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僅是種感覺,更是要學習的能力

【作者:徐敏雄自我與社會的對話 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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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打開臉書,不計其數的訊息正竭盡所能地要吸引我們的目光;最終令我們駐足幾秒/分鐘的訊息,通常不是揭露了什麼了不起的「真理」,而是引發了我們的「情緒」。

無論是好奇、開心、虛榮、嫉妒、憤怒、放鬆、正義感、…..我們不想讀的訊息,有時候並非真的「沒意義」,而是它們無法引發我們的情緒,也就被我們列為「無感」!

就像看到一張美/帥照,我們可能會留言說:「戀愛了」!言下之意,當下我們陷入一種「幸福感」,更清楚地說,就是自己已經與天底下最美善的人事物相連結,甚至被它「完全包覆」的喜悅、自信與安全感!

但……其實這只是一種一相情願的錯覺!因為看到一張美/帥照,並不等於我們與對方已經產生實質的連結,更不用說因為深入地交往而形成完全包覆的關係!沒有……我們兩造根本就是獨立的個體!   就這樣,當我們感嘆每天爆量的訊息炸得頭痛不已時,也正意味著,這些訊息一次又一次地撩撥我們的情緒,使我們的心情不斷被快速、短暫地擾動,之後卻沒有被好好善加梳理、安頓與疼惜,以致陷入一種情緒爆炸的狂躁。有些人因為被過量訊息不斷拉扯,開始出現彈性疲乏的無感,甚至因不知如何與這些被撩起的情緒和平共處,而高度焦慮!

所以,當我們覺得周遭每件事情好像都很重要,以致不知道如何權衡輕重、分配的時間時,除了是理智上多元價值判斷的困難,更有難以收拾的情緒爆炸焦慮。這時候,唯有我們願意回到真實世界,清楚瞭解到真實的關係必須建立在「自己有意願、有能力動手做」之上,才可能慢慢舒緩訊息爆炸和情緒爆炸所帶來的混亂與傷害。

就像前面提到的「戀愛感」!「愛」固然是一種令人極度快樂的「感覺」,但是「愛」更是一種「相互承諾的信任關係」,它無法單靠在一旁觀看就憑空而降。「愛」的產生,得經由照顧、責任、尊重、了解,並且將「營造愛的關係」當成每天都要實踐的「格律」(discipline),愛才能被一點一滴地建立起來!

  換言之,「愛」是需要後天學習、努力實踐的「能力」!!如果我們只是興之所至地用眼睛看、用耳朵聽,所能得到的可能只是稍縱即逝的「戀愛感」,一種被外在爆炸訊息不斷撩撥,卻沒有任何善待的情緒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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