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捡下去

【作者:举目 2005.12.25


结婚,叫一对爱得飘飘欲仙的人儿,坠落地上过起凡夫俗女的生活。柴米油盐,衣食住行,频繁又平凡得可以消磨爱情。

钻石戒指

仲夏的一个礼拜天早晨,我起身下楼时,外子和两个孩子已经坐在楼梯半中央。儿子和女儿一见到我就喊:“Mama, treasure hunt!”(妈妈,寻宝!)

我没反应过来。外子仍然坐在那里神秘地微笑着。孩子们又兴奋地指着贴在楼梯墙上的纸条叫:“妈妈,你看!”

我连忙摘下纸条,大声读到:

“达令(亲爱的)丽,

今天是个特别日子,我们来玩寻宝游戏。

你得找找这里那里,可是不必苦苦寻觅。

线索之一:

去看儿子的枕头底。

我爱你!”

孩子们拔腿就往我儿子的房间跑,我跟在后面直捶自己的脑袋:怎么可以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今天是结婚十周年啊!

儿子找到了“线索一”的纸条,上面写着:“线索二”藏在Dr. Seuss的《Green Eggs and Ham》一书中。女儿在她的房间找到了她这本最喜欢的书……

外子模仿Dr. Seuss的押韵语句,写出的一个又一个线索,让孩子们乐疯了,他们楼上楼下来回奔跑:客房的“猫小姐拼图”,女儿房间的小床,客厅的钢琴,储藏室的糖果盒,壁炉上方会唱歌的钟,厨房的水槽,妈妈的餐厅“宝座”,书房的圣经,最后是爸爸妈妈的大床。

儿子从我们的床底捧出一个乳白色小盒,盒上扎着金色的蝴蝶结。他兴奋得像是小海盗找着了孤岛上的宝藏。听到爸爸叫他把“宝藏”给妈妈,他不情愿地给了我。

“Open it! Open it!”(打开!打开!)女儿在叫。

我打开盒子,竟是一枚优雅高贵的钻戒。十颗精美的小钻石镶嵌在黄金指环中,闪耀着晶莹的光泽。

我眼一热,转身抱住藏宝人,送上深深一吻。

这就是我的浪漫丈夫,每年总要给我几场惊喜,而且手段每每翻新,令我频频中计。如此一桩遍布全屋的藏宝“阴谋”,我居然事先毫无察觉,一定是他昨晚半夜所为。这位“惊喜制造大师”,藉着精心策划的寻宝游戏,向我诉说衷肠:

每一颗钻石,代表我们结婚的每一年,珍贵的每一年。

整整十年了,你仍然是我的宝。

十二年前,我们在日本奇遇,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神的手在那里。

我们相遇在距离神户市两个小时车程的“峰山高原”上。那年夏天,高原附近的小山村邀请住在神户的十名亚洲留学生去作客一周。我当时在读经济学博士,因着对日本乡村生活的好奇,拉上一位泰国同学欣然前往。

热情朴实的村民们,原以为敞开了胸怀就会迎来客人,哪知道,亚洲学生都爱苦读,像我这样肯贪玩下乡一周的,绝无仅有(泰国同学是被我劝去的)。结果,我们两位女生,成了亚洲留学生的代表,与两家村民友好交往起来。

满腔好客之情的另外几家村民,无奈在末两天改邀了欧美留学生。结果呼啦啦来了五位,其中一位是在学习日语的美国工程师,就是我后来的那个他。

海拔约千米的高原露营地,恐怕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同时接待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由此造就出一对异国鸳鸯。

一年后,正当我们在神户爱得难舍难分的时候,一封华盛顿大学工程学研究所的录取通知书,把他带回了美国。越洋长恋自此拉开序幕。那份相思,刻骨铭心。直到今日,若是生了他的气,一想起那段分离之苦,便自认活该,自个儿先气短起来。

好在上帝怜悯,分别九个月后,他被派到日本实习。再相聚,岂能再分?十年前的今天,我们在神户结婚了。

爱情招数

结婚,叫一对爱得飘飘欲仙的人儿,坠落地上过起凡夫俗女的生活。柴米油盐,衣食住行,频繁又平凡得可以消磨爱情。于是乎,有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之说。但是,婚姻也可以是爱情的花朵。花开一年或五十年,首先在于你是否珍惜它。

婚后,我们落户在美国大地。在这片大地上,跟外子一样,我也成了天父的儿女。我们双双听从上帝的教导,将“离婚”二字从我们的字典中除去。

既然目标一致,就是要将婚姻坚持到底,那么剩下的只是方法问题了。

于是练就出几套“爱情招数”,“打”得对方死心塌地、别无选择。

先说他的“赞功”,堪称绝招,发自肺腑,每发必中我心。比如,我能够十年如一日地甘做厨娘,全仗他十年如一日地称赞我的厨技。年轻时我理想远大,不屑学习烹调小技,哪想婚后要攻“煮妇”专业?煮功甚乏的新嫁娘,若是听到一句“不好吃”,会立即将厨房宝地拱手相让。可是他一口一句“好吃”,反叫我纵容出一个远离厨房的夫君。他甚至还到同事面前夸口:“我家的厨房是最好吃的中餐馆。”羞得我立刻捧起菜谱钻研,免得请客时露丑。

其实,他是把我当成心目中的理想之妻来赞扬,渐渐地,我离他的理想愈来愈近。

我的“柔功”绝招也势不可挡(快要塑造出一个理想之夫了),我深知以柔克刚之道,在他表现好时温柔,表现欠佳时亦温柔。例如说,他颇有心要分担家务,但有时电视好看得叫他忘记洗碗,我很理解。趁放广告的功夫,我上前叫声“Honey”,待他把眼光从电视机转向我时,我才轻声说,你看我的手,今天已经洗过快一百次(家有两个婴幼儿的妈妈可以作证)了,皮肤干得不想再碰水。他立刻被感化,抛来一句誓言,别担心,我等下就去洗碗。

家有小小孩的妈妈们一定有体会,每天身兼数职(管家、褓姆、厨师、清洁工,等等),干的都是体力活,一整天下来不免腰酸背痛。睡前看他精神尚佳却无任何表示时,万不可发布命令,只消嗲嗲一声“我的按摩师”,他就心领神会了。手到痛除不说,还让他生出一副怜香惜玉心肠,甚至到公司老板面前感叹,我太太的工作最辛苦,我比她轻松多了。在美国,疼太太的丈夫都是好员工,为妻卖命的必然敬业。他的加薪,难说没有我的功劳。

此外,我们两人都常用的招数还有:“自我检讨功”,即在对方生气的时候,赶快找出自己的错,向对方检讨。

“闭目功”,尽量闭眼不看对方的短处(尤其是不可救药之处)。对方的长处,倒是要睁大眼睛来看。不然,两个不完美的人日日朝夕相处,该相互挑出多少的毛病。

“床上功”,当然也是美满生活不可缺少的。不过,这一招人人都无师自通,不必在此多言。

毋庸赘述的是,爱情招数再如何高明,若是没有“绝不离婚”的悟道,也难保爱情之花长开。

我认识的一位男士,曾在太太生日这天,拉起一队人马,到球场陪太太看棒球比赛。在球赛的间歇,这队人马突然起立高歌,一曲〈祝你生日快乐〉响彻球场云霄,太太顿时惊喜得热泪盈眶。这一招,连我家的“惊喜制造大师”都叹为观止,可最终还是没能保住他的婚姻。

相反,连爱都很少挂在嘴边,却视婚姻无退路的夫妻,如我们的父母辈,两人唠唠叨叨地照样走向金婚。可见“不离”的决心,在婚姻中是多么重要。

一路同变

有一种理论,最让我觉得荒谬,即所谓“不能跟最爱结婚,只能跟次爱结婚”,理由是怎能忍心看着最爱的容颜一天天苍老下去。

夫妻一场,难道只是看着对方的容颜过日子吗?实际上恰恰相反。当目光更多地由日趋衰老的容颜,转向日益丰盛的内心世界时,才会总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最好两人一起变老,这样你不嫌我老、我也不嫌你老。

两人的性情、爱好、习惯、心境,等等,也都会变。变是不可怕的,反倒能变出新鲜感来。一同变,更好。这样一来,爱才会有增无减。

十年的婚姻路上,我和他一路在变。

我们虽然隔着万水千山长大,却都长成了不安分、好远游的人。他曾立志,每年要至少访问四个国家,等到五十岁就游遍地球了;我曾幻想,每两三年就换住一个国家,满足自己对整个地球的好奇心。

这样志同道合的两个人碰到一起,建立起了漂流之家。刚结婚的头两年,我们从美西搬到美东(开车横跨过去的),又从美东搬到日本,又从日本搬回了美西。

那时认为买房子的人挺俗气,把自己束缚在一寸土地上的小日子多么平庸乏味。可是,渐渐地,不知怎的,两人的心境起了变化,同患了“厌游症”。

婚后第四年,我们也还俗了,在西雅图的近郊买下一幢房。朋友们看到我们的五个卧房都笑问,要生几个孩子呢?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筑巢意识”来得正是时候。这不,入居新家的第二年,神就赐孩子给我,这就是我们的儿子。儿子快两岁时,女儿又出世了。

有了孩子,我才知道,小日子可以过得平庸却不乏味。孩子成长的每一天都是新鲜的,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养儿育女,比恋爱还要折磨人,比恋爱还要甜蜜。我纵身投入,乐不知返,愿意奉献所有的时间和精力。连我自己都问:那个曾经最不屑做家庭妇女的女孩到哪里去了?

我的心变得像婴儿的肌肤那样娇嫩,连看着电视上的孩子受苦(即使明知是演戏),都为之心碎;他的心变得像婴儿的头发那样柔细,孩子身体的稍微不适,他都觉察秋毫。

我的母亲形像,他的父亲形像,看在彼此的眼里,更增添了爱意。

我们的爱汇在一起,流向孩子。做了母亲,我领悟到,爱是可以源源不断的,就像母乳,给的愈多,产生的愈多;不给,就会慢慢干涸。

我们的兴趣也在一同变化。

我原是“室内动物”,一书在手就可以在沙发上蜷曲一天,从未热衷任何体育活动;他原是运动健将,踢球登山,航海潜水,样样迷过,后来却不幸成为“公司动物”(凡是自愿或不自愿地为公司加班再加班的,我都封此绰号),于是跟众多的美国同胞一样,身体日趋沉重起来。

去年,他决心改变,开始去看“Dr. Green”——打高尔夫球,结果痴迷起来。于他,这是好事一桩;于我,不甚公平:好不容易盼到周末,他又去高尔夫球场“上班”了。但我又不能怪他,因他早就邀我同去,是我自己不舍得丢下孩子去玩。在家做了几次怨妇后,我醒悟过来,想自己也是需要健康身体的,何不跟他同去锻炼?他一听我改变主意,乐得第二天就拉我去买了全套球杆。两人从此开始新的“周末约会”。每次把孩子们送到褓姆家,他们就知道是爸爸妈妈的约会日。那一片蓝天之下的绿茵,果真是诱人之地。且看,Green(绿)、Oxygen(氧)、Light(光)、Foot(足),组成一个“Golf(高尔夫)”,还有比这更动听的运动吗?球场上,他击球的英姿,身背球杆的潇洒,一副男子汉模样;我跃变成“野外动物”的矫健身手,也令他眼睛一亮。

一双儿女也成了小高尔夫球迷,时不时地要求上练习场。瞧着两岁半女儿挥杆的小身影,我暗想,也许将来成为“母老虎”(女性的高尔夫球名将Tiger Woods)呢!

还值得一提的收获是,神似乎在藉着“周末约会”提醒我:儿女固然可爱,但不可取代丈夫在你心中的位置。

是啊,孩子长大要离家的,只有夫妻才是厮守一生的。神当初造了亚当之后随即就造了夏娃,可见夫妻关系才是所有人类关系的根基。所以,只有当夫妻之间的爱是畅通的、圆满的,那么,流向孩子的爱,才能是畅通的、圆满的。

记忆口袋

一家四口在一起就足够了,还用漂流哪里呢?或者说,在哪里都无关紧要了。

我情不自禁地提起笔来,开始记录平凡的日子。

儿子看我在写,兴趣盎然地要我笔录他的口述日记。原以为,他最喜欢讲述一天做了什么事情,没想到,他最喜欢谈的是他的感受,诸如“妈妈爱爸爸,爸爸爱妈妈,爸爸和妈妈爱哥哥和妹妹,妹妹爱猫咪”。

原来连四岁的孩子都知道,做什么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心里的感受。

二十年后,我也许会忘记他曾送给我一枚钻石戒指,然而那份被爱的感受,永远不会忘记。

在这条异国婚姻的路上,我自喻为在沙滩上捡石子的小女孩——她流连往返,看到圆润可心的小石子,都拾起来放进口袋中珍藏。那一份份感动,一份份欣慰,一份份激情,我都敝帚自珍地藏在了记忆的口袋。

若是能一路捡下去,捡过银婚金婚,人生会多么美好。


注:作者来自广西,曾留学日本,现居美国西雅图。

本专栏与《举目杂志》、《海外校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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