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幸福的終點

【作者:張大虹會思想的蘆葦 2005.07.24


十八世紀中業,法國在波旁王朝統治下,佔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農民被只佔人口百分之三的貴族及教士階級壓榨,生活困苦流離。因著啟蒙運動及美國獨立成功的影響,促成法國大革命,農民推翻了統治階層,成立國民議會。法國在歐洲標誌出自由和民權的先鋒,將人民從壓迫中解放出來。十九世紀中業,中國在清帝國接近末期的統治時期,官風腐敗,絕大部分百姓生活在貧窮中。此時在廣西有個「拜上帝會」興起,以基督教自由平等的概念,要打倒統治當局。領導人洪秀全挾「天命」以令部下,號召數十萬農民及流寇大軍,佔領南京,與朝廷對抗數年之久。幾乎有機會成立基督教王國。太平軍所到之處,他們解放當地農民,成立類似共產制度的社會,讓百姓得自由。

在歷史中,有許多大大小小的革命事件。革命,是為了掙脫桎梏,求得解放,取得自由。人生性是喜好自由的,誰都不願被人管制,受人指使。小自家庭的親子關係,大到國家的統治關係,自由,永遠是互動間的張力。美國自由主義者亨利柏得烈有句名言「不自由,勿寧死」,但法國自由主義者羅曼羅蘭卻也說:「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自由,人人要;但自由不是人人可以有的。羅曼羅蘭看到法國大革命後,得到自由的人所行的更為暴力血腥;而太平天國讓得到自由的人受到解放者恐怖統治。自由,代價高,結果更可能不是爭取解放自由者所要的。

誰是第一個爭取解放,求得自由的人呢?伊甸園內的夏娃是也。她為何會有這樣的慾望呢?按神學家說,是上帝給的「自由意志」。上帝本質是自由的,因祂可以照自己的意志隨意而行。祂的創造,不受任何轄制干擾,自由而行。按祂形象所造的人,就有了可自由選擇的本質。依聖經的說法,夏娃是受到試探而犯罪,但從另一方面看,是夏娃想掙脫上帝的管理,就不聽上帝的話,吃了善惡果。夏娃視上帝的善的管理為桎梏,要依自己所認為的「好處」想法去作,就選擇了依自己意志去行的方式。她固然應用了上帝自由的本質想去得到自己的自由,所遭致的卻是她及全體人類的苦難。第一個爭取自由,要求解放的例子告訴我們,有了自由不是幸福的終點。

詩篇2:1—3「 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人承受了始祖的罪性,總想掙脫上帝的管理,不但自己抵擋神,還用假神、用理性、用權力阻擋別人相信上帝。人為了爭取自己私慾的自由,所費的力氣還真大,所為為河?如果知道這一切都不能脫離神掌管的範圍,人一定馬上悔改,並且如11節所說「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人在信仰上需要什麼自由嗎?不是選擇信仰的自由;而是在信仰上帝的真理中得到真理所限制的自由。因此,自由不是無所限制的意思;而是因著被真理限制,能除去人因私慾遭致的災害,引人進入在真理中可得到的幸福,這幸福才是真自由。

什麼是真理?什麼是自由?在我們的思想,我們的生活起居,我們的人際關係、家庭、工作中,都可以問這樣的問題。而一個社會政體,一個生存環境,也可以問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去得到真自由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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