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思想的蘆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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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園的生態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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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2018年11月2日,我在系上舉辦了一場「電力與家園傷害論壇」,針對臺灣的能源政策與電力來源及其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和傷害,邀請了四位不同立場的學者與環境運動者,進行一場理性對話與討論。四位講者都理性自制,彼此尊重,暢所欲言,過程平和。

有長期從事環境運動與工作的本系畢業生勸我不要在那時舉辦這個論壇,因為過於政治敏感,可能會給我本人或本系惹來不必要的攻擊與麻煩。但我完全不認同,不予理會。我認為,面對高度對立之社會爭議,作為最高學術教育機構,大學應承擔起理性議論並誠實提供專業見解的責任,至少能成為理性對話的平台。在我看來,自甘沉淪為得勢政治權力或強大社會風潮之奴婢甚至鷹犬,卑躬屈膝為之效勞,隨之腳跟轉,或只顧自己私利,而對社會問題不聞不問,冷漠沉默,這才是大學及其中教授學者之恥。

其實,一個有民主素養的公民也絕不會任由野心分子、政治人物及其側翼黨羽來主導、左右社會爭議之風向,絕不會放任非理性的情緒、謠言、毀謗、攻擊瀰漫著整個社會,而會應盡所能地追求認清事實真相以及相關資訊,在明辨是非對錯並衡量利弊得失之後,冷靜理性地下客觀公正之判斷,並為自己的判斷與決定負責。

2018年的10月15日我為「電力與家園傷害論壇」寫了一篇邀請的臉書貼文,表達了我關乎守護家園以及生態環境的信念。其中,有以下一大段話:


「每個人本性上都關心自己的家以及家所在的生態環境,因而都有也應該要有『生態之愛』(oikosphilia,即家之愛)。因此,關心家的人必定關心家所在的環境;沒有關心家而不關心環境者。這就是一切環境保護行動的根本動力源頭。

根源上,環境保護是出於愛家的倫理行動,即什麼樣的環境行為才是正確的、良善的並且不會傷害家及家人。關乎環境的社會運動或政治實踐都本於對家的愛,因而作為有意義且值得支持的社會運動或政治實踐的環境保護必定由於它是一種愛家的倫理行動。

因此,環境保護不是社會運動者或政治人物的專利,更不應為無知與無良政客所壟斷與操控,而是每個愛家者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每個愛家的人都有權利與義務保護、捍衛家所在的環境,並有權對各種環境相關議題、政策與事務表示意見並參與決策。

為此,關乎環境事務之事實與科學是不可或缺的,所有環境決定與行動都必須以之為根據。為了守護環境,愛家者需要知道也有權知道與環境密切相關的科學事實與公共事務之資訊。單單有環境倫理熱情或環境正義感而沒有事實與科學根據的環境決策及行動必定是盲目的,最終難免帶來傷害甚至災難。

因此,與民生密不可分的能源從何而來?電力如何產生?不同的發電方式需要什麼技術與環境條件?發電效果如何?有何經濟效益?對生態環境有什麼影響?對人會產生什麼傷害?這基本上都是科學問題,都必須根據科學回答,因而應竭力去除習慣成見與特定意識形態偏見。科學當然不能決定一切,但它是正確環境行動的必要條件。

總之,我們對環境的關心與愛都必須本乎純潔的良知,都必須尊重並根據科學,都必須落實在具體的行動與政策中。這是我們當有基本環境權利與責任,不可被剝奪。

臺灣是我們的家,我們的家園,我們的土地,養育我們的母親。我們有愛她並保護她的權利與責任,不容任何人或政治勢力傷害破壞,以致於我們的子孫得以一代又一代在此自由、平安、昌盛、美善地延續下去。」



今日,我依然持守著這樣的信念,但持守得頗為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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