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頭和順服是管理家庭的方式

【作者:彭彥華網路作家Ⅰ 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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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唸一段經文:「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以弗所書5章22~25、33節)

就像這段經文的教導一樣,清教徒認為,家庭中各個成員的權威是有次序的。清教徒主張丈夫和父親應該作家裡的頭,然後他們從「負責任」的角度來規範「作頭」的意義。

意思是,丈夫和父親必須對家裡發生的事負責,也有責任使家裡最重要的事情順利運作。清教徒接受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相關教導,加爾文說:「讓丈夫治理家庭,作妻子的頭,並讓妻子溫柔地順服他的要求。」路德則說:「妻子應該在丈夫的帶領下生活,凡丈夫所吩咐的事都應做到。」同樣地,清教徒也相信丈夫和父親應該作家庭的頭,威廉‧珀金斯(William Perkins)說:「丈夫對妻子擁有權威,夫妻二人成為一體,但丈夫是妻子的頭。」

在清教徒眼中,「丈夫作頭」這個觀點是比照「基督是教會的頭」而來的,但這並不是給丈夫作威作福的特權,而是帶來了適當的責任。有位清教徒說,丈夫特別需要兩樣東西,也就是「愛心和智慧」,丈夫對妻子的愛必須「像基督愛教會一樣,在本質上要聖潔,在程度上要寬大。」另一位清教徒說:「妻子的主要責任是順服,丈夫的主要責任是愛。」

丈夫作頭並不是一種暴政,而是一種以愛為基礎的領導,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僕人式的領導。因此,丈夫對妻子的管理應盡可能溫柔,並盡力讓妻子愛他,而非讓妻子怕他。好丈夫對家庭的治理,應該是:「使妻子感到以丈夫為首是件令人歡喜的事,不感到被丈夫奴役,而是感到自由和榮幸。」

那麼妻子在家中有什麼地位呢?很自然地,既然丈夫應該作頭治理家庭,那麼妻子就應該順服。有位清教徒說,妻子的任務是操持家務,而不是指使丈夫。他們在討論妻子的順服時,似乎知道這對妻子來說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常強調這是上帝在聖經中的命令。

威廉‧高治說:「雖然丈夫與妻子似乎沒有分別,但既然上帝明確吩咐妻子要順服,妻子就應遵守這命令。」這裡的順服是什麼意思呢?是不是代表妻子在家中的地位比丈夫低下呢?清教徒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這裡的權威次序是指「分工」,而不是「個人價值的高低」,作頭和順服主要是一種管理家庭的方式。

有位清教徒說:「上帝創造男女在靈性上是平等的,女人在起初墮落時,並沒有比男人墮落得更加敗壞。」但在婚姻中,二人之中只能有一人擁有最終權威,因為「二人一定會有意見不同的時候,其中一位必須讓步,而上帝把這權柄賜給男人。」

當然,妻子順服必須是主動和心甘情願順服,不然順服就失去了意義。因此,清教徒牧者經常用正面的方式鼓勵作妻子的人順服,例如有位清教徒說,基督徒妻子的順服是:「她的榮譽和自由,如同教會在基督治理底下所擁有的自由。」

清教徒也將屬靈上的平等和社會地位上的平等加以區別,丈夫和妻子在屬靈上是平等的,但在社會機制的層面上,夫妻之間的權柄是有分別的。簡單來說,基督徒夫妻有同樣尊貴的靈魂,也都擁有永生,但關係到治理家庭和決定權時就有不同之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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