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尊嚴與權利

【作者:柯志明】會思想的蘆葦 2026.10.25



《摩西展示十誡法版》(Moses Presenting the Tablets of the Law),菲利普・德・尚佩涅(Philippe de Champaigne),約1648年。(圖片來源/Milwaukee Art Museum)


昨天到東吳大學法學院參加「兩公約人權價值觀與宗教哲學價值觀之對話」研討會,應邀發表論文〈神聖、尊嚴與權利:國際人權法典之宗教根源與哲學理據〉。

由於明年二月前要完成三篇邀約的學術論文,加上擔任晨㬢福戒毒學院院長之後,講道、教學與寫作的工作量大增,所以撰寫這篇論文花了我許多時間力氣,身體有些不堪負荷,疼痛不少。

感謝主,昨天終於順利完成了這項工作,言人所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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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篇論文的主要目的是追溯現代人權觀念的基督信仰源頭,並在哲學上申論唯有以基督教的上帝觀為前提,現代人權理念才有絕對根據、可理解又有超越人間限制的實踐意義。下面是論文「前言」的文字:

「聯合國發佈的《普世人權宣言》(UDHR, 1948)及其延伸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1966)和《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ICESCR, 1966)這兩公約被合稱為「國際人權法典」(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並被視為二十世紀中葉之後衡量全球各國人權狀況的指標。由於各國對這三份文獻的詮釋與理解殊異,故其認同與落實分歧甚大。但今日歐美的主流趨勢是熾盛的平等主義、社會主義等左派意識形態立場不斷極端化這三份文獻所宣稱的權利,同時不斷擴大政府的統治權力,以致產生極違反常情常理的荒謬後果;不但其所宣稱個人享有之基本權利沒有被敬重與保障,反而受到來自政府以多元、平等、包容、反歧視等口號之名更劇烈的迫害,致使歐美人民的宗教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父母教養權、教師教育權與管教權、運動員公平比賽權、學生公平入學權,乃至構成正常生活之男女性別的基本判斷與常識不斷遭受嚴厲打壓迫害,許許多多個人與家庭因此承受不可彌補與挽救的傷害,作為現代文化之核心滋生地與養成所的大學教育更是遭到此等風潮系統性的扭曲與破壞。不幸,我國政府正信誓旦旦要跟在歐美這拙風劣俗的腳跟走。

我們認為,當歐美國家將現代權利理念與孕育發展此信念的深遠基督教文化傳統全然割裂之後,這種後果幾乎是必然的。現代權利理念並不是憑空長出來而可任意加以宣說的空洞概念,而是與歐美文明所根植於其上的近二千年基督教信仰傳統交織不可分,因而現代人權觀念必須回溯或沿著長養它的基督教文化土壤才能得其恰當的理解、表現並進一步發展,不應任由知識菁英以及政府根據特定意識形態主導而漫無限制地膨脹衍生,否則終必自我摧毀。

值得指出並留意的是,基督教信仰雖非我國主流宗教,國人多非基督徒,但肯定人固有尊嚴與基本權利的民主法治已然成為影響我國當前人民生活最昭著且強大之主導文化,透過法律幾乎全面左右著每個人的生活。在這個意義上,作為生養並形成現代民主法治之政治文化的歐美基督教文明事實上已是我國的文化傳統。因此,認識並理解基督教及其開展的現代歐美政治文明乃是深化或反思我國民主治文化重要而不可或缺的環節。

根據上述信念,本文要站在基督教立場哲學地申辯並論證以下論點:(1)三份國際人權法典所預設人之『固有尊嚴』與『平等且不可剝奪的權利』的基本理念,乃源於北大西洋兩岸之歐美基督教文明;(2)此三份人權法典必須回溯並連結於基督教信仰以作為其權利理念之歷史脈絡與理解境域,否則不但成立無據,也難恰當且完整地理解,終必流於空談與混亂;(3)三份國際人權法典唯有以猶太-基督教信仰之絕對至高主權者上帝為其預設,才能在哲學上得其合理解釋以及必然理據;(4)基本權利必須受普遍、絕對、必然之永恆法則限制,並且人必須為其享有之基本權利盡相稱的義務與責任;最後,(5)唯有連結於上帝之救贖與最後審判,人權才有完全超克與彌補現世之罪惡、苦難、死亡所造成之不幸、不義、德福不一致的完整意義。」(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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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應當明白,現代人權觀念與憲政制度是從歐美基督教文明發展出來的,今天世人習以為常的權利觀念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之後的神學家為了護衛信仰自由、良心自由、崇拜自由等權利而不斷更新提出的,並不是十八世紀的啟蒙哲學家們憑空發明想出來的。誠如我在第二節「現代人權的基督教歷史根源」所言:

「邏輯地說,現代人權觀念可以從任何一種社會文化出現,各大文明也應多少有關乎『權利』的思想觀念,甚至可以現代人權觀念結合。但已普遍流行於全球的現代人權觀念確實源於北大西洋兩岸的現代歐美文明。這是歷史事實。這當然有諸多複雜歷史因素,但近二千年歐美人民普遍信仰的基督教則是此中不可否認的關鍵思想資源,以及不可或缺的現實歷史條件。如果沒有基督教根植於聖經關乎上帝、人、世界、耶穌基督、永生、終末審判等基本教義,又如果沒有當時基督教各宗派及其擁護的不同政治群體間關乎信仰教義、信徒自由、教會主權以及統治權力的爭論、衝突與激烈對抗,那麼作為現代民主政治之基石的『權利』實在難以開展出來。此中,最重要的是信仰教義的爭論,即,什麼是基督信仰最為基本且核心的教義?什麼是基督徒應順從的最高信仰權威?誰才是基督徒最應該順從的權力領袖?應不應該完全順從特定的教會統治者?應當如何回應違反聖經教訓的教會或政治之暴虐獨裁者?國家有權支配所有基督徒的宗教活動以及一切教會運作嗎?當教會與國家衝突時,基督徒應當優先順從誰?基督徒應該享有什麼信仰、社會與政治權利?基督徒統治者應該基於什麼原則治理國家社會?國家與教會應當合一還是分開?若合一,二者的權力當如何劃分與運作?若分開,又當如何安排?等等。正是這些在宗教與政治的對立衝突中出現的實際又複雜的問題,迫使基督徒必須根據聖經去思想並建構關乎個人之自由、平等的權利觀念以及政治制度的設計與安排。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之後,不同宗派群體所造成的複雜政教關係使得思想並建構基督徒的信仰自由與崇拜權利觀念變得迫切且激烈。

其實,人們所熟知像洛克、盧梭、孟德斯鳩、康德等十七至十八世紀啟蒙運動哲學家們所提出並申論發展的權利觀念並非憑空出現,更非由他們發明,而是根植於十六世紀神學家們早已提出的信仰自由、良心自由、崇拜自由等觀念給予理論化、哲學化或世俗化發展而來。我們必須說,如果沒有十六到十七世紀諸如Martin Luther, Philipp Melanchthon, Andreas Osiander, Martin Bucer等等信義宗教會神學家,以及John Calvin, John Knox, Theodore Beza, John Ponet, Christopher Goodman, Johannes Althusius, John Milton等等改革宗教會神學家,他們所主張那些護衛基督徒良心自由、信仰自由、反抗悖逆上帝旨意並迫害基督徒之暴君等等宗教自由與權利的政治神學論述,以及他們對當時政府及人民的影響,那麼十七世紀末葉到十八世紀啟蒙運動哲學家們的政治權利理論根本就難以出現也難以想像。

因為現代權利觀念源於基督教(至少難以分割),因而除非根據基督教教義思想加以解釋,否則就難以成立並理解。當今歐美去基督教化的當代權利觀念問題百出、混亂不斷又難以自圓其說的根本原因正在此。對基督徒而言,人的所有事物都必須根據上帝才能得其終極解釋,因為上帝是絕對至高的自有永有者,一切有形無形之天地萬有的創造者、主宰者、維護者,而且人是祂以自己的形像創造又賦予他使命最獨特的被造者。因此,如果人真的擁有固有尊嚴與不可剝奪的權利,那麼這個尊嚴與權利只能從上帝而來,而且只能根據上帝才能得其根本且完整的解釋,也才有終極之正當性、合理性與意義。若非如此,所謂『固有的』(inherent)、『平等的』(equal)、『不可剝奪的』(inalienable)或『不可侵犯的』(inviolable)等等用以形容『尊嚴』與『權利』的語詞就完全不可理解。

因此,對我而言,任何刻意將現代人權觀念與基督教切割的法哲學或法理學論述都終將面對難以克服的挑戰與詰難,不但難以自圓其說,也無法提供絕對的根據。因此,在我看來,所有反基督教的無神論、唯物論、自然主義、世俗主義之法學論述不但不可能為所謂『固有尊嚴』與『平等且不可剝奪的權利』等觀念提出合理可信之根據,而且他們的無神論、唯物論之世界觀根本就與人的固有尊嚴與基本權利矛盾衝突,完全無法調和一致,使得基本權利失去當實踐的必然根據,國家於是成了完全不理會人權而為所欲為的權力怪獸。」(頁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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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不認同現在西方文化風潮的人總是怪罪基督教,昨天與許多與會者與學者也如此。但他們不知道今日歐美已背叛了基督信仰,大大背棄了祖宗以流血捨命守護承傳下來的十字架道理,轉而投入無神論、唯物論、自然主義、人本主義的世俗思潮。今天,歐美左瘋大行其道,以多元、平等、包容、自由之美名放縱私慾,任意妄為,顛倒是非,歪曲常情常理,基督教會被擄於巴比倫,在那裡苟延殘喘。

其實,今天臺灣教會許多基督徒、傳道人、神學教師、基督徒學者都在不同程度上染上世俗左派思想觀念,不但無能抵擋這些悖逆上帝旨意的世俗文化風潮,而且常常在無知又自以為是的情緒下高聲附和,助紂為虐,於是教會扭曲變態,在強大世風巨浪摧殘之下,潰敗不已,基督徒無所適從,如同沒有牧人的羊,在荒野迷途四散。

由於某些原因,我答應參加這樣的研討會,為的是爭取與相同理念的人(即便他們的宗教信仰與我甚不相同)對抗今天透過政府權力禍害臺灣社會之惡風潮的機會,亦藉此機會讓不同宗教信仰者認識基督信仰的真理,以及她如何成為現代民主政治文化的歷史與宗教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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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與宗教研究中心陳清秀教授的邀請,以及長期贊助此研討會的那些關心臺灣倫理文化的宗教團體。

願上主為了祂自己的名、祂的兒女、祂的僕人、祂的教會之故,憐憫這塊土地,不要被惡俗吞没,不要滅亡在惡人手裡!

20261018





本文引自柯志明老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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