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思想的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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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有是非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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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123RF

如果人完全没有能力认识善恶,那么要求他行善、责备他的恶或与他讨论善恶就没意义。这样,人就与禽兽无异。但事实非如此,虽人有许多恶。

如果人必须要认识与相信基督,才能知道善恶,那么要求不相信基督的人行善、责备其恶或与之争论善恶就无意义。但事实非如此,他们当中甚至有许多人比基督徒更良善。

如果人必须先相信基督才能知道善恶,那么基督徒就全然不可能指出非基督徒之恶并要他承认,也不可能期待非基督徒能知道、认同甚至赞美基督徒的善行。若然,耶稣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这话根本就是不可信的谎言。然而,基督岂会说谎?不,近二千年来的所有宣教经验都证实,基督的话是真实可信的。

经验与圣经都告诉我们,非基督徒有能力知道善恶,也有能力知道基督徒的善行,所以保罗才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做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2:14-15);又说:「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7-18)。如果非基督徒全然没有道德能力,保罗这话就完全不可理解,没有根据,不可信。

其实,圣经从未告诉我们,一般人没有认识善恶的能力,也未警告我们不要与非基督徒谈论道德。相反地,圣经大量记戴着外邦人知道善恶,知道上帝百姓的善行,且能与上帝的百姓论善恶。彼拉多虽纵容犹太人钉基督十字架,但他不也知道基督无罪并不应如此对待基督吗?保罗上告凯撒不正承认凯撒有分辨善恶对错并为他主持公义的能力吗?

何况我们也常常不知道谁才是真基督徒。不是喊基督「主啊,主啊」的人都是基督徒(太7:21),更不是到教会或自称「基督徒」的人都是基督徒。这样,就算与我们认定的「基督徒」讲论道德也未必是有意义的,虽然他们出口闭口「上帝」、「基督」、「圣经」等等。这难道不是教会史铁一般的事实吗?

人「全然败坏」的教义并不能作为否定人知道善恶的理由。人「全然败坏」要指出的是:人无法按着自己的能力明确且正确地认识上帝,也无法认识且接受上帝在基督里的救恩,更无法凭己力满足上帝所要求的义,并自我救赎,因而若无上帝主动施予恩典,人绝不可能脱离罪恶、魔鬼的权势,因而必然「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5)。简言之,若不藉着基督,人不能认识父上帝,也不能到他那里去。

但是,这全然不否认人能认识上帝创造天地万有时所立下的普遍道德以及自然法则。没错,人的道德认识不完全且会有错误甚至非常严重的错误,但这都无法否认人有正确认识道德的能力与可能性。经验事实表明,人有这种能力与可能性,虽表现得不完全,甚至很糟。凡否认这道德事实者都是争眼说瞎话,既无知于圣经,也无知于人类事实。

基督徒当然知道且深信基督及其父上帝才是道德之所以可能且有意义的终极基础,以致于若无基督与父上帝则道德终必虚无。但基督徒不必言及此即可与非基督徒谈论善恶、与之道德交往并让他们知道善恶。基督徒不但可以如此,而且这是他当尽的义务。

基督徒绝不可以不努力让非基督徒认识道德真理,不努力引导他们过良善的生活,不努力帮助他们建立良善的生活制度与秩序,却反而以他们不信基督来自我安慰与辩解,说他们无能知善行善,并以他们活在败德的生活中为理所当然。这根本就是无能、懒惰又自以为义的恶行。

好吧,就算人没有认识道德真理的天生能力,但难道上帝不能帮助他吗?上帝不会帮助他吗?你怎么知道上帝不会在你向非基督徒传讲道德真理时感动他、改变他而让他认识良善呢?你怎么知道上帝不正是要藉着你去改变一个人的道德知识呢?如果上帝能让「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因听见福音真理而活过来(弗2:5),为什么上帝不会让他们因听见道德真理而知道良善且愿意行善呢?你是谁,竟敢否定这种可能性,竟敢否定圣灵可以藉着任何一个人(尤其基督徒)的善行而在任何一个不认识基督及福音真理的人心里动工改变他?

其实,根本的问题在于你,对,就是你:你是否真地认识了道德真理,你是否真地明白圣经的教导?这才是问题所在。否定别人有认识道德真理的能力,不能反证你有此能力;非常可能你比那些非基督徒对良善更无知,虽然你自认为认识且相信基督。因此,你应先省察自己是否真地认识了道德真理,更应省察自己是否因高傲自大而陷于无知,而后虚心学习,而不是以未经严格察验的神学理论甚至「神学意识形态」继续自我蒙骗。

人能不能改变自己的道德知识是一回事,而我们应不应向人传讲真的道德知识是另一回事。如果向人传讲道德真理是我们不可推却的义务与责任,那么,就算人不听、不理解或拒绝,我仍然应当向他传讲。确实,能改变人及其社会的唯独是上帝,这绝对是真的,但唤醒人的道德良知并帮助人行善、过善生活则是我们永远不可推却的义务。

因此,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当效法「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的父上帝(太5:45),向每个人尽自己的道德义务,努力在人前见证公义良善,帮助人认识良善并过良善生活,包括传讲道德真理。

只有是似而非、高傲自大的坏神学会否定这个基督徒的普世义务。这种神学既不能善解圣经,也不能善解世界以及人类的普遍道德经验。

不,基督徒应在世人面前践行主的教训:做「地上的盐」与「世上的光」,竭力以善行善言引导他们认识道德真理,而后相信基督及其父上帝,并归荣耀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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