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虎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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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父母?生命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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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6:4-9 所記載的是作父母的再熟悉不過,有關教導兒女的一段經文。或許覺得已經做了不少,但可曾仔細反思過?孩子生命中的榜樣是誰?我們真的把他們生命的成長看為重要?孩子從我們身上傳承了些什麼?

余豈好辨哉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

(只有上帝是我們的神、唯一的主,不是事業,不是錢財,不是家庭,也不是兒女,也不可以用任何其他的人事物取代神在我們生命的中心地位。這一點也沒錯,我保證心裡是這麼想的,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經常失誤,大概因為視力不佳,飄來飄去,挺苦惱的。)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日復一日,心也「盡」了,性也「盡」了,力也「盡」了,想是因為雜務太多,搞不清楚到底「愛」了什麼,希望有神在裡面,神不是無所不在嗎? 不過,老實說,這一點沒什麼把握,往好處想,可能在不及格邊緣。)

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就因為這麼忙,哪還有什麼機會「坐」在家裡?能偶爾跟兒女說說話就謝天謝地了。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這也很難,我們很少一起出去,他們忙上網,玩電動,我們忙加班、應酬,只能有時出去吃吃飯而已。吃飯也只能撿好的說,現在的青少年哪能說他,得罪了就沒下一回了;想要有段悠閒時間躺在沙發上,或是公園的草地上,又正值大家心情都好,聊聊天,感覺上像是奢想,沒你想像的那麼容易。「慇勤」是不是指時常、主動、隨時抓住機會?若是,就這只能看著辦了。)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這是不是說,要我們行事為人做出來的,一舉手一投足,本當讓孩子看到當個榜樣?冷靜想想,最好還是不要,我這樣子哪能當做榜樣?若真照我們這樣學,可會把我氣死!還是讓孩子自己讀聖經去領會來的較好,我們盡量嘴巴提醒他們,相信天天說,說多了,總會聽進一兩句的;還要讓他們看到我們的嘴臉,就能提醒他們,想到聖經中的經文?這應該沒啥問題,他們會想到不少,只是不確定他們會想到聖經中的哪一段而已?)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這一點我有把握,執行得很認真也很徹底。家裡不但掛了不少《基督是我家之主》的牌子,幾乎每一間房廳都有幾幅經文對聯,經文月曆,至於宣教桌曆,十架T恤,寶血車牌框更是數不勝數。不過,奇怪的是,它們對我的影響不大,不知道為什麼?但願孩子們不要像我ㄧ樣,只把它們當作裝潢裝飾的一部分。噢,值得一提的是,牧師來我們家探訪時非常高興,直誇我愛主,有具體表現,好像要升我做「酒席」..不是,是「實習」組長呢!多謝太太一旁更正。至於掛在城門上就有點困難了,現在古蹟已經非常的少,而且通通都在政府保護之下,要玩真的寫些字在城門上,怕會被人誤認是破壞古蹟,以塗鴨罪下在牢裡呢!以上分享純屬實構,如有雷同絕非有意觸犯版權。)

要留下那不能朽毀的

我們作父親的都認為自己非常愛自己的孩子,因為生活這麼忙,身體這麼累,還都不是「為了他們」,這在供應衣食物質方面的需要上當然勿庸置疑;然而在信仰、價值觀、做人處世的傳遞上呢?衣食仰我們身體,是為了能有豐盛的生命;要子女看見我們的榜樣,就要從自己做起。不然留下億萬家財,又能做什麼呢?

上次是什麼時候,你與孩子談到了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掙扎與得勝?神怎麼幫助你面對與突破困境的經歷?你可曾敞開自己,讓孩子走進你的內心世界?可曾聽聽他們的感受,分擔他們的難處呢?

看著孩子一年一年成長,老二今年都要上大學了。朋友們看到女兒忙著準備她住校的一些用品,笑著提醒我們:「要進入空巢期了!」

一生的榜樣

我心中想的是:「感謝主,我們雖絕非完全的父母,但幸虧離忠心尚不太遠。孩子都上了大學,並不是父母責任已經了了,因為就算他們日後成家立業了,我們依然要做個好榜樣,讓他們知道怎麼做好爺爺,好奶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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