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必備的條件│在神聖真理的礦藏裡深入挖掘

【作者:約翰歐文(John Owen)網路作家Ⅱ 2024.10.06



圖片提供/123RF


七、任何詞彙,只要好好思考所在經文的論述性質為何,往往就能夠解明這些詞彙的意思與重要性。

經文中的論述,本質上可以概括歸為四類性質:歷史性、先知性、教義性、勸勉性。

就論述所運用的寫作方法或型態來說,大致上,要麼是字面上的本意,要麼是比喻、寓意性的含義。好比說,整本雅歌,還有其他許多處的經文,都在表達寓意性的含義。凡願意在神聖真理的礦藏裡深入挖掘的,都應當好好分辨這些區別。這些方面的細部指引已經不勝枚舉,無法在此一一詳述。

八、當好好查考、思想字詞本身文法結構的含義。

這一點主要與那些尋求以原文來探尋真理的人切身相關。至於其他人,也可以藉著比較平行經文得到益處,就算是聖經的譯文也無妨;這樣,就能掌握任何詞彙的本意,或者說平常的含義。

而這項特性,原可以再補充其他細則,但由於其他人時常強調這些細則,所以在這裡就略過不談。

以上所提的,不僅責備了某些人,也同樣指引了其他人方向。有人查考聖經(即便是在裝模作樣)卻收穫寡少,原因何在?唉呀!他們在許多方面的失敗,全顯在眾人眼前。他們不勤奮、不謙卑、不儆醒禱告,卻相信自己有力量、才能,可以查明、解釋聖經。這無異於手中沒有鑰匙,卻妄想打開銅門,試圖赤手空拳地從礦藏裡挖出寶石。

確實聖經裡頭有各樣常見的事,因為它與所有其他著作一樣,是由命題與論理構成的著作。多數的命題與論理,即使是一位學識寡少的讀者,都能輕易地領悟、明白。可是論到上帝心意與旨意的奧祕,若不能持之以恆、努力不懈地運用以上提到的方法,就無法清楚地明白。 (本系列到此結束)




本系列文章摘譯自約翰歐文(John Owen)《希伯來書註釋》(John Owen On Hebrews: A Classic Puritan Commentary)4章7節部分。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