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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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送我一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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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星期要教的成人主日学题目是「圣经与经验」,神让我经验一件奇妙的事,也教导我明白圣经的真理。正如夏甲(有人说她是第一个神学家)遇见神,「于是,夏甲自问:「我真的见到那看顾我的上帝而还存活来述说这件事吗?」于是她称那向她说话的上主为--看顾的上帝」。(创世记十六章13节)

刚好几次想到一位小学同学,久未连络,写信去美国,她回信时要我把电子邮件地址给她,并且「把你的运动鞋号码也给我」,因为她在Nike运动鞋公司工作,想要送我一双。我看了信不由得吓了一跳,因为,我的运动鞋刚好坏掉,还没想什么时间要去买一双,也还没有祷告,就等于已经得到了。

正如先知以赛亚说:「他们尚未求告,我就应允;正说话的时候,我就垂听。」(以赛亚书六十五章24节)有趣的是,我查看朋友写信的日期,她是4月15日写的,我是16日穿球鞋去台北办护照,快回家时掉了鞋底,我还跟先生说,女儿的鞋子给我穿了好久(也是Nike牌子),也算值得了。真有趣啊,我还没把鞋子穿坏,上帝就先请人送我了,想到就觉得好开心。

有神学家说,神应许你一个礼物,你只要信或不信,不须做任何事,这是福音。而神若要你遵守一个命令,你才必须决定去做或不去做,这是律法。

我的朋友应许送我一双鞋子,我相信了,就感觉已经得到礼物,非常开心,虽然还没有拿到手中,但我已经接受了。神应许给人福音,给人耶稣基督,人还没看见就接受了,这就是信心。

这个经验叫我明白圣经的真理:信心就是相信神说的会成就,但我们所传的,太少福音,太多律法;福音是基督已经作成的,律法是我们应该做的。传讲福音,叫人把焦点放在基督身上;传讲律法,焦点在人身上。传讲律法不是不好,当人发现无法达成律法的要求,就应该会寻求那位成全律法的主,这就能让人把焦点又放在基督身上。得到这礼物的人将惊讶欢呼喜乐!

about 【家庭之歌】专栏主要写手:蔡佩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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