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的再思-倫理性申辯

【作者:唐崇懷會思想的蘆葦 2000.10.14


  「」(evil)和「」是兩個不可分的命題,罪是惡的根,而惡是罪的果。罪是人對神不正確的心態,惡是本於這種心態而發出的道德行為,罪和惡的後果是必然性的痛苦。

倫理學的研究將惡分為兩種,道德性的惡和非道德性的惡。非道德性的惡與人的罪行似乎無關但卻給人帶來了無限的痛苦。如天然的禍害和災害所帶來的禍患。此外,還有一些似乎是無謂的病痛災難叫一些無辜的人、天真的嬰孩無故受罪,想到這些問題時當然將罪、惡、痛和至善的神都扯在一起了。

哲學和宗教自始以來都面對這樣的一個謎:到底惡從何而來?神和惡有何關係?若有位至善的神,為何祂創造出了會犯罪的人又讓人在罪和惡中受苦?這一切就是哲學和神學上所謂的為神申辯(theodicy)的論證要題了。

避開二元論的提案所認為善惡永遠共存的理念和汎神論中以惡為不實的暫時幻象,一元論立埸所面對的問題很簡單:若神是至善至美,祂為何創造會犯罪的人尚讓人犯罪受苦?若是祂是全能的神,為何祂不將惡除盡?所以神不是至善、也不是大能,祂造了人,卻讓人犯罪而受無謂的苦。換句話說,神是不存在的,若存在的話,至少祂不是至善,也不是全能。

問題產生的結論自然是一種邏輯的推論,它的答案,由邏輯來解析也自然的可從幾個角度來分析:

一、惡的本質



相信神的人自然就會相信神是一切的起源、神是一切的創造者。以此類推,惡自然是出於神,也是神所造了。這問題的癥結乃在於將本體和存在混淆了。肯定惡的存在未必等於肯定惡是一個實體。惡的存在雖是「因神而有」但不可說「由神而來」或「由神所造」。因為存在未必意味實質,這也就是奧古斯丁的解釋:惡與善不同。善是必需性實在,即是實質的存在,而惡是善的或缺(privation of good)。因有善而有缺善的狀態(惡)。故因善的創造而有的惡(缺善)是因神創造善而存,但不能說惡是由神而來,這種結論自然是合乎邏輯的了。

二、惡的起源

惡雖非實質,但卻因始祖犯罪而起,那麼那位完全的神所創造(完全)的人怎麼會犯罪而成了惡的源頭?信仰神的必然是接受神是絕對的完全,而神所造人的完全性是神最高明創造的証明。就是祂創造了一位「自由」的人,因為自由是完全性的特徵之一。既有自由,就必會選擇,有了選擇則必有選擇的對象,從神學和倫理學觀點來說,人只有一個選擇的對象---神,但卻有兩種選擇的可能,不然這不叫著選擇了。二元論裡選擇對象的原理推論就是忽略了選擇的自由,包括選擇對象的自由,也就是會有一種以上的選擇對象。人可以選擇神,或不選擇神,既然不選擇神,就得以別的存在取代神。在無別的存在的狀況下,人自然的是以自我為選擇的中心,並以自我作為選擇的對象了。這就是對善的棄絕,也因此成了善的或缺而造成惡的存在。

  所以說,完全的神所造的人,在神所賦予的完全自由中,不選擇神,而選擇了惡。換句話說,神創作了惡的可能,缺善是人將惡變成了實存(God makes evil possible, man makes evil actual )。

三、惡的後果

有人說雖然惡「非神所造」,但卻「因神而來」,那麼神應為惡負起惡的後果責任。若神是全善的,祂就應將惡拔根除去。若神是全能的,祂也必能將惡根除,既然惡仍存在,神就非全善也非全能了,這種反論不難破解。神若將惡根除,那麼自由意志就蕩然無存了。沒有自由意志,當然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沒有自由意志的存在自然不是至善的作為,所以至善的神不能將惡根除。

惡的存在是自由的肯定,也是至善的肯定,相反的,因至善而肯定的自由,也肯定了惡的存在。基督教的神學在此給人提供了兩種我們所關切的答案:一.神為人預備了救恩:在基督面前人可由罪得釋放,更可享受真自由(約8:36)。單選擇神,單事奉神,這是神慈愛的呼召,讓人成為祂的真兒女(約壹3:1-2)。二.神給人永恆的盼望:罪惡、災難、痛苦都是暫時的,至愛全能的神終必得勝,信徒在基督裡,終可看到得勝的主的再來,祂為我們預備的福份是永遠的基業。

四、惡的目的

無可否認的,惡所造成的禍害太多了,道德性和非道德性的惡,都使人受盡了各種的苦痛,就算是一些與罪無關的人,甚至從無選擇的嬰孩 和沒有選擇的受害者,也竟然受到了許多無謂的痛苦,這真是道德倫理界的一個難題。惡究竟有何存在目的?有何存在的意義(使命)?宗教界的答案很單純:神是無限,我們是有限,既知神是至善,凡神所行必有其美善意旨。我們雖未明瞭,雨後天晴之時必可明瞭。而道德界的答案則帶著醒世性的警言:惡的存在是對人的消極性提醒,勸人離罪行善。但對基督徒來說,惡的存在卻是神一個積極性的呼召和挑戰,藉著基督在十架上的死顯明了。叫我們這些人因祂受的鞭傷得了醫治(完全)的人(彼前2:24),可以成為神的使者將神的醫治(完全)帶給人。所以惡的存在其實不但肯定了神的完全,也証實了神的至善,更証實了神的大能和恩慈。這一切只能在基督的十架上被人稍微的瞭解。

五、美的世界

在處理惡的問題中,最引人注目的哲學論据是萊比尼(G.Leibniz,)的「神的申辯」。此文,在惡的問題中,將神的至善、全能和全智平衡的分析後,直接了當的提出了一個基要命題:神所造的這世界正是可能中最完美的世界(this is the best possible world)。也就是說這其中雖有惡的存在,但任何一種改變的提案只會將這世界變得更糟,也會製造更多的問題。對基督徒來說,因為對神在基督裡救恩的信仰,我們可以說:這世界是走向更完美的途徑。神讓人有份於參與祂對世界的眷護工作和救贖福音裡的生活及宣揚時,這種的肯定不是為神申辯,而是在對惡的問題的再思過程中,看到祂的智慧、恩慈和大能。使每一位在痛苦中和因惡的後果而悲歎的人,可『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得著盼望』(羅15:4),並效法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

本文作者為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院長
參考: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Semi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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