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守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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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族群也能有便宜居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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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研考會主委陳銘薰在臉書指出,台北市首長宿舍費用由原本每月700元調漲至6700元到7200元不等,讓人喟歎政府高官比低收入戶還弱勢!這些高官領取高薪,住在市價租金可能至少要4萬元的55坪豪宅中,竟然只需支付每月700元,連手機月費都不到;更令人驚訝的是,市長柯文哲希望將此租金調至仍然遠低於市價的1萬5千元,竟引起陳銘薰強烈反彈(最後協商為7千元左右),可見他們完全不知民間疾苦!

若謂這些政務官辭去民間企業豐厚薪水的工作,來當朝不保夕的政務官,薪水一下減少至少1/4,福利自然要好一點,那麼刪基層公務員交通費,怎不說是應給的福利;而月領22K的青貧族,忍受高房價,住在鴿籠般7、8坪頂樓加蓋或雅房,每月繳6~8千元租金外加日日通勤,請問青貧族的福利在哪?居住正義又在哪?

再說到真正的弱勢族群,勵馨從服務受暴婦女的經驗中發現,許多婦女縱使已脫離受暴環境2- 4年,仍難以達到安穩生活條件,而居住支持便是其後續生活重建,最需要也最缺乏的資源。勵馨在2014年針對124名受暴婦女進行的研究顯示,這些受暴婦女平均月所得只有19,901元,但平均每月的房屋支出是7,421元,遠高於市府首長每月宿舍費700元,也高於目前調漲的6、7千元。

而稍有租屋經驗者都了解,7千元僅能在市中心租到一間5、6坪的小雅房,或是在遠離市中心和捷運站的郊區,租到一間小套房(通常是鐵皮屋的頂樓加蓋),這對帶著孩子辛苦工作討生活的婦女來說,是十分惡劣的居住環境,完全不合乎婦女與兒童的身心健康與基本居住權利。

雖然近兩年,中央及地方政府開始研議社會住宅政策,柯市長也規劃了公共住宅。然而台北市公共住宅租金介於8,400至29,800元之間,月收入偏低的受暴婦女及其他弱勢族群根本租不起。再看中央政策,現行住宅法未明訂社會住宅的租金機制,且僅提供至少10%的比例租予弱勢族群,導致社會住宅只成為弱勢族群遠方的大餅,看的到吃不到!

勵馨強烈呼籲政府首長,多關心弱勢族群需求,注意分配正義,在自己享有如此便宜租金的同時,更應發展符合基本人權的住宅政策,讓人民無論貧富都有適當棲身之所,讓「安居」不再是弱勢族群的奢侈夢想。

本專欄與勵馨基金會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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