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榮你的父母

【作者:顧美芬每分每秒有祢 2015.01.04


中國人都很怕被別人說不孝,什麼是孝順?什麼是愛?禮記記載,曾子說:「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用今天的話來說,孝順的行為可以分成三個等級:最高一等的是言語、行為和內心都能尊敬父母;其次一等是不打罵侮辱父母,對他們好;再下一等的是能給他們養老送終。當然連養老送終都做不到的就是不孝了。

我們作了父母,才知道對兒女的愛是無怨無悔付出的一種愛,可是為什麼父母這麼愛兒女,有的兒女卻惟恐照顧的責任落在他們身上?因為許多父母並「不可愛」,對子女造成許多傷害,子女還要愛他們嗎?如果最低限度的孝順:給他們養老送終都做不到時,怎麼辦?

我很喜歡一句出自六歲孩子的話:「如果你想把愛學得更好,要從討厭的朋友開始。」神的誡命是不是說孝敬「可愛的父母」、「講理的父母」,不好的就不用孝敬嗎?聖經上說:「愛是恆久忍耐」(林前十三4),不然神也不用給人誡命了,因為神知道人不會孝順父母,正如許多人不想生孩子就不生,不論神對人類的心意如何,為什麼有家庭制度等。人以自己為中心,喜歡的才做,不管神喜歡不喜歡,許多人選擇不供養或照顧父母,所以有許多老年人早已知道不用寄望子女。

聖經上也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創二24)所以應該不是長期與父母公婆共處,但公婆或父母年老時需要奉養,就不能拿聖經作藉口。耶穌說要愛仇敵,仇敵有時候就是家裡的人。美國小朋友作文會說:I love the world, it is the people that I hate.(整個世界我都愛,我討厭的是其中的人。)真是諷刺!

馬丁路德的教義小問答提出:孝順父母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要聽從、尊榮、敬愛父母。聽從是在不違背神的大前提之下,因為神的權柄在父母之上。尊榮是視為尊貴、不貶低、不羞辱。敬愛要恆久、忍耐。

孝順父母的誡命是從第一誡發展出來的,並從「敬畏、親愛、信靠神」到尊榮父母、主人(上司)、政府、牧師等權柄。神用「尊榮」(Honor)來表示神將父母的地位放在僅次於神自己。尊榮是從心中尊敬,把父母看得很重要、不鄙視、滿足他們的需要、將自己最好的提供出來。神知道世人不容易尊榮父母,特別是當父母管教兒女時。但第一誡要人敬畏、親愛、信靠神,在這之下,神說要尊榮父母,神知道自己在說什麼,我們應當為了神所吩咐的而尊榮父母,不是因為他們強壯、美麗或穿得體面,也不是他們有學問、對我很好、對我有用處,完全是因為第一誡的緣故。

中國人一直是很重視孝道的,對現代台灣人而言,一般人還不至於忽視父母的照顧,只是出發點不是因為第一誡,而是基於傳統或道德。其實道德倫理的根本也與神有關。

也有越來越多人因為工作、金錢或其他困難,將尊榮父母以其他許多東西取代。照顧有病或年邁父母的責任很重,花費很多,不論是交給外勞或是住安養院,父母都可能感覺缺少親情、不被重視、心裡不滿足。又因為人都是自私的,就算神將父母的地位放得很高,人因不敬畏神,很容易會鄙視年老而惹麻煩的父母,或為爭奪遺產而兄弟鬩牆。對基督徒而言,孝敬父母不但有神的應許,可以享長壽、在世得福,也是給下一代最好的身教。

但要提醒的是,這都應該是因敬畏與信靠神而行,不是想要讓自己看起來很好,而且這誡命也是不容易行的,很難說怎樣算已經做到了、及格了。當我們知道自己無力遵守誡命,就會更倚靠基督,祈求祂的恩典與力量,並且繼續信靠祂會帶我們走過人生的重要階段。

註:原標題為【大孝尊親】


圖片提供/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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