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作家Ⅱ》

| | 成为粉丝 | | 转寄

牧师外遇,只要悔改就能重回讲台吗?

文章索引 |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图片提供/123RF


前几天刘晓亭牧师在个人脸书与「刘三讲古敬畏神」粉专对一位牧师外遇的事件提出沉痛的呼吁。原因是这位他多年支持的牧师在上个月外遇曝光,公开道歉后短短几天竟违背了原本道歉文「转换跑道」的声明,「毁诺」火速重新开始线上聚会。

刘牧师质疑该牧师「既然悔改了就可以重返岗位」的想法,也指出「服事有很多方式,不一定要回来做一个职业牧师」,因此认为有必要将他对此事的立场公诸于众。

我所属的教会对于牧者外遇的立场与美国密苏里路德会(LCMS,又称「福音道路德会」)一样都是「零容忍」,一旦证实确有婚外情就「永久失去」带领教会的圣职资格,所以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形。

不过我还是想谈谈「只要悔改就能重回讲台」这种想法,毕竟还是有少数基督徒认为「都已经悔改了,还要他怎样?」。刘牧师虽也反对这种想法,但没有充分说明反对的理由。

即使不是外遇这样严重的性犯罪,基督教对「失去资格的牧师能否重回讲台」的主流立场也是必须经过时间「验证其生命的转变」。换言之,这是「信任恢复」的问题。

此外,悔改是「对罪懊悔、转离恶行」,除「思想上承认罪的事实、情感上为罪忧伤,也采取行动离开罪」,特别是「看见并意识到自己的罪不仅危险,而且是肮脏、可憎、违背神圣洁的本质与他公义的律法,为自己的罪觉得忧伤并痛恨之」[1]。

因此,公开认罪不等于悔改,道歉声明也可能只是发生公关灾难的停损措施。去年六月才去世的美国电视布道家史华格(Jimmy Swaggart),1988年他召妓丑闻曝光后,声泪俱下的在萤幕前哭着说「我犯了罪」(I have sinned)并请求教会原谅。但没几个月他就违反所属教派禁止讲道的惩处复出,遭神召会开除。结果1991年他因逆向行驶被警察拦下,再次被发现车上同坐的是一名性工作者。

即使悔改是真诚的,认为悔改就可重回讲台仍混淆了寻求神的赦免与恢复教会职分是本质不同的两回事;前者是「罪人与神的垂直关系」,后者是「教会领袖与群体的水平关系」。姑且不论垂直关系是否真的复原,前者的恢复,并不意味当事人已经满足牧职所需的充分条件。

且失足者如果是带着重返牧职的动机公开道歉,这种悔改往往容易变成为了重回舞台的政治表演,肤浅而功利。毕竟,真正的悔改除不再合理化自己的犯罪,越来越少替自己解释,所关切的焦点应该是「我羞辱了神」,而不是「何时能恢复我犯错前的地位」;即使一生不能再站讲台,仍愿意作主的门徒。

回到《圣经》中牧者的资格,学者多认为《提摩太前书》三1的「监督」与《提多书》一5的「长老」是同一职份。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博士就说:「监督就是牧师,也是长老。长老指他灵性的成熟,牧师指他的服事,监督指他的管理职份。其责任有管理教会、传扬教导神的话、为病人祷告、牧养教会、作教会的榜样、设立教会的政策及制度」[2]。

一个曾被按立的牧师如果犯了严重的罪,即使悔改也不表示他有重新站上讲台的资格。以外遇为例,一旦发生这样的憾事,当事人就已不符合「监督(长老、牧师)」资格的四项要求,因保罗明确指出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善于管理自己的家庭」、「在教外有好名声」(提前三2、4、7)。

「无可指责」(三2)与结尾的「在教外有好名声」(三7)这两个条件形成一个框架,表达了对教会领导人公共形象的关切。换言之,牧师不是不能犯错,但不能有让人质疑的「重大道德污点」,能够抗拒教会内、外反对者的攻击[3]。

牧师的婚外情不只是普通的软弱,而是公开违反婚约,也是教会与社会都公认的严重道德失败。发生这样的事件,牧师已失去「无可指责」的条件,「在教外有好名声」的资格也摇摇欲坠。

至于「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不单是指配偶登记只有一位妻子或婚姻的状况,而是指一个人的品格,「他要对他的妻子忠诚,因为身为丈夫又是长老(牧师),与他妻子之间的关系对外人而言是很重要的见证」[4],婚外情无疑破坏了这资格。

最后「善于管理自己的家庭」(提前三4,思高)则是指教会领袖要先在自己家中作好管家,先在神托付他的家庭中尽忠事奉,必须「以身作则,凡事活出端庄的榜样,使儿女照着遵行」[5]。一个背叛配偶的牧师除了使自己的家庭破碎,日后也很难再教养儿女,更遑论治理神的家。

由于上述这些监督(牧师)的资格都是持续性的要求,婚外情一旦发生,对于其名声的破坏也是致命性的,污点很难轻易抹除或遗忘。若轻率允许重返讲台,难免成为教外的笑柄,或因而绊倒教内较软弱的弟兄姊妹;这是为什么有些人认为为了教会的圣洁见证,不宜轻言重返牧职。

牧师的性犯罪另有一个特性是可能与其拥有的属灵光环或权柄有关,如刘牧师所说这个案的对象就是「身边多年来亲密的姊妹同工」。允许一个生命有重大破口的人重新掌握属灵权柄,也被认为对羊群是危险且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果如电影《惊爆焦点》(Spotlight)中遭指控性侵的神父只是被派到别的教区继续犯罪,这会对教会造成多大伤害?

有人可能以「彼得犯了三次不认主这么严重的罪,回头后都能担任教会领袖」来替「牧师外遇若悔改为何不能重回讲台」辩护。却忽略了牧师的婚外情通常伴随长期对配偶、家庭与教会的欺骗,除背叛盟约,也摧毁了信徒对牧者的信任,这与彼得生命受威胁下的失败在罪的性质与持续时间的本质并不同;更何况彼得是得到耶稣亲自的恢复与「喂养我的羊」的重新委托,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再看看汉传佛教的僧侣若犯了淫戒,就是最高级别的「波罗夷罪」,失去比丘(比丘尼)的资格并开除僧籍、逐出僧团(不共住)。基督教若降低对教会领袖资格的要求,也难免遭到物议。

探讨至此,我们认为「失足者的悔改」与「是否适任教会领袖」是两回事,由于对监督(牧师)资格的要求是现在式,这意味着他在任的每一天都必须符合这些条件;一个在婚姻忠诚上失守的领袖,已明显不符「无可指责、在教外有好名声、对妻子忠诚、善于管理自己家庭」的条件,失去的信任其实很难恢复。

也因此「福音道路德会(LCMS)」对婚外情的「零容忍」不是没有道理,因为「神赦免与否」和「教会是否要再把羊群交给他」应分开考虑,LCMS也认为维护牧职圣洁是「避免教会与受害者再次受伤、外界失去信任」,更重要的是「不让年轻牧师降低警戒」,换言之想当传道人就要有「万一出轨就永远失去牧职」的心理准备。

我知道基督徒对这问题的看法未必一致,有些人更可能认为难道不能给「有恩赐」的人第二次机会?但我更相信传道人的资格不只是恩赐,而是宣讲与生命榜样的一致性。这就是我对「牧师外遇,只要悔改就能重回讲台」这问题的看法。




[1]王瑞珍&张圣佳博士,《新译西敏信条》,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2,页85。

[2]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博士,《麦克阿瑟新约注释:提摩太前书》,华人基督徒培训中心,2007,页84。

[3]唐书礼(Philip H.Towner)博士,《提摩太与提多书注释(上)》,美国麦种传道会,2008,页352-353。

[4]曾思瀚博士,《提多书、提摩太前书析读》,基道出版社,2013,页262、93。

[5]吕沛渊博士,《教牧书信: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归正出版社,2020,页74。

【延伸阅读】:
恩赐是光环,品格是基石
牧师犯奸淫后,还可以恢复他的职分吗?
拔示巴在顶楼平台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