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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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社交媒體時代把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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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的寓言》(Calumny of Apelles),桑德羅·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1495年。(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附錄

巴特勒的這篇講道非常值得從頭到尾細讀。不過,十八世紀的英文表達方式對今天的讀者來說,確實比較難懂。爲幫助讀者更清楚地把握他的意思,我在下文中附上了這篇完整講道的內容,並將其「翻譯」爲更接近現代的表達方式。

講道第四篇:論言語的約束

《雅各書》1:26:「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

如果我們採用一種更貼近原文的直譯方式,這節經文的意思就會更加清楚:「你們中間若有人看起來是虔誠的,不勒住自己的舌頭,卻欺騙自己的心,這樣的人,他的虔誠是徒然的。」這樣一來就能看出,「卻欺騙自己的心」這句話,指的正是沒有約束自己的舌頭,而不是單單指「看起來是虔誠的」。

雅各在這裡提出了一個極其有力也極其嚴肅的論斷:凡是自稱有信仰、有敬虔之心的人,他至少必須能控制自我的言語。若有人擺出一副虔誠的樣子,卻不約束自己的舌頭,那麼他一定是在自己騙自己——以爲自己做到了,其實並沒有。凡是這樣自我欺騙的人,不論他在其他方面做了什麼善事、表現得多麼熱心,他的信仰在神面前都是毫無價值的。對言語的節制,是一切德行中最基礎也最不可或缺的一項;若缺少這一點,就沒有人可以稱得上是真正的敬虔。

在接下來對這一主題的討論中,我將圍繞兩個問題展開:第一,雅各在提到勒住舌頭時,指的究竟是一種怎樣普遍的過失,或怎樣的性情傾向?第二,在言語這件事上,真正合宜的自我節制應當是怎樣的?

雅各指出的問題

雅各在這裡所指責的,主要並不是惡意的誹謗、說謊或作僞證——這些本身就是明顯的罪惡,屬於其他道德範疇。雅各真正要指出的,是一種更普遍也更容易被忽視的問題:話多。也就是說,一種忍不住不停說話的習性,說的時候幾乎不去思考自己所說的是否良善、是否必要、是否真實。

在你輕視這個問題之前,不妨先想一想它所造成的傷害,以及它帶來的嚴重後果。那些說話滔滔不絕的人,也許一開始只想談些無傷大雅的話題。他們主觀上並無惡意,最多只是讓人厭煩;但沒有人能永遠圍著無關緊要的事打轉。當日常話題耗盡之後,他們早晚會轉向閒言碎語、醜聞軼事,甚至洩露祕密——不論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總之,寧可說這些,也不願安靜下來。

說話說到興頭上,他們往往會被話頭牽著走,說出完全背離原本用意的話,或者事後追悔莫及;又或者,僅僅爲了嚼舌根,就說出一些根本不合時宜的話。如果他們還渴望被人聽見、獲得關注(當然,也有人只是爲了說而說),他們甚至會編造內容來吸引你的注意。一旦捕捉到一點故事的線索,他們就會自行添油加醋,把時間、地點、情節補得有模有樣。這並不是因爲他們在意別人是否相信,而只是把「顯得可信」當作讓人繼續聽下去的手段。他們此刻唯一的目標,是完全佔據你的注意力,至於你事後會如何看待這些話,他們幾乎從不考慮。

更糟糕的是,當這些喜歡信口開河的人,如果對某個人產生哪怕一點點不滿——而在日常生活中,這類小摩擦和誤會幾乎不可避免——他們就會毫無克制地攻擊、毀謗對方。即便這種冒犯微不足道,根本不足以讓他們想要傷害對方,他們仍會信口雌黃。在這種情況下,流言和中傷的根源,主要不是來自什麼深仇大恨,而是話多成性、管不住自己的舌頭。

它如同一條奔流的河,非得傾瀉不可。而任何微小的因素,都可能決定它改道向左還是向右。它又像一堆極易燃燒的材料中的火焰,其本性就是蔓延,燒盡周遭的一切;無數看似微不足道的偶然因素,都可能讓它從某個角落率先燃起。

放縱的言語,給人的生活帶來無數禍患。它讓聽見的人心生怨恨,在人與人之間埋下紛爭的種子,將本可隨風散去的小摩擦煽動成難以熄滅的火焰。它毀壞人名聲的力道,有時竟不亞於深藏的嫉妒與惡意。至少,它撼動了社會賴以立足的基石:讓讚美與責備、美名與惡評,不再建立在真實、相稱的基礎之上。

不受約束的舌頭,就像落在瘋子手中的利劍——它胡亂揮舞,幾乎不可能帶來益處,卻往往造成巨大的傷害。它所顯露的,不只是極大的愚昧和膚淺的心性,更是一種嚴重的道德敗壞:對真假漠不關心,對他人的名譽、利益與福祉毫不在意。

難怪雅各在論到舌頭時會說:「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雅 3:6)

怎樣才算正確地約束舌頭

要明白如何正確地使用任何恩賜,我們須先思想它被賜予我們的目的。言語的首要功用,是讓我們藉著溝通思想來處理生活事務——無論是工作、學習還是日常交往。然而我們慈愛的創造主,不僅爲我們預備了生存所需,更樂意讓我們在祂所賜的生命中得享喜樂與滿足。我們的能力因此兼具雙重目的:既爲必需,也爲愉悅。既然它們本就可兼顧二者,無疑表明神既是爲我們的生存與日常運作賜下這些能力,也是爲我們的享受而賜下的。

言語的第二重功用,是在交談中使彼此愉悅、互相得安慰。這完全合乎情理,也蒙神悅納。它讓人在情誼中更加親密,幫助我們體會彼此的喜樂與哀愁,並在多方面培育美德,促進良善。只要不在這上面耗費過多時間,即便單單把它視爲一種消遣和樂趣,也沒有任何問題。若有人認爲這樣的交談會冒犯神,或認定它不符合嚴謹的美德標準,那他對神與信仰的認識實在是有失偏頗。

事實上,這類交談即便沒有某種特別的益處,仍能達成一種普遍的善:它促進社會交往與友好情誼,並培育人性中的溫情、善意與禮貌。

言語可在事務或交談中被正當使用,但它也很容易在這兩方面被濫用。就事務而言,行事詭詐雖不完全屬於當前話題,但可一提的是:那些滔滔不絕、冗贅繁雜的言談常把事情複雜化,其實寥寥數語反而更能達成目的——當然,這是深諳此事之人當留心的。

就「約束舌頭」這個主題本身而言,它主要關乎交談——也就是我們在社交場合、親友來往中的言語。其中的危險在於,人可能爲了取悅自己或他人,而犧牲智慧與美德,甚至傷害或冒犯鄰舍。只要能夠避開這些危險,人大可盡情自由、放鬆、敞開地交談。

要使交談既無害又愉悅,須謹守以下幾個原則:懂得何時該沉默,如何談論中性話題,以及如何談論他人品格——遺憾的是,這一部分往往在日常談話中佔據了過多的位置。

一、沉默的智慧

智者早已提醒我們:「靜默有時,言語有時」(傳 3:7)。然而,我們總遇見一些人,似乎從來沒有學會後面這一課。這些話癆不是因爲有要事相告才說話——他們的每句話都證明事實恰恰相反,他們之所以說話,只是因爲忍不住要說。他們的談話不過是舌頭的機械運動,除此之外,人的其他心智能力幾乎完全沒有參與。

令人不解的是,這樣的人竟然沒有意識到:除非他們確有超凡的才智與極佳的談資,否則他們的「風趣」往往以自我貶損爲代價。他們難道從未想過,如此持續地暴露自己,究竟是否明智?正如約伯所說:「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爲你們的智慧。」(伯 13:5)

要記住,這世上有人偏愛寡言。有些人言語不多,卻溫和無害,理當受到尊重,即便他們安靜沉穩的性情並不合你的胃口。當你面對年長、見識或經驗高於你的人,當討論著重要而有益的話題,而你並不能作出有意義的貢獻時——這些都是應當保持沉默的時刻。至少在輪到你開口前,你應當傾聽、留心。

話癆成性,實在是一種不幸的習慣。這些人基本放棄了交談的一切益處,只剩下聽見自己聲音的快感。他們參與交談的目的,不是爲受教、聆聽或學習,而是爲炫耀自己——更準確地說,是爲操練自己那毫無目的的說話能力。這樣的人幾乎把自己隔絕在交談的一切益處之外,只剩下聽自己說話這一件事。

如果我們把交談視爲一種消遣,一種讓心靈暫時從生活的重擔、事務和憂愁中得以放鬆的方式,那麼它本質上必須是雙向的交流。這正是「交談」或「相處」的本意。聽一個人滔滔不絕的獨白,往往比我們原本想要暫時逃離的煩憂更加令人疲憊。強加此種負擔於人,實屬雙重冒犯:一方面,既專橫地剝奪他人發言的權利,另一方面,又強迫他們忍受這種難受的「關注」。

我知道,這些問題常常被視爲太瑣碎,不值一談,但實際上,我們在道德與德行上有義務遵守合宜的社交規範。人生中最大的惡,往往正是從那些被認爲「無關緊要」的小事中滋生出來的。此事必須嚴肅對待,因爲人若不能在應當靜默的時刻保持自制,無論有意無意,都必將滑向散播醜聞、詆譭他人與洩露祕密的深淵。

如果還需要進一步的理由來勸我們學習沉默這一功課,不妨想一想:話多的人是如何讓自己顯得微不足道的。即便他們偶爾吐露真知灼見,也早已淹沒在自己傾瀉的言語洪流中。

其實,何時應當沉默,並不難判斷,任何人都應當心裡有數:當人沒有什麼可說的;或即便有話可說,卻有更充分的理由不說——無論是爲了在場的某些人著想,或是因爲這會打斷當下的談話,妨礙更愉快的交流,抑或是爲了說話者自己的益處——這些,都是該保持沉默的時候。

我以智慧人兩句意味深長的話結束這一節。第一句深刻揭露了失控舌頭的荒唐:「愚昧人行在路上顯出無知,對眾人說他是愚昧人」(傳 10:3)。第二句則點明瞭它的巨大危險與邪惡:「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箴 10:19)

二、談論中性話題


既然前面已經討論了何時該保持沉默,那麼在談論中性話題這一點上,其實只需要再提醒兩件事:要確認所談的內容確實是中性的,並且不要在這類談話上耗費過多時間。

人必須謹慎,確保自己的談話內容當確實無害——不違背美德、信仰與禮儀;不粗俗放蕩(因這類話題常在人的心裡留下不良印記);不損害或困擾他人;同時,也不要把大量時間消耗在這些談話中,以致忽略了自己在生活中所當盡的本分與責任。

當然,這並不是說每一句話都必須深奧重大、意義深遠。有益的內容同樣可以令人愉快,並不比其他話題遜色。有智慧的人,即便只是想從事務中稍作放鬆,也會選擇那些能引人向上的交談。

三、談論他人

最後一個需管束舌頭的領域,是談論他人事務與評價其品格。這兩者本質是一回事,且很難算做中性的話題,因爲這類談話幾乎總會不知不覺地滑向不當之處。

首先,如果這類內容在我們的談話中所佔比例能大大減少,情況就會好得多,因爲它實在是一個危險的領域。只要想一想人與人之間種種利益關聯、彼此競爭、微小誤會,就不難發現:我們其實並不如自己想像的那樣不偏不倚,也並不夠客觀,足以放心地、毫無顧忌地談論鄰舍的品行與處境。

人與人之間總是存在著某種競爭——無論是在才智、容貌、學識,還是財富方面——只是我們往往並未察覺。這種競爭會在無形中影響我們,使我們在談及他人時不自覺地帶上負面的語氣,即便內心並沒有明確的惡意或傷害對方的企圖。既然在這一話題上如此容易冒犯他人,那麼首先需要記住的一點就是:人當學會完全避開它,並努力克服那種多數人都有的、熱衷於議論鄰舍言行私事的強烈傾向。

然而,由於這類話題不可能完全從談話中消失,而且在社會生活中,確實有必要認識和瞭解人的品格,那麼接下來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則便是:我們所說的話本身,具有極大的分量。因此,無論是對人作出正面還是負面的評價,我們都應當以近乎敬虔的謹慎與嚴謹,確保自己所言,無論是褒是貶,皆符合真相。

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爲對社會而言,讓惡人的品性爲人所知,與讓善人的品性爲人所知,同樣重要。那些習慣於製造醜聞、散佈毀謗的人或會濫用這一原則,但真理既然對引導我們的行爲具有價值,就不能因爲它可能被誤用,就否認或刻意掩蓋。

不過,若能謹記以下兩點,便可有效防止濫用:

第一,雖然不應得的美名與不應受的惡譽對社會同樣有害,但二者在道德性質上並不相同。當你稱讚一個並不配得稱讚的人時,並沒有對那個人造成直接的傷害;但當你貶損一個不該受責難的人時,你所造成的卻是真實而明確的傷害,是一種不公義的行爲。正因如此,從道德角度而言,我們在說人好話時,所享有的自由遠遠大於說人壞話時的自由。

第二、良善的人對他人心存著善意,對人類懷有友愛,自然會盡可能多看到並說出他人身上的好處。但正因爲他是良善的,他就不會僅僅因爲「這是真的」就去說人壞話。如果有人指責他毀人名譽,他很難僅以「所言屬實」爲自己開脫;除非他還能說明,自己爲何覺得有必要這樣說:或許是對某些極其惡劣、駭人聽聞的惡行義憤難平,或是爲防止天真之人因誤信不值得的人而受欺、受害。

在談論這類問題時,我們必須盡量看得全面、公平。若有人在眾人眼中聲譽良好,而我們卻清楚知道他並不正直、不夠誠實,事實上是個惡人,那我們也不得不承認:讓這樣的人真實面目被看見,對社會本身是有益的。這一點,本身並不違背我們在救主身上所看到的榜樣——儘管祂極其溫柔、謙和。不過,即便如此,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必須格外謹慎,這一點怎麼強調都不算過分。

結語

人如果能懂得何時該靜默,又能克制說閒話的衝動,壓制渴求關注的心——對有些人來說這是一個根深蒂固的問題,那麼,他們在言語上就不太會冒犯他人,也能從道德與信仰的角度,真正學會約束自己的舌頭。

最後,我引用便西拉智訓關於這個問題的一些教導與勸戒作結:

聽話要快,答覆要慢。你若有所知,就可答覆別人;否則,就應把手按在口上;這樣,你就不致說出冒失的話而自招羞辱。光榮與羞辱,全在乎言語;人的唇舌,能使人招致喪亡。舌惡之人是城中的禍患,言語冒失的必被憎惡。明智人緘口不言,直等相宜的時候;自誇和愚昧的人,卻不看時機。多言的人,必招人厭惡;專權的人,必被人惱恨。毀謗的舌頭,使多人顫抖,從這國流亡到那國,使堅固的城被搗毀,君王的居所被傾覆。使人自取失敗的是舌頭。你若樂於聆聽,就當受教。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18th-Century Anglican Who Diagnosed Our Social Media Problem.

喬•卡特(Joe Carter)是福音聯盟的編輯,同時也在弗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麥克林聖經教會(McLean Bible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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