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了,還是沒愛過?淺談曾博恩不信基督教的告白

【作者:Monica Augustine Chen神學 202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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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恩夜夜秀」主持人曾博恩在他開設的Podcast節目《博音》最新一集談了〈我為什麼不信基督教〉,引起不少討論。

其實從曾博恩名字中的「恩」字,就不難想到他可能出生在基督教家庭。他在節目中也證實,他的父親是第一代基督徒,他自幼在教會長大。

儘管小時候是「半推半就」、有點「心不甘情不願」地被帶去教會,但從高中起因好友邀他參加團契,他開始被這群人所吸引,也「想要相信他們所相信的東西」。

只是他表示自己對信仰的認真與相信,從高中、大學到研究所卻是一路遞減,最終在25歲讀研究所時決定不再相信基督教。

現年31歲的曾博恩把自己定位為「不可知論者」,雖然他沒有排除可能有「超越人類可理解的存在」,但「在看到證據之前我不會去相信」。換言之,他沒有排除「可能有神」,但他覺得「人類沒有辦法去知道有沒有神」,「就算有神,他也不覺得祂會跟人類講話」。

為何不再相信?他提了三點教會裡讓他感到不滿的理由:一是「許多基督徒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信什麼?」,二是「牧師或輔導無法給他滿意的答案」,三是他覺得「教會裡很多人都是在做表面功夫」[1]。

由於曾博恩很明確的表達他「不再相信基督教」,不同於一些只是「離開教會」、但仍「認同基督信仰」的人,現在的曾博恩可以被歸類為放棄基督信仰的「離教者」,也就是英文所稱的Ex-Christian或Former Christian。

原本不打算回應曾博恩的公開聲明,因為我總覺得一個人決定與基督教「分手」,背後真正的原因就是「不愛了」,至於那一點、二點、三點等等諸多理由,其實就像夫妻離婚或男女朋友分手,理由百百種,但聽聽就好。

以日前「某人妻擅自將老公收藏的哥吉拉公仔送給親戚小孩」的熱門話題為例,有人突發奇想問道:「如果黑嘉嘉是你老婆,把你的哥吉拉拿去送人」會如何?馬上釣出一長串網友表示:「我買一百隻給她送,要送多少就送多少」、「整櫃送人也沒關係」、「我不要哥吉拉了」、「我當初買哥吉拉就是為了讓++拿去送人的」、「++做什麼都是對的」、「是嘉嘉的話,其他收藏也給她送」。

不過有朋友很誠懇要我談談對這事件的看法,幾經猶豫後也就勉為其難簡單說幾點。首先,曾博恩公開「出教」,即使部分基督徒可能有「受傷」的感覺,也擔心軟弱者會不會受到影響;但我們不必口出惡言,或在不完全了解全貌前急著給這些離教者戴上貪愛世界、被魔鬼誘惑、絆倒人、信心軟弱等等帽子。

至於曾博恩所提到「想分手」的幾個理由,基督教YouTuber迺哥(傳道人)也已經在他的節目上指出:「這些比較像離開教會生活的原因」、「這三個原因都跟耶穌本人沒有關係」,即使「沒有人希望與一幫烏合之眾長期混在一起」,但「其他基督徒的表現不該成為你信或不信耶穌的原因」[2]。

我也認為,曾博恩所提到許多基督徒信仰膚淺、渾渾噩噩、表面化、形式化或虛偽的問題,非但沒有證明基督教不可信,反而讓我們進一步探問:曾博恩認為人應該要「真實(誠實)」,女性不該被「歧視」這些想法是怎麼來的?

如果這世界只是產生於偶然,我們何必在乎人要不要「對自己誠實」?又何必關心女性是否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所以曾博恩念茲在茲的「表裡一致」或「公平正義」(如對女性或弱勢者),其實已經讓「神存在的必然性」呼之欲出。

因為若沒有神,也就不需要這些超越生理需求的價值理念;曾博恩對基督徒「不肖」的批評,反而證明了就連他這個「不可知論者」,內心也依然存在「神的法則」。

博恩所觀察到的一些負面現象,如有基督徒「在教會裡大談股票」、有姊妹跟他說「聖靈感動我,要我們在一起」、「教會青年私下打炮,再以人都有軟弱替自己開脫」(他卻守身守得很辛苦)等等,想必不少人都有同感。

這些問題自然是基督徒需要深切反省的,但也解答了曾博恩自己節目中的疑問:耶穌為什麼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因為「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正如柯志明老師所說:「教會裡有許許多多這種有口無心的基督徒,有外表而沒有真生命的基督徒。他們除了去教會作禮拜、參與各種儀式與聚會外,其餘生活中的言行表現與非基督徒毫無差別,甚至假神之名而更加邪惡。」,「他們頂多是上教堂的『基督教徒』」,「他們能進天國嗎?不能,無論他們如何自我感覺,他們都不會進天國。」[3]。

只是曾博恩如果夠誠實,他總要承認在這許多「表裡不一」的「基督教徒」之外,仍有許許多多人不只是「口裡」承認,而是「心裡」相信;用他們的「行動」,而非「言語」證明他們是耶穌「真實的跟隨者」。

曾博恩等「離教者們」在「對教會失望」之餘,或許也該問問,為何有人寧可被競技場的猛獸撕碎也要做基督徒?為何納比.庫雷希(Nabeel Qureshi,1983-2017)這位擁有醫學博士的美國虔誠穆斯林青年,甘願「犧牲從童年開始建立的友誼與社會人脈」、「遭到父母、手足、配偶及孩子們排斥」、「被社群放逐」也要「追隨耶穌」[4]?

如果「想跟耶穌分手」,我們總能找到那「只在嘴裡稱耶穌為主」的人來嘲笑「耶穌的跟隨者為何總是不像他們的主耶穌」。但如果有心,不必太費力,您我就可以在有些人以為「糟透了」的教會找到一個個被耶穌「徹底改變或翻轉生命」的案例。

對於曾博恩提到教會牧師、傳道人或輔導無法給他滿意的答案,我相信不少基督徒可能也有類似的感受。但這不表示基督教對這些信仰疑難沒有好的答案。

隨便找來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牧師這本《我為什麼相信?》,就不難發現像「不可能只有一種唯真的宗教」、「一個良善的神怎能容許苦難?」、「基督教是件緊身衣?」、「教會要對這麼多不公義負責?」、「一個有愛心的神怎能把人打下地獄?」、「科學已經駁斥了基督教?」、「你不可能對聖經完全逐字接受」等問題其實已有不錯的解答[5]。

即使聰明如曾博恩可能仍不滿意這些回答,但別忘了,就算人有所不逮,「聖靈會把你們需要知道的一切教導你們」(約壹二27,新普及譯本),您我可曾把我們的問題交給神呢?

我也同意一位神學院老師所說的:「當我認為自己可以和神平起平坐時,聖經有許多的問題、矛盾。再多的護教論述都回答不完我的疑問。當我意識到自己是個罪人時,我發現聖經對我這無可救藥的人生提供了一切必要的答案。之前對聖經的質疑根本不存在了」[6]。

儘管曾博恩很討厭一些基督徒只做「表面功夫」,但他對基督信仰的理解其實也仍停留在「遵守規範」這種較膚淺的認識上。正如一度「熱心」的他,即使當過團契的主席(契長)、參與過許多教會的服事或向多少人傳過福音,這些「成績」都不保證我們是真的基督徒。

就像我一位朋友一針見血所指出,他「沒有意識到不婚前性行為的美好,而僅僅只是知道要守住這個規矩」,相信這也是許多對基督教「性倫理」不滿的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很普遍的想法。

曾博恩或許也沒有認識到華神前院長周功和博士所說的:一個被聖靈重生的人,「神要把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的心上』(耶三一33)」,「聖靈會在信徒心中動工,使他們願意順服神的話」,「這個願意順服的心是最寶貴的;因為凡愛主的,必遵行主的話(太七21-27;約十四15)」[7]。

最後簡單談談曾博恩所提到「感受不到其他基督徒所感受的」這問題。我同意在某些特殊情況,基督徒可能會如約伯呼喊「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伯二三3);但即使在這「極端試煉」的當下,神都還是在聽約伯的呼求,這靜默也只是暫時的。

有時我們覺得「感受不到神」,問題可能出在我們對神有「錯誤的期待」(這往往出於部分教會講台比較以偏概全的教導或某些基督徒的「見證」),當祂不按我們所希望的「回應」時,我們就以為祂「不聽禱告」或「不愛我」。

倘若排除了「對神錯誤的認識或期待」,只要我們「心存謙卑與渴慕」,相信神不會永遠都不讓我們感受到祂,因為「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一如我一開始所說,我以為多數離教者「決定與基督教(或耶穌)分手」的原因是「不愛了」。但與其說「不愛了」,或許問題的癥結在於他們「沒愛過」。換言之,雖然曾為「基督徒」,曾經「喜歡團契的氣氛」,曾經覺得「信耶穌得到很多祝福或恩典」,但他們並不「真正認識耶穌」,也不曾「真正愛過耶穌」。

曾博恩的「出走」提醒您我:教會與我們這些「耶穌的跟隨者」仍有許多問題與缺陷,也印證了「神只有兒子,沒有孫子,每位基督徒都是第一代」這句話。

但願曾博恩「離教」的事件幫助我們再次「檢視」自己的信仰,特別是如果有基督徒覺得自己似乎「不愛了」,也開始想找「分手的理由」時,不妨先問問自己是否曾經「愛過」?

也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的信仰不是只建立在自己需要或期待的「被滿足」,能夠從聖經(神的話)更深認識我們所跟隨的主,一如神學家卡爾‧巴特(Karl Barth)所說:「耶穌愛我我知道,因有聖經告訴我!」

既然沒有「開始」,何來「結束」?所以,我不以為曾博恩「我不信基督教」的宣告會是「故事的結局」。

哪怕彼得說:「我妹妹蘇珊不再是納尼亞之友了」,姬兒說:「她現在除了尼龍衣服、唇膏和男士的邀請外,其他一點興趣也沒有」[8]。

但誰知道蘇珊不會如一度背叛納尼亞的愛德蒙被亞斯藍從女巫手中救回來,並且對大家說:「你們的兄弟來了!還有,沒必要跟他提起過去的事」[9]呢?




[1] 曾博恩,〈EP26:我為什麼不信基督教〉,博音,2022-07-18 。

[2] 迺哥 (BrotherNai),〈Re:博音EP26我為什麼不信基督教〉,2022-07-19。

[3] 柯志明博士,《愛的倫理:十誡、登山寶訓與基督信仰的倫理精神》,基督徒學會,2011,頁344。

[4] 納比.庫雷希(Nabeel Qureshi)博士,《在清真寺尋找,十字架下尋見》,究竟出版,2017,頁307。

[5] 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牧師,《我為什麼相信?》,大田出版,2015

[6] Ray Chen,〈不是迷信,但也不能全靠理性〉,2019-08-14。

[7] 周功和(&周一心)博士,《信望愛:聖經倫理學導論(增訂版)》,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14,頁16。

[8] 路易斯(C.S.Lewis),《納尼亞傳奇007:最後的戰役》,大田出版,2005,頁139

[9] 路易斯(C.S.Lewis),《納尼亞傳奇002:獅子、女巫、魔衣櫥》,大田出版,2005,頁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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