻发生了。另一方面,令人费解的是大卫为何放著环绕身边众多年轻漂亮的女生不要,何苦来哉去搞下级军官的太太?大卫天然人性的光景就这样一一暴露出来,唉,再怎样对神敬畏虔诚的人还是这样不堪。
耶和华派先知拿单挖苦大卫说:他就像是一位拥有数不尽羊羔的富人,为了显示好客热情而要杀羊羔招待遠地来访的客人,居然舍不得杀一只自己的羊,跑去杀隔壁只有一只母羊羔赖以過活穷人的那只母羊羔。
这样的大卫,连神都愤怒要亏幾句,还配说是合神心意的人吗?还值得如此歌颂赞扬吗?神选择他作楷模,为何要让他有机会犯下这种事情?
使徒保罗就没有这样幸运了,当他仍遵循旧约律法的规条剃头表示还願時,没多久就被逮捕送去监牢,然后斩首示众。神用行动坚决表明,不允许他新约救赎,受到旧约律法丝毫的掺杂。
大卫和拔示巴生的所罗门,并未因此而遭受到咒诅报应,比如说成为智商最低的君王,反而将以色列王国治理得兴旺到连南方女王都来朝貢。
大卫到底有什么好,值得基督徒如此赞美仰望的?他在地上的武功版图,遠不如成吉思汗,这位信基督的君王。治国的本领,也不强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康熙干隆等明君。
可是,旧约如此推崇他,新约也以他为榜样,在他犯了夺人妻这样的罪之后还是如此的厚待他,为什么呢?
原来,神要表明,他对人的称义,不是看行为,乃是信!
正如罗马书所说的,「.... 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是在他受割礼的時候,还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時候?不是在受割礼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時候。」
这個割礼,就是遵守律法规定,把阳皮割下。亚伯拉罕被神称义,不是在他决心全人归给神,忍痛割阳皮明志之后,而是之前!
人世间所有的道德行为守则,在神的眼中根本构不上称义的。正如大卫在诗篇里所说的:不要传唤你的仆人去受审,因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没有一個是义的。
换句话说,如果,大卫一切行为都是完美的,那么神选立他就是理所当然了,无法让人领受到「因信称义」的救赎。
这让我们思考教会該不該接纳基督徒離婚的态度,也有一個深入的想法。一般认为離异再婚是犯奸淫,每位信徒的婚姻应該要由始至终的。有人说除非是信徒和非信徒的婚姻,可以離婚再婚;但这不也成为一個来自魔鬼的藉口吗?
在实际社会生态中,报载有很多错误的婚姻,因长期受到社会、道德压抑不得離婚,导致发生沉重的悲剧,甚至赔上全家性命。
何苦将一对完全无法生活的人綑绑在一起呢?这种道德规范比撒但作为更可恨,因为会让原本相爱的人无法好聚好散,最后玉石俱焚。
这种婚姻律法不也是個割礼式的律法呢?以为从始至终的婚姻,在最后和主面对面時,方能得到神的称赞,不也落入律法的圈套吗?
当然,在这不是鼓励已经因信称义得救的人犯奸淫。乃是神既住进灵中,自然就該知道要如何行了。完全不是为著遵守律法、道德规条而活,这是十足浪费生命的生活。而是为了爱神,彰显出神荣耀的生命,自願规范自己行为而活。
正如保罗所揭示的真理:弟兄们,你们蒙召原是为得自由;只是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肉体的机会,倒要凭著爱互相服事。(加拉太书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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