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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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演歌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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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禮拜五的晚上,我坐在車子裡前思後想。

我剛剛開完這次《逃城》的技術會議,商量舞台燈光方面的配合問題,然後送

舞臺監督雪螺到台北車站搭車;技術會議很順利,但是開會之前,我得到通知,樹

林的演出取消了,因為聯禱會又做出新的決議,不但這樣、林口大概也演不成了,因為有些牧師覺得他們的教會是講國語的,不適合參加這種台語的福音活動。

我在想這兩天發生的事,昨天我趕去學校給學生考試,好像不小心有被測速照相拍到,今天我好不容易找到ㄧ個不用錢的停車位、可以在我常去的咖啡館裡寫作,不料半個小時左右我的電腦就掛了,然後我去修電腦、停車才五分鐘就被開了一張違規的罰單,然後現在年底五場演出中,一場確定取消、另一場岌岌可危…,我坐在車子裡想著,沒有關係,我不會比現在更倒楣了!

上禮拜六晚上從林口教會出來,林口的演出好不容易保住,但是經費缺口卻差了將近二十萬,如果再加上雲林地區本來缺的三十萬…還需要這麼多錢怎麼辦?我不敢想像接下來這一個月又要找錢、又要排戲的日子要怎麼過,然後我就想著、好像每年也都是這樣過,從做「福音歌仔戲」以來,幾乎就沒有一帆風順的日子,困難就像是飲食一樣的平常,我為什麼需要常常要過這種日子?

我想如果我按照他們的建議,今年不要排新戲了,就演《路得記》,教會也不會介意,或者是樂隊不要用這麼多人,簡單一點就好,反正也不是在劇院音樂廳…;只是這些話都說得太晚,一台歌仔戲是極為複雜的工程,距離新戲在西螺首演的12月15日只差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創作早已經開始,演出人員、工作人員都已經就定位,如何說變就變、喊徹就徹呢?

何況我是一個非常不願意撤退的人!

我知道退後容易、前進困難,但有些時候你就是不得不選擇那些比較困難的事去做。所以我決定寫一封募款信,可是一封信如何道盡我的心事?三言兩語如何能讓人了解什麼是「福音歌仔戲」?所以我再次起意、想把我這幾年的心情記下來。說「再次起意」的原因是我在一年多以前就已經打這個主意了,因為許多人喜歡來訪問我,問怎麼會有「福音歌仔戲」這麼奇怪的事,我認為大家都把這件事講的太神奇了,我就想與其一再口頭重申我這種經驗的平凡,不如訴諸於文字;其次,我想我遲早有一天一定會陣亡在這條路上,就算為自己寫一篇墓誌銘、寫點再世的行誼也是不錯的,至少很真實。

過去我斷斷續續寫了一兩千字,因著我電腦資料的毀損而遺失,只好一切從頭開始。從頭開始也好,因為人在困難中,總是會回憶著往事、反省著自己為什麼會走到今天的地步,這時候你就不得不數算著神的恩典、思想著神曾經在自己的身上做過許多奇妙的事。

數算著神的恩典會不會重新得著力量?牧師可能說「一定會!」,不過我倒是沒有那麼篤定,我相信神的恩典、相信神的能力…但我總覺得自己是個一直坐在灰塵當中的約伯,並且我還缺乏他的信心。

總是神所做的事是奇妙的,是無法下定論的;我還是該先記下來。

首章 三義交流道

2002年8月的某一個早上,我從三義交流道下來,大約是8點多,我大概都是7點以前從台北出發,在天濛濛亮的時候上了高速公路;所以到三義的時候都差不過剛過8點。

天快亮的時候應該是一天最美的時候,又安靜、又充滿了希望,但是我很不喜歡天亮的時候,天亮了,我通常只想著:我到底應該怎麼辦?未知的疑惑總是圍繞著我,讓我在窗口看到黑夜漸漸褪去之時,卻不覺得有希望、有溫暖的可能發生。

大約就從2002年的暑假以後,我的清晨總是從一片灰藍藍的天空開始。

這一年發生了什麼事呢?

2002年5月的時候,我的「台灣歌仔戲班」在台北國家劇院演出歌仔戲《長生殿》,我們是2001年劇院傳統戲曲類第一名甄選通過的表演團體,所以可以安排在2002年劇院的檔期演出三場。為了推廣演出,台北佳音電台的呂思瑜牧師讓我們上電台節目做宣傳,因為做歌仔戲的基督徒非常少見,所以我也成為一個很特殊的話題。

記得我大概是參加第二次、或第三次的訪問吧,我遇到了一個現場節目的主持人謝鴻文,鴻文第一次聽說有基督徒做歌仔戲,他十分的驚訝和好奇,節目做完後,他不斷問我為什麼會做歌仔戲,我告訴他我的碩士論文就是研究歌仔戲的,而且我碩士班畢業以後就在歌仔戲界工作,寫劇本、做製作、幫外台歌仔戲班排戲…已經超過十五年了。

我講得一口標準的國語,鴻文大概沒有想到我會講台語、會寫歌仔戲劇本、甚至自己有一個歌仔戲劇團。他的好奇對我而言十分自然而習慣,每一個認識我的人總要經歷過這樣的好奇,但是他是一個不斷發問的人,他接下來拚命的問我:「妳會做歌仔戲,為什麼妳不用歌仔戲來傳福音呢?」

這個問題對我來講也不是個新鮮的問題。

我剛剛投身進入歌仔戲界的時候,滿懷著熱情、理想和抱負,當大家總是好奇著「怎麼會有基督徒做歌仔戲?」的時候,我就想著,這有什麼好奇怪,有一天我一定要把歌仔戲帶離開廟口,我希望把歌仔戲搬到教會門口去演,讓看歌仔戲的人知道世界上還有一個不一樣的神明,而且這個神比他們認識的要好的多。

因為傳統廟口演的歌仔戲總是充滿了因果循環、輪迴報應的迷信思想,鼓吹男人三妻四妾、鼓吹女人認命…,這種僵化的道德、表面的正義,看了教人很生氣。我就想,如果歌仔戲不要在廟前面演,就不用宣傳民間信仰,到教會演、宣揚教會思想多好呢?

那應該是十幾年前吧!我在教會的小組中分享我自認為的「獨特眼光」,再加上我的「雄心壯志」,我記得當我口沫橫飛的講完之後,我們小組中間人人拍手、然後包括輔導在內、個個是哄堂大笑。

教會演歌仔戲?真是匪夷所思!他們嘴裡說著「好好加油!」,但是看著那種忍著笑的表情,看來安慰的成分居多,他們想這個年輕的小姐妹真是異想天開。

我記得我感到十分的臉紅,甚至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

我又想到我在決定碩士論文題目的時候(約莫1986年),我想研究一個內台歌仔戲劇團「拱樂社」,幾乎每個人都睜大了不可思議的眼睛、張開了大大的嘴巴,然後有人就會對我說:「妳要寫歌仔戲的論文,要不要找楊麗花指導呢?」如果不是我的指導教授力保,我可能連論文題目都無法過關。

我是個不肯輕易放棄的人,所以我在眾人懷疑的眼光中完成了我的碩士論文,當時我告訴我們中文系上的助教,只要我研究歌仔戲,以後歌仔戲就會變成「顯學」!這句話在1987年、88年左右絕對是個笑話,但是在過了幾年之後,本土文化受 到重視,歌仔戲果真變成了顯學,我的論文居然成了一篇「開疆闢土」型的著作。

可惜的是,即便我的論文已經翻身多年,但是面對教會弟兄姐妹的眼光,我卻不敢堅持、也不敢像面對助教一樣理直氣壯,我甚至認同這些弟兄姐妹、覺得自己真的很可笑!我覺得教會的觀念、可能比學術圈更要嚴肅和保守,更重要的,這些眼光讓我覺得我不只是「可笑」,我可能還犯了一種類似於「無知」的錯誤。我從此不敢、也不願意再提起這樣的「雄心壯志」。

如今十幾年過去以後,到了2002年我居然又面臨到這個問題:「為什麼不用歌仔戲來傳福音呢?」這次換鴻文滔滔不絕的在我面前演說著。

我和鴻文弟兄才見過兩次面,我並不太認識他,他告訴我他有個樂團,他們這幾年都開著「福音約櫃車」在鄉下佈道,他們在約櫃車上唱詩歌、見證、短講…,「可是只要附近有歌仔戲演出,我們所有的觀眾就幾乎都被搶走了!」鴻文大概從來沒有想過有個姐妹居然是做歌仔戲的!而且自己還有個劇團,他興奮的不得了,他說要把約櫃車借我,要我南下去演歌仔戲佈道。

鴻文說,我們欠了這些鄉下百姓福音的債,他說每個佈道會幾乎都是會都市人辦的,用都市人的語言、以及用都市人習慣的方法,他這幾年在南部感觸良多,他說他在大甲媽祖遶境的進香團中發傳單,看到那些走了好幾天的阿嬤,她們疲倦的不得了,但是為了替家人祈福,腳磨破皮也要走、再辛苦也要堅持。

「為什麼我們不向這些人傳福音呢?」這次換我看著鴻文滿腔的熱血、聽著他激動的語調。

「可是用歌仔戲傳福音很難。」

我只能這樣說。

但是鴻文好像沒有放棄說服我的打算,當時我們坐在佳音電台的辦公室裡,他繼續對著一旁的思瑜姐講著如果能用歌仔戲傳福音是一件多麼好的事。

思瑜姐是個善良無比的人,她還沒有當牧師以前,我們曾經在高中團契一起當過輔導,她是個很開放、也充滿包容能力的人。我嘗試著想向他們解釋,我當然知道歌仔戲在民間的魅力,這幾年政府推動精緻文化下鄉,鼓勵大型製作的歌仔戲到中南部演出,我參加過傳藝中心幾次的匯演,台下觀眾都是兩三千人,只要鑼鼓聲響起,觀眾就像小孩子聽到捕鼠人的笛聲一樣,跟著就走了。

我當然了解歌仔戲有一種無可取代的魅力,這種音樂、這種表演不需要什麼宣傳,她根植在許多人的心中,呼喚幾聲、就會有一種感情會不由自主的清醒過來。

可是教會會接納嗎?教會會接納這種長年在廟口以酬神演出來謀生的歌仔戲嗎?教會會認同歌仔戲是可以和「福音」連結在一起的嗎?

我完全不敢設想,絲毫沒有把握。我已經不像鴻文這麼樣的衝動,我當然認同歌仔戲傳福音是好的無比的事,不要講別的,我只要想到在鄉鎮地區有這麼多人願意聚集過來、聽牧師為他們禱告,看著歌仔戲演著跟聖經有關的故事,我就覺得一定很美好!但是誰知道教會的牧師、會友們會怎麼解讀呢?

鴻文覺得還沒有嘗試之前、不要太悲觀,於是他建議我去拜訪一位L教會的I牧師,這個教會很大,在台灣南北各地有許多社區協會在運作,這位I牧師就是這些協會的總負責人。

「說不定他一下子就會認同我們的想法!」鴻文很樂觀的這樣說。

於是約定了時間之後,由思瑜姐陪我去,這時候已經是2002年的6月份了,《長生殿》剛剛演完,劇院的工作告了一個段落。

L教會的規模很大,I牧師人也很和氣,我談到了我的來意,告訴他我們想在教會演歌仔戲的構想,I牧師認為教會辦藝文活動是很好的,然後他問我:

「這些歌仔戲演員都是基督徒嗎?」

我說當然不是,因為我們劇團都是職業演員,他們平常都在廟口演出,所以都還沒有人是基督徒。

「不過,我們邀請他們來教會演出,他們有機會接觸福音不是很好嗎?」

我看牧師的表情有點奇怪,所以我又說:「他們雖然不是基督徒,可是我是基督徒呀!」

我ㄧ邊說、一邊覺得自己有點愚蠢,我當然是個基督徒,不然為什麼會坐在這裡。

「如果他們不是基督徒,為什麼教會需要用非基督徒來傳福音呢?」

這句話我一時回答不出來,牧師又問:「你們演的是聖經的故事嗎?」

「不是!」我很誠懇的說。那時我想演的是《桃花搭渡》,這是一個講台灣早年民間漳泉械鬥的故事,我想講的是只有愛和饒恕才能化解仇恨,這個劇本曾經獲得國家文藝基金會的創作補助,品質是不錯的。

但是I牧師似乎對故事沒有太大的興趣。於是思瑜姐幫我說話,她說我們在聚會中也會放一些外國電影,像是「魔繭」之類,這些片子常常可以做福音的預工,但是這些演員和工作人員也不一定是基督徒,這個故事也不一定和聖經有關。

我很感謝思瑜姐,我覺得她講的真有道理,我都講不出這麼有道理的話。

但是I牧師仍然沒有改變他的看法。他認為歌仔戲長年在廟口演出,和廟的關係太接近,他說連使徒保羅這樣開放的人,也會避免在廟裡出入,何況我們找一個廟前演的歌仔戲來傳福音?

「基督徒有這麼多,我們可能還不需要用非基督徒去傳福音。」牧師說。「站在文化的角度支持歌仔戲是可以的,但是用歌仔戲和基督教的福音連在一起,這是一種和稀泥的行為!」

「和稀泥的行為?」我記得當場我幾乎要跳起來。

我對聖經不夠熟,我不知道為什麼保羅不在廟裡出入。

「但是,牧師!我就是在廟裡出出入入的人,我清楚知道神大大祝福我。」我斬釘截鐵的告訴I牧師。然後在他十分尷尬的表情中我們就告辭了。

所有政府辦的外台歌仔戲都喜歡和寺廟結合,我們做的雖然是政府的案子、但也是要在廟裡出出入入,我和歌仔戲演員在一起,他們是在廟裡出入的人,我自然也在廟裡出入…,神並沒有因此而不理我,所以我說的是對的。

回到思瑜姐的辦公室後,她一直對我搖頭,她認為我不該把牧師逼到牆角:

「教會演歌仔戲畢竟是沒有人做過的事,你應該讓他有時間去想一想、消化一下…」

思瑜姐對我的脾氣十分傷腦筋,但是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上帝很了解我的脾氣,上帝是要讓我跳起來的,這樣我才會下定決心。

「我覺得上帝很了解我的脾氣。」我這樣告訴思瑜姐。

於是我真的想要南下了,我想去證明教會演歌仔戲真的是一件和稀泥的事嗎?

我們的想法錯了嗎?

我心裡很氣憤,但是牧師講的話總是比信徒有道理,於是我不太放心,又約了翁修恭牧師;翁牧師很喜歡看我製作的歌仔戲,每次我有演出都請他和牧師娘來看,我把這件事的前前後後講給翁牧師聽,翁牧師仔細的聽,然後告訴我:

「在教會裡演歌仔戲是一件很美的事!」

於是我決定南下了。
寫於2006

◎作者為台灣歌仔戲班劇團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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