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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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借还是不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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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有一位姊妹来问我:「某某会友要向我借钱,我到底要借还是不借?」隔了几天,有一位同工告诉我,「牧师你要我关心的那一位,他这一年多没来教会,是因为有人向他借钱…。」听到这些事情,我的心里非常的难过。有天我收到一封电子信,他担任别人借款的「保证人」,结果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寄存证信函给他,甚至造成夫妻之间的失和。前一阵子,也有人向教会兄姊借大笔金钱无法偿还,索性不来聚会,我也心里难过的找他劝勉几次。以上的事实就发生在自己的教会中,我灵里深深体会到「会友间的借钱已经造成属灵的破口」。

因生活需要的借款

说到「借钱」,若是为了「生活基本需要」,连基本的三餐、医疗都发生问题,我认为借钱给弱势者是可以的,甚至主动奉献给他都是应该的。箴言十九章17节就如此说:「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出埃及记二十二章25节也说:「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换言之,圣经里面的谈到「借钱」都是针对帮助「贫穷者」,甚至不可算利息。

因资金周转的借款

但会友之间常发生的借贷问题,通常不是因为生活基本需要,而是因为经商需要资金周转。会向会友借钱,是因为大家彼此在教会里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很熟,知道对方在做的事业,也知道对方很认真在所开拓的事业上,且看他只因资金短缺,于是就借钱给他。主要原因是为了要鼓励,希望因此能帮助他建立事业。

有时是因为大家在一起甚久,彼此相识甚稔,也会相互关心,而自己手头上又有余刃,因此多少会给予帮助周转。但是,这样的会友通常都抱着一份好心意:好朋友相帮助。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帮助对方时偶而还会加上一句:先拿去用,有赚钱时,才还给我就好。如果是这样,就不会发生问题,因为这是「心甘情愿」的借给对方。甚至有的人听到好友开拓事业,需要资金,就主动地提供,这是给予鼓励的意味比借给周转的心意还要明显。

我个人认为,教会内应该避免这类的借款,因为有人因为经商需要资金周转,却一直在教会里找会友帮忙;特别过分的是,有新来的会友来教会不久,就被借钱,甚至推销东西。这种事常常造成信徒之间很大的困扰,让人以为来教会就必须借钱给人经商周转,有些信徒因此不敢再到教会来参加聚会,因为他对向他借钱的信徒并不熟悉,只因有人认为他经济能力不错,或是工作的职位高的缘故。若你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借钱给他,最好告诉牧师,因为这样的「骚扰」将会带来属灵的破口,当事者因资金缺口,连带灵里也慌张,如此一来很容易成为恶者、撒但试探与攻击的对象。

毕竟,教会是个学习认识信仰的地方,不是商业场所,更不是融资机构,这一点一定要弄清楚。不论有多少理由,都不能合理化这种借钱周转的事。如果有一天,你要借钱给会友,不论向你借钱的是谁,你跟他相识是否熟悉,你都必须抱定一个心态:就算他无法还给我,也无所谓,这是因为「爱」而资助他。如果你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就不要借给他,无论他所持的理由是什么。

因招募标会的借款

另一个在教会常发生的金钱纠葛就是「互助会-标会」,这在台湾民间很流行,连在教会里也不能避免。但这类的借款也需要小心,有信徒之间感情决裂就是因此产生。招揽互助会,若是用于给孩子读书,或是建造房子等费用,一般来说都不会发生问题。比较常会发生问题的,都是招揽互助会用来作为经商周转的需要。会发生问题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有人标了会,却倒了,付不出会款,而会头又不负起责任,结果大家就闹翻了。有的人在吃亏之后就不再到教会来参加聚会,甚至因此离开教会。有的因为金额不少,动辄数十万元以上,牧师也无法摆平(当然无法摆平,除非牧师愿意拿钱出来替当会头的会友赔偿,有时更糟糕的是,会头不仅只招揽一个会而已),比较严重的作法就是对薄公堂。更没有见证的是,参加的「会脚」也有非基督徒,他们是眼睁睁地在看信徒与长老相告,而牧师被法院传讯当证人。教会发生这样的事,怎能见证福音?这样的行为又怎能述说上帝的爱?很难啊!

另外,牧师还要提醒。如果有会友向你招揽入会,而你也愿意加入,万一被倒了会,就不要告状到牧师那儿,因为你既然要赚比银行还要高的利息,吃亏了,就不要怨叹,要自己忍受下来,不能要传道人替你伸冤和主持公道。因为真正的公道就是爱,而这种爱乃是如同圣经所说的,借钱给贫穷同胞不可计算利息(申命记二十三章19节)。圣经也告诉我们,只有借钱给那些无法偿还的贫穷者,这样的人才会得到上帝的祝福(箴言十九章17节),因为上帝会替那贫穷的人还欠你的债。你不能既要拿人家更多的利息,又要求不会被倒债,就像你既要投资作生意,又怕公司亏损倒闭,若有这样的担忧,不如将钱放进政府的银行要安心些。我们要认识到,有金钱借贷的来往,就谈不上真实的爱心,因为真正的爱心乃是给予,不是有条件的借给对方。当你因为爱而将钱借给对方时,请不要忘记一个非常重要的认识:要有钱拿不回来的心理准备。若是真的有一天拿了回来,那就是多出来的。

但是,欠债不偿还更不是基督徒的表现,诗篇三十七篇21节说:「恶人借贷而不偿还;义人却恩待人,并且施舍。」若是欠债不还、避不见面,诗篇说此人是「恶人」,就是与神隔绝的人,如此更不要奢求上帝的赦免与开路呢?因此,牧师要提醒大家,若你欠他人钱财,虽然你一时之间无法全部偿还,但你可以展现偿还的诚意,除了必要的真诚道歉之外,还需要邀请所有的债权人协商偿还的事宜。展现你的诚意,立志努力工作,不投机取巧,留下三餐所需之外,每个月偿还四、五千元,或一、二万元,我想债权人的心里多少也能够感受到你的诚意,我深信这样去做上帝必保守你,有一日必走出死荫的幽谷。

金钱与信仰要区隔

到教会来,为的是要学习认识耶稣基督,而不是要讨论怎样赚钱、存钱。到教会来,若是要论说钱的事,只有说到要奉献多少钱,而且这种奉献必须是在「无利可图」的前提之下开始。

此外,教会的钱乃是信徒的奉献,不论是什么理由,绝对不能借给私人使用,这是不用讨论的问题。到教会来就应该保持圣洁的奉献,而信徒应该也要清楚教会不是在谈论生意的地方。

如果有信徒彼此之间私交甚笃,想要一起投资作事业,并不是不可以。但只要认真赚钱就好,先不要说要把赚的钱提拨多少作传福音的事工经费,因为这样的想法有「贿赂上帝祝福」之嫌。没有人可以保证基督徒投资生意一定赚钱,也没有人敢保证有牧师去主持公司的开幕礼拜,就必定赚钱。若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迷信,也是对信仰错误的认识,以为牧师有「法力、神力」,有这样的想法就是将牧师偶像化,这是很危险的。我只想提醒一点:好朋友合伙作生意,失败了,就要有勇气接受下来,且要用信仰的素养不伤原有的感情,这样才会有见证。若是因为合伙作生意,坏了彼此之间合好的情谊,那就是原本的情谊不堪被金钱打击,那样的友情不是真实的,要不,就是信仰的根基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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