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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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恩典成聖4稱義與成聖,都是倚靠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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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我們能夠來到上帝面前,永遠是靠著恩典,聖經裡沒有任何證據支持說成聖是靠自身努力達成的。

我們稱義與成聖,都是倚靠恩典,只是階段不同而已。起初靠著恩典得救的我們,就繼續靠著恩典活在上帝的榮光中、靠著恩典過基督徒的生活。不論是稱義的那一刻還是之後一生中持續不斷的成聖,都是同樣的道理。所以,如果你還認為,得救是靠恩典,但進天國就得靠自己,那你就大錯特錯了。又如果,有一天你發現你失去了起初得到救恩的喜樂,很有可能你對救恩錯誤的認識使你脫離了救恩的軌道,這時你就必須立即回到正軌上來,繼續倚靠恩典度日。

那麼,什麼叫「成聖」呢?從消極方面來講,基本上指的就是不犯罪;而從積極方面來講,就是指活出上帝的聖潔形象了。那麼,為什麼我們活不出上帝的聖潔、為什麼無法克制犯罪呢?在教會裡常常聽到「軟弱」或「跌倒」等詞彙,但事實上,我們之所以犯罪,是因為我們喜愛罪中之樂。儘管我們知道是非對錯,但我們的心仍然依戀罪、排斥上帝,這怎麼能活出上帝聖潔的品性呢?

我們對自己說:「我不是什麼壞人,只不過在某些地方有點不足。」「我心裡是很愛上帝的,就是有時有點軟弱。」「我是痛恨惡罪的,就是有時會不自覺地陷入試探。」等……但這些都是我們對自己本性認識上的偏差。如果我們真正認識自己,就知道自己原是喜愛罪的。例如,我們很容易嫉妒別人;如果有人得罪我們,我們心裡常常會琢磨著怎麼報複,不然就是暗暗咒詛對方,而看到對方遭難,就立即會幸災樂禍,對不對?我們這麼做是不用勉強的,因為這些是我們喜愛的。至於活出上帝的榮美,那就實在太難了,我們往往是迫於無奈才不得不遵守祂的誡命。簡言之,我們覺得上帝的標準太嚴格了,所以心裡會厭惡它、排斥它,這才是我們的本性。

那麼,我們如何能夠成聖呢?成聖就是要反向去做:喜愛上帝、恨惡罪惡。這跟律法主義是完全不一樣的,因為律法要求、規範的,只有可見的行為,無法要求內心,但成聖所講的,乃是心思意念、動機、品味的改變,即把我們的本性改變成愛上帝、恨罪惡。

那要如何才能改變呢?改變人心,從來就不是靠我們自己的操練和努力。你是怎麼樣靠恩典得救的,就怎麼樣靠恩典成聖。而一個經歷了恩典而渴望成聖的人,他成聖動力就出於對罪的恨惡和對上帝的愛。聖經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有沒有?所有律法的總綱最終都歸到心的問題上,也就是愛。

愛的力量是很大的,這愛不單體現在你跟上帝的關係,其實人際間何嘗不是如此呢?你愛一個人,你的這份愛就自然會驅使你去做讓對方開心的事。當你愛對方,那些付出就不再是負擔、枷鎖,而是發自內裡的心甘樂意;如果你不愛對方,但又因某種利益關係而不得不按照對方的意思去做,你一定會覺得很累、很難。愛的力量是很強的,你過聖潔的生活如果不是出於愛的推動力,就一定會建基在懼怕之上,而後者是沒有力量的。

那麼,我們如何激發對上帝的愛、對罪惡的恨惡呢?第一步,就要從認識開始。就好比一對男女,他們談戀愛,不正是需要建立在彼此認識的基礎上嗎?當他們越發認識對方、越發看到對方的美,就會被對方吸引,因而愛對方也就不是問題了。你為什麼不能愛上帝呢?或許你還不認識祂。

這裡說的認識,不是憑你的主觀感覺,而是回到聖經,從祂對自我的啟示去認識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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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聖不是靠「操練」達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