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後門但有天梯

【作者:龐元燊國際家庭更新協會 2015.11.08


婚姻真是一生一世的嗎?真的不可以離婚嗎?如果夫婦之間已經完全沒有愛存在,應該可以離婚吧!兩人結合一定是一男一女嗎?如果兩人真心相愛,那麼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結婚,不是也可以很幸福嗎?結婚以後是否一定要終身厮守呢?離婚幾乎是每個現代文明人都接受的事實,況且,不離婚的夫婦也不見得比再婚的夫婦更快樂,何必要堅持不離婚,一生一世糾纏呢?

這是個叫人迷惘的世代。那些向來似乎最清楚不過的事,現在大家都不太肯定了。

不只是在基督教以外普遍存在著開放、無定的看法,教會內也有著各種各樣不同的看法。我們都讀同一本聖經,卻各有不同的領受,對經文有不同的理解。這個世代對於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甚麼是罪,甚麼不是罪,都不太肯定了。

我們看見一個很明顯的趨勢,現代的法律已經逐漸從道德的範疇撤退、迴避下來。在沒有明顯的受害者的情況下,法律盡量不干預、不制止。又在雙方都是成年人,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無論他們做甚 麼,法律也盡量不看為刑事罪行,亦即是說,是合法了。

神究竟按甚麼「原則」來决定麼是罪,甚麼不是罪呢?我在這問題上掙扎了好一陣子。人是有良知的。如果逆著人的良知而行,便算是罪。就如羅馬書所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本性行律法上的 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羅二14﹚

然而,神將良知放在我們的心中,這只是神的啟示的一部分,並不代表神全部的心意。很多神的誡命、祂的心意、祂認為是罪或是聖潔的事,是藉著祂的道,亦即聖經的話語向我們表明的。

我對神向人頒佈的第一道誡命特別感興趣:「耶和華吩咐他(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6-17﹚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為甚麼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要死呢?是因為這是罪,犯了罪就要死吧。但為甚麼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罪呢?很可惜,這段經文沒有作任何解釋。

我嘗試問,神是按甚麼「原則」說,吃這果子是罪呢?是因為分別善惡樹將成為受害者,它會感到痛、會不高興嗎?聖經沒有這樣說,況且耶和華曾說﹕園中其它各樣樹上的果子,亞當都可以吃。所以吃果子不應對樹造成任何傷害。是因為沒有徵求分別善惡樹的同意嗎?如果亞當吃之前先問分別善惡樹,樹同意的話,亞當就可以吃果子,亦不看為罪。若然樹不同意,亞當就不可以吃,亞當硬著要吃的話,這就是罪,就要死。是這樣嗎?

當然不是。耶和華說的是︰不管分別善惡樹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亞當都不得吃樹上的果子,若然吃了便是罪,就要死。現代人啊!這樣的誡命,你能夠接受嗎?

人的自大,叫我們不能接受權威。我們倚重我們的理智。每次過馬路遇上亮紅燈,又沒有汽車駛來,我總覺得應該可以立刻走過去,不應呆等。凡我們認為通不過理智的,或是我們不能明白的,我們都不願意接受。

然而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甚麼是罪,甚麼不是罪,真的是我們的主權,是由我們自己去决定的嗎?我們能否接受這其實是神的主權,唯獨神有權決定?且以謙虛、順服的心,按著神的話、按著聖經而行呢?

神所設計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其中聖經的依據,已有很多書籍、文章論及,這裏無需贅述。神愛人,便這樣設計了婚姻,為的是要祝福人。但人的叛逆,叫人認定神要以婚姻來束縛人,使人失去自由。

一些人在結婚時已經有了周詳的計劃,好讓將來需要離婚時,自己的財產不會被配偶發現,以得著保存。真是可悲,他們從開始已經不相信自己的婚姻會成功。結果他們必要應了自己的預言,走上離婚之路。

敬畏神的人由始至終都不以離婚為可行的選擇。他們盡一切力量衝破困難,建立夫妻之間的愛和信任。他們是有福的,因為夫妻出現衝突的時候,他們會努力解決。困難將要成為他們的祝福,因為困難要叫他們成長,使他們更恩愛。

慧和昌是一對基督徒夫婦。他們的關係出現了問題,更不幸的是,有一位第三者趁著這機緣出現了。昌知道自己做得不對,亦後悔自己對慧不忠。慧也明白二人關係不好,自己也有責任。他們希望重頭開始,但這第三者卻不時在他們中間出現,看似楚楚可憐,加上昌的罪咎感,這第三者的陰霾總是揮之不去。慧亦對昌的搖擺不定感到極度失望。他們想,與其二人一同長期這樣受苦,倒不如離婚,可能雙方都會好過一點。

這個就是世人給「離婚」的別名︰「讓雙方都好過一點」。其實,若真的要讓雙方都好過一點,需要另覓途徑。

貞和權的情形與慧和昌一樣,但他們的處理方法卻完全不同。他們洗心革面,不提離婚,只全力以赴,彼此寬恕、接納,又四出尋求幫助。他們以二人的關係為首要,金錢、工作等其他問題都要讓路。為使二人的關係不受先前的第三者及其他因素干擾,他們離開所住的地方,一同到遠遠的另一個城市去。居所、工作等都得重新安排,收入也銳減。但對他們來說這些都不重要,因為最重要的是二人的關係,他們已經挽回了。

走過了崎嶇的路段,貞和權不但更珍惜對方,更以過來人的身份,將自己經歷與那些有同樣困難的夫婦分享,成為這些還在水深火熱的夫婦們的鼓勵和祝福。

神所設立的婚姻是沒有後門的,是不能用離婚來解決從婚姻關係所出現的困難。但卻有天梯,神必要在困難中賜給我們從上而來的幫助。

原文「婚姻的天梯」曾刊於《天倫樂》第134期-婚姻路十架路


圖片提供/123RF

本專欄與《國際家庭更新協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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