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沒那麼偉大

【作者:柯志明會思想的蘆葦 2017.02.19


大衛王有個兒子暗嫩,非常愛戀與他同父異母的美貌妹妹她瑪,聖經說他為她「憂疾成病」(撒下13:2)。暗嫩聽從為人極為狡猾的朋友約拿達之計謀,裝病求大衛王讓她瑪拿食物來他房間給他吃。她瑪中計,來暗嫩房間,他便要她瑪與他同寢。她瑪不要,她勸暗嫩求大衛王讓他正式娶她,他便可以合法擁有她。但暗嫩不聽勸,於是強姦她。事後,聖經說:「暗嫩極其恨她,那恨她的心比先前愛她的心更甚」,叫她立即離開他的房間(撒下13:15)。暗嫩後來當然付出了這個強姦的代價,被她瑪的親哥哥押沙龍叫僕人給殺了(撒下13:28-29)。

這就是愛情。你能說暗嫩不愛她瑪嗎?當然愛,愛到「憂疾成病」。但是他的愛情幾乎純然只是肉體的情慾,甚至是一種變態的情慾,以致於當他對她瑪的情慾得到滿足時,他對她的愛戀轉而更為激烈的恨惡,完全不顧她瑪被他強姦後的感受與處境;更可悲的是,他也不顧自己的聲譽與性命安危,強姦後變得極為冷血無恥。

其實,不只暗嫩如此,人間無數所謂的愛情皆然,今日為甚,只是表現方式與激烈程度不同罷了。若非如此,我們無法理解為何人間有如此多的愛情悲劇與罪惡。愛情本沒那麼偉大,也不是最珍貴的愛;不但如此,愛情常常是邪惡敗壞的,終使人喪命。如果愛情不在真理之中,受真理約束並轉化為更高的愛,那麼愛情不過就是情慾的代名詞而已,人終究要為此付上代價。

Pascal說得不錯,「沒有什麼比觀注愛情的原因與結果更能證實人的虛空的了」。然而,如此虛空的愛情卻被現代人高舉為如神一般的地位,幾乎成了一切行為之正當性的最終理由。好像只要出乎愛情的都是合理可行的,又好像凡反對愛情的都不道德、不正義。現代人的可悲與敗壞由此清楚可見!


圖片提供/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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