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思想的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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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园的生态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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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提供/123RF


2018年11月2日,我在系上举办了一场「电力与家园伤害论坛」,针对台湾的能源政策与电力来源及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伤害,邀请了四位不同立场的学者与环境运动者,进行一场理性对话与讨论。四位讲者都理性自制,彼此尊重,畅所欲言,过程平和。

有长期从事环境运动与工作的本系毕业生劝我不要在那时举办这个论坛,因为过于政治敏感,可能会给我本人或本系惹来不必要的攻击与麻烦。但我完全不认同,不予理会。我认为,面对高度对立之社会争议,作为最高学术教育机构,大学应承担起理性议论并诚实提供专业见解的责任,至少能成为理性对话的平台。在我看来,自甘沉沦为得势政治权力或强大社会风潮之奴婢甚至鹰犬,卑躬屈膝为之效劳,随之脚跟转,或只顾自己私利,而对社会问题不闻不问,冷漠沉默,这才是大学及其中教授学者之耻。

其实,一个有民主素养的公民也绝不会任由野心分子、政治人物及其侧翼党羽来主导、左右社会争议之风向,绝不会放任非理性的情绪、谣言、毁谤、攻击弥漫着整个社会,而会应尽所能地追求认清事实真相以及相关资讯,在明辨是非对错并衡量利弊得失之后,冷静理性地下客观公正之判断,并为自己的判断与决定负责。

2018年的10月15日我为「电力与家园伤害论坛」写了一篇邀请的脸书贴文,表达了我关乎守护家园以及生态环境的信念。其中,有以下一大段话:


「每个人本性上都关心自己的家以及家所在的生态环境,因而都有也应该要有『生态之爱』(oikosphilia,即家之爱)。因此,关心家的人必定关心家所在的环境;没有关心家而不关心环境者。这就是一切环境保护行动的根本动力源头。

根源上,环境保护是出于爱家的伦理行动,即什么样的环境行为才是正确的、良善的并且不会伤害家及家人。关乎环境的社会运动或政治实践都本于对家的爱,因而作为有意义且值得支持的社会运动或政治实践的环境保护必定由于它是一种爱家的伦理行动。

因此,环境保护不是社会运动者或政治人物的专利,更不应为无知与无良政客所垄断与操控,而是每个爱家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每个爱家的人都有权利与义务保护、捍卫家所在的环境,并有权对各种环境相关议题、政策与事务表示意见并参与决策。

为此,关乎环境事务之事实与科学是不可或缺的,所有环境决定与行动都必须以之为根据。为了守护环境,爱家者需要知道也有权知道与环境密切相关的科学事实与公共事务之资讯。单单有环境伦理热情或环境正义感而没有事实与科学根据的环境决策及行动必定是盲目的,最终难免带来伤害甚至灾难。

因此,与民生密不可分的能源从何而来?电力如何产生?不同的发电方式需要什么技术与环境条件?发电效果如何?有何经济效益?对生态环境有什么影响?对人会产生什么伤害?这基本上都是科学问题,都必须根据科学回答,因而应竭力去除习惯成见与特定意识形态偏见。科学当然不能决定一切,但它是正确环境行动的必要条件。

总之,我们对环境的关心与爱都必须本乎纯洁的良知,都必须尊重并根据科学,都必须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与政策中。这是我们当有基本环境权利与责任,不可被剥夺。

台湾是我们的家,我们的家园,我们的土地,养育我们的母亲。我们有爱她并保护她的权利与责任,不容任何人或政治势力伤害破坏,以致于我们的子孙得以一代又一代在此自由、平安、昌盛、美善地延续下去。」



今日,我依然持守着这样的信念,但持守得颇为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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