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思想的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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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的再思-伦理性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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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il)和「」是两个不可分的命题,罪是恶的根,而恶是罪的果。罪是人对神不正确的心态,恶是本于这种心态而发出的道德行为,罪和恶的后果是必然性的痛苦。

伦理学的研究将恶分为两种,道德性的恶和非道德性的恶。非道德性的恶与人的罪行似乎无关但却给人带来了无限的痛苦。如天然的祸害和灾害所带来的祸患。此外,还有一些似乎是无谓的病痛灾难叫一些无辜的人、天真的婴孩无故受罪,想到这些问题时当然将罪、恶、痛和至善的神都扯在一起了。

哲学和宗教自始以来都面对这样的一个谜:到底恶从何而来?神和恶有何关系?若有位至善的神,为何他创造出了会犯罪的人又让人在罪和恶中受苦?这一切就是哲学和神学上所谓的为神申辩(theodicy)的论证要题了。

避开二元论的提案所认为善恶永远共存的理念和泛神论中以恶为不实的暂时幻象,一元论立埸所面对的问题很简单:若神是至善至美,他为何创造会犯罪的人尚让人犯罪受苦?若是他是全能的神,为何他不将恶除尽?所以神不是至善、也不是大能,他造了人,却让人犯罪而受无谓的苦。换句话说,神是不存在的,若存在的话,至少他不是至善,也不是全能。

问题产生的结论自然是一种逻辑的推论,它的答案,由逻辑来解析也自然的可从几个角度来分析:

一、恶的本质



相信神的人自然就会相信神是一切的起源、神是一切的创造者。以此类推,恶自然是出于神,也是神所造了。这问题的症结乃在于将本体和存在混淆了。肯定恶的存在未必等于肯定恶是一个实体。恶的存在虽是「因神而有」但不可说「由神而来」或「由神所造」。因为存在未必意味实质,这也就是奥古斯丁的解释:恶与善不同。善是必需性实在,即是实质的存在,而恶是善的或缺(privation of good)。因有善而有缺善的状态(恶)。故因善的创造而有的恶(缺善)是因神创造善而存,但不能说恶是由神而来,这种结论自然是合乎逻辑的了。

二、恶的起源

恶虽非实质,但却因始祖犯罪而起,那么那位完全的神所创造(完全)的人怎么会犯罪而成了恶的源头?信仰神的必然是接受神是绝对的完全,而神所造人的完全性是神最高明创造的证明。就是他创造了一位「自由」的人,因为自由是完全性的特徵之一。既有自由,就必会选择,有了选择则必有选择的对象,从神学和伦理学观点来说,人只有一个选择的对象---神,但却有两种选择的可能,不然这不叫着选择了。二元论里选择对象的原理推论就是忽略了选择的自由,包括选择对象的自由,也就是会有一种以上的选择对象。人可以选择神,或不选择神,既然不选择神,就得以别的存在取代神。在无别的存在的状况下,人自然的是以自我为选择的中心,并以自我作为选择的对象了。这就是对善的弃绝,也因此成了善的或缺而造成恶的存在。

  所以说,完全的神所造的人,在神所赋予的完全自由中,不选择神,而选择了恶。换句话说,神创作了恶的可能,缺善是人将恶变成了实存(God makes evil possible, man makes evil actual )。

三、恶的后果

有人说虽然恶「非神所造」,但却「因神而来」,那么神应为恶负起恶的后果责任。若神是全善的,他就应将恶拔根除去。若神是全能的,他也必能将恶根除,既然恶仍存在,神就非全善也非全能了,这种反论不难破解。神若将恶根除,那么自由意志就荡然无存了。没有自由意志,当然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没有自由意志的存在自然不是至善的作为,所以至善的神不能将恶根除。

恶的存在是自由的肯定,也是至善的肯定,相反的,因至善而肯定的自由,也肯定了恶的存在。基督教的神学在此给人提供了两种我们所关切的答案:一.神为人预备了救恩:在基督面前人可由罪得释放,更可享受真自由(约8:36)。单选择神,单事奉神,这是神慈爱的呼召,让人成为他的真儿女(约壹3:1-2)。二.神给人永恒的盼望:罪恶、灾难、痛苦都是暂时的,至爱全能的神终必得胜,信徒在基督里,终可看到得胜的主的再来,他为我们预备的福份是永远的基业。

四、恶的目的

无可否认的,恶所造成的祸害太多了,道德性和非道德性的恶,都使人受尽了各种的苦痛,就算是一些与罪无关的人,甚至从无选择的婴孩 和没有选择的受害者,也竟然受到了许多无谓的痛苦,这真是道德伦理界的一个难题。恶究竟有何存在目的?有何存在的意义(使命)?宗教界的答案很单纯:神是无限,我们是有限,既知神是至善,凡神所行必有其美善意旨。我们虽未明了,雨后天晴之时必可明了。而道德界的答案则带着醒世性的警言:恶的存在是对人的消极性提醒,劝人离罪行善。但对基督徒来说,恶的存在却是神一个积极性的呼召和挑战,藉着基督在十架上的死显明了。叫我们这些人因他受的鞭伤得了医治(完全)的人(彼前2:24),可以成为神的使者将神的医治(完全)带给人。所以恶的存在其实不但肯定了神的完全,也证实了神的至善,更证实了神的大能和恩慈。这一切只能在基督的十架上被人稍微的了解。

五、美的世界

在处理恶的问题中,最引人注目的哲学论据是莱比尼(G.Leibniz,)的「神的申辩」。此文,在恶的问题中,将神的至善、全能和全智平衡的分析后,直接了当的提出了一个基要命题:神所造的这世界正是可能中最完美的世界(this is the best possible world)。也就是说这其中虽有恶的存在,但任何一种改变的提案只会将这世界变得更糟,也会制造更多的问题。对基督徒来说,因为对神在基督里救恩的信仰,我们可以说:这世界是走向更完美的途径。神让人有份于参与他对世界的眷护工作和救赎福音里的生活及宣扬时,这种的肯定不是为神申辩,而是在对恶的问题的再思过程中,看到他的智慧、恩慈和大能。使每一位在痛苦中和因恶的后果而悲叹的人,可『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得着盼望』(罗15:4),并效法耶稣,举目望天说:父啊!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

本文作者为美国洛杉矶国际神学院院长
参考:美国洛杉矶国际神学院(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Semi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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