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活出見證?

【作者:Virginia Yip網路作家Ⅱ 2022.06.19



圖片提供/123RF


今天社群平台的發達,已導致許多基督徒幾乎失去了從傳統媒介增長知識、培育靈命的能力,譬如正經八百地讀一本全面論述真理的書籍,或者從頭到尾完完整整上一系列系統性教導聖經的課程,反而常常從網路那些將聖經真理變成口號、標語等乍看之下很醒目、很能觸動人心的隻字片語來吸取有關屬靈的教導。

我曾看到臉書上有人轉發了一張製作精美的屬靈語錄海報,是什麼語錄呢?它說:

撒但不怕什麼?不怕會友讀經禱告!不怕信徒敬拜讚美!不怕牧師博士頭銜!不怕教會熱心宣教!

撒但最怕什麼?基督徒活出見證!


虛假的命題

上述這種被華人信徒奉為金科玉律的格言,你聽過嗎?你認同嗎?或許,你不但聽過、不但認同,更可能對人傳講過,因為這就是華人教會講台上常常聽到的教導。

但是,為什麼要把「活出見證」跟讀經禱告、敬拜讚美、熱心宣教對立起來呢?從這段話的鋪排,我們可以看出,說這句話的人認為,讀經禱告、敬拜讚美、熱心宣教,這些都是虛的、表面的,是等同於「博士頭銜」那些沒有真實屬靈生命的表現。

那麼,我要問,到底什麼才算是「活出見證」呢?讀經禱告、敬拜讚美、熱心宣教不就是「活出來」的見證嗎?難道活出見證,就不可能包括為了追求在聖經和神學上更精準認識上帝而進修,從而獲取更高的學位嗎?

我再問,有沒有可能一個自稱基督徒的人,成天只關注自己有沒有在人前活出美好的見證,結果反而變得裡外不一、徒有虛名呢?那麼,這樣的人跟這語錄中暗指的那些只有博士頭銜的人有什麼區別呢?又與那些只會表面做做樣子、流於公式,徒有讀經禱告、敬拜讚美、熱心宣教等宗教行為表現的人,有什麼兩樣嗎?

究竟什麼是「活出見證」?一個真正基督徒的見證,有沒有可能可以不需要藉著讀經禱告、敬拜讚美、熱心宣教而體現出來?又有沒有可能,一個真正基督徒的見證,是可以無需建立在對聖經和神學有正確、全面、深入的認識上?這種聽起來很屬靈、但實際上不堪一擊的敬虔主義虛假命題,撒但才不怕呢!

換湯不換藥的文字遊戲

到底這位叫人要「活出見證」的人,想說什麼呢?或許,只有問發明這種屬靈術語的人才知道了。

有些屬靈術語,大家聽慣了,就以為都了解是什麼意思了。有人說,「活出見證」就是要過聖潔生活。那麼我要再問,「過聖潔生活」又是指什麼呢?華人信徒對「聖潔」一詞的理解,往往只限於道德行為層次,如:要誠實啦、謙卑啦、有愛心啦、樂於助人啦;又或者聖潔就是根據基要派訂出來的一些律法主義的行為規範,不喝酒、不吸菸、不打牌、不賭博、不跳舞、不看電影等;再不就是指宗教行為:每日靈修、讀經、禱告、聚會、什一奉獻、傳福音。

總而言之,無論「活出見證」這句話作何解釋,本質都是一樣的:要「活出」,就是要「做」些事。敬虔主義反對的就是只有頭腦上的知識,不能只空談,「行動」才是真實的。

這個講法,乍看上去沒什麼問題。但請大家仔細想想,如何才能產生行動呢?最起初,敬虔主義的口號不是類似這樣的嗎?撒但不怕你能答出正確的教義,最怕你讀經禱告、敬拜讚美!結果發現,有些人禱告到一個地步,甚至教會可以冠以「禱告勇士」的美名;又有些人聖經可以背得滾瓜爛熟,一開口就是經文一句接一句;再有些人,敬拜比誰都投入,成天「感謝主」、「讚美主」、「哈利路亞」、「阿們」!但是,這樣的人,只追求自己的屬靈經驗,並不關心他人的靈魂需要。

於是,他們又改口了,說:撒但不怕你讀經禱告、敬拜讚美,最怕你熱心傳福音!於是一間間以傳福音、宣教為信徒首要及唯一使命的教會紛紛興起,結果發現,精通各式各樣佈道法的人,可能自己的道德生活就有問題,是所謂沒有「活出見證」的。於是,他們又要改口了!

這種一天到晚只知更換名詞、定義、換湯不換藥的「屬靈智慧」,最多只能收一時之效。久而久之,不但會把人弄得精疲力盡、無所適從,更甚的是,信徒連一些基本的屬靈詞彙也搞不清楚究竟是什麼意思了。

你必須「是」什麼,才能「行出」什麼

在聖經中,「聖潔」是用來指上帝的屬性,而一個生來就汙穢不潔的罪人,被聖靈重生後,裡面便開始有一個新的、與上帝的性情一樣的生命,這個新的生命是喜愛真理、不愛犯罪、渴慕聖潔的。

而這個新的生命,是栽種在原有的舊生命中。所以,一個基督徒的生命必然會有兩股相衝相爭的勢力,一個是喜愛聖潔的,另一個是愛犯罪的。一個人作了基督徒,他最大的驚喜,不是從此就不再犯罪了,而是即使仍然不時犯罪跌倒,他竟然會呈現另一種截然不同的生命素質來。

舉個例子,她或他或許仍然會發脾氣,跟丈夫或妻子吵架,但現在會意識到自己的罪性,更能看到自己的不是,更懂得也更有能力主動向對方認錯。他們作基督徒的日子久了,不但會越吵越少,而且能夠更加懂得欣賞、肯定對方的優點,體恤、忽略對方的缺點。換言之,基督徒的成長就是讓這個新的、來自上帝的聖潔生命不斷壯大,讓舊的、發乎自己私慾的罪性生命不斷被治死。因此,過聖潔生活,重點不在「做」(do)聖潔的事,乃是要「作」(be)聖潔的人。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的(箴言4章23節),只有當一個人「是」什麼,他才能「行出」什麼。

律法與恩典的不同進路

所以,如果有非基督徒看到基督徒也會犯罪而指責我們,我們應當怎麼回應呢?你若是個律法主義者,你的回應一定是要大家在人前努力做出美好的見證,免得讓耶穌丟臉。(喔!對不起,應該說免得「令主蒙羞」,屬靈的話是這樣講的。)

但如果你是明白恩典的人,你聽到世人指責基督徒怎麼也犯這樣、那樣的罪,你的反應會是:正是因為我們都是會犯罪的罪人,所以我們才需要基督的救贖,才要成為基督徒呀!

活在今生的基督徒,是不可能完全不犯罪的。問題是,當我們看到自己和其他信徒犯罪時,怎麼辦呢?要麼你走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道路,強調行為上的改變,結果就一定逃脫不了上面所說那一大堆對聖潔生活的行為規範,你會列出一大堆當守的律法,企圖從改變人的外在行為來改變人的本質。這是所有宗教走的道路。

要麼你接受基督恩典的福音,也就是承認在你裡面毫無行善的本質和能力,你只能接納在你以外的、由基督所賜下的義。只有當一個人真正認識到這一點,他才會放棄一切建立自己的義、以己力為中心(或許再加上一些上帝賜下的扶助力吧!)來活出聖潔生活的企圖。

而一個認識、體會到自己是領受不配恩典的人,他必定會把眼目注視在拯救他的上帝身上,因此會以謙卑的心和感恩的心來回應上帝。並且他關注的焦點,不是一大堆的道德行為或宗教行為的聖潔,而是上帝祂那聖潔的屬性如何能夠在他自己身上反射出來。

活出見證豈止那些?

那麼,此時這個「聖潔生活」的定義就太廣了。如:上帝是聖潔的,祂恨惡不公義的事,所以基督徒對社會不公義的事必然也不會無動於衷,所以歷世歷代許多基督徒對孤兒寡婦、老弱殘疾、受逼迫、受欺壓的邊緣人物、低下階層,總會不遺餘力去幫助;對不公的法制與政權,也會不畏強權、不惜犧牲去糾正。

又例如:上帝是聖潔的,祂既然不把祂的榮耀歸予假神,也不容許人輕看祂形像的配戴者──人,所以,愛慕聖潔的基督徒,對一切有形無形的偶像崇拜都會非常敏感,也會極力抵制一切侵犯人尊嚴的事,包括男女性別上的不平等對待、種族上的歧視;會反對一切把人的地位和價值建立在生產力、出生背景、財富多寡、地位高低、學歷深淺等制度、文化、觀念或作風上;又或者,他會極度恨惡墮胎行為,而特別支持領養無依無靠的兒童。

對「聖潔生命」這種幅度的理解,不知華人教會有幾個呢?又有多少部分,是用本文一開始那種列舉規條喊口號的方式涵蓋?「撒但不怕......?最怕......?」大家自己填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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