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命題的實定和虛定

【作者:唐崇懷會思想的蘆葦 2001.01.14


  在一般的科學文獻,特別是驗證性的科學研究中,證實、肯定、確定或否定常是研究成果的結論。但將這些詞彙用在信念命題的研討中,就常會有武斷之嫌。本文就哲理神學的方法論來略談信仰論據中的兩種方法:實定(verification)和虛定(falsification)。

  實定一詞源自真理一詞,乃指肯定命題是否合乎真理。因信仰真理的本體較難得著共同性的理解,故以真實一詞取代,本文將這種肯定命題是否合乎真實情況的過程譯為實定過程。一般來說它乃是在於確定命題是否與實理(reality)並配(correspond)和貫連(coherence)。在驗證科學來說,實定過程中另加了一個範疇就是實用價值。這一點在信念命題的實定過程中,其價值未必被視為與前兩種條件一樣。因信念較著重理性、真實,不甚著重實用價值,故不再贅述。

  一個信念命題的貫連性,乃是指這命題在各信念命題中是否與其他信念命題能串聯成為一個完整的理念。換句話說,這個關切到信念命題之間是否彼此衝突。一個信念命題與實理的並配性乃是指這信念命題是否反映了實理的真象。所以,命題也必須和實理並配,不然這命題就不能被視為真實的了。

  哲學界,特別是確證主義哲學(positivism),認定了命題的意義全在乎命題是否類屬解析命題(指在定義上是真實,在必然上是真實,或在先決性上是真實)或者類屬驗證實定命題 (empirical verification)。前者皆屬先決性(a priori),後者則屬後決性(a posteriori),是藉著後天性體驗證實的。確證主義哲學也就是以後決性方法來排除信念命題的真實性和價值,它認為信念命題都是無謂的空談。

  很明顯的,宇宙中好多實態雖未能實定,但都是實在的。所以以實定為唯一準則確有狂妄之嫌。故推理學又提供另一方案:虛定方法。所謂虛定乃指某些命題雖未能定其實,但卻可定其虛,定虛比定實簡化得多。所以凡未能定其實仍能定其虛者,皆屬可疑,無需接受;但凡未能定其虛者,暫時雖也未能定其實,我們仍應給予暫時性或起碼性的接受,不能無理橫霸性的拒絕。

  在一般的驗證科學的研究中,基本的假設乃是以統計的方式來肯定誤差程度,並以之以作為假設命題的可納性或可拒性。換句話說,以統計的實例或反例來肯定命題的虛假性。當否定命題的虛假性的反例越多,肯定命題的可靠性也自然增加。

  這也就是說,當我們不能提出反證時,我們應接受命題的可靠性了。在最後的分析中我們只能說虛定過程是以虛假性可能的大小率來肯定是否應當接受命題。

  瞭解實定和虛定方法後,我想我們對信念命題就會有更深切的體會。信念命題雖然不如物理事理命題那麼單純,以實定或虛定方法來考驗,但是我們若能耐心的考查,忠實和應用這兩種肯定命題方法的話,那麼基督教的信仰命題,特別是其主要信仰命題:神的存在、神的創造、道成肉身、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信徒的重生與赦罪、生命的更新等,都是經得起實定或虛定方法的考驗的。以基督復活為例,實定基督復活雖因歷史史證淵遠而難以驗證,但依照虛定程序的方法,那麼要肯定基督復活是虛妄、是根本不可能的。更不可能將歷代以來因持有基督復活的信仰而生命改變,文化得著充實,世態更新等事實加以否認。本著虛定過程,我們應無疑的接受基督的復活信念。最低限度,一個學者的態度會要求人們對這些信念加倍慎思和自省。不應存有魯莽性的抹殺態度來拒絕。

  其實,信仰真理不需要理論性的肯定,也不需驗證性的確定。雖然實定過程常被批為不足為證的推理原則,但單從虛定方法對基督信仰的肯定,對那些不信基督教的人來說,最多他們只能站在一個旁觀者的地位驚嘆基督信仰真理的偉大和信徒生活更新的實在,他們絕不能輕淡描寫的將信徒的信仰一筆勾消。因為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1:15)。誠如耶穌所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約19:23)?不信的人應以虛定的方法來面對基督徒信念,當他們肯付代價來研究,要將基督教的信仰定為虛謊時,他們反而會發現基督教信仰誠然可以在最嚴密的虛定過程中被肯定。它的可靠性和可信性是不容置疑的。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們當怎麼辦他呢(太27:22)?

本文作者為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院長
參考:美國洛杉磯國際神學院(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Semi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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