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陈文珊「堕胎伦理的争议」(下)

【作者:张立明健康人生 2007.02.25


(前期提要:关于胚胎是否是人,针对陈文珊「支持堕胎权」的四个论点,提出七点不同的看法,说明「胚胎的伦理地位是一个人」。)

即使退一步假设胎儿道德地位未成定论,仍可参考辅大神学院院长Aldrich神父的譬喻如下:当我们拿着枪在打猎时看到丛林里有东西在动,有可能是一只动物,也有可能是一个人,这时若开枪,有可能打到一只猎物,也有可能打死一个人。在这种状况下是否应该开枪?他认为如果那「可能是一个人」,我们就不应该开枪。任何蓄意杀害一个「可能是人」的存有者,与意图杀人者没有两样;同样原则适用于胎儿。

●须分辨经文那些源自当时社会文化因素,那些是神所设立

最后陈说,「圣经经文内部有其矛盾在,解放的释经拒绝承认在文化上具压迫性、源自男性优越意识的解经及神学诠释有任何权威可言」,这表示她在圣经的诠释上已预设了一个筛选的立场,不论圣经文本的原意与上帝的心意是什么,只要不符合陈的女性主义意见者就拒绝承认。陈似乎假设圣经中男女的次序是父权的意识型态,女性在其中是弱势、边缘人,需要寻求解放。这样的假设需要先受批判反省,因为解经时须先看有那些是经文源自当时社会因素,那些是神所设立的,才能再往下推论。

其实笔者阅读时直觉陈老师是尊重圣经的,她也在书中自认为是基督新教的信徒。当年新教前辈马丁路德与加尔文之所以会与天主教分道扬镳完全是因为尊重圣经,高举圣经为上帝之道,不愿在圣经内容与当时当权的神学主流做任何妥协。

今天陈会走到这一步,笔者以为与自由神学所主张的「圣经错误」有关。当圣经不再是教义与伦理的最高权威,当每个信徒可以不管圣经原意而任意依自己的「新眼光」诠释圣经时,千奇百怪的「神学」跟着出笼并不令人意外;这样何必谈圣经呢?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一套理论,都可拒绝不符自己意识形态的解经,这样圣经不就成了人人为自己说帖背书的橡皮图章?既然不依据圣经,只引用外国争议性学者的理论,则书名定为「神学对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协助受压迫妇女勿忽略上帝透过圣经启示的原则

在亚洲,许多国家的妇女地位卑下,我们应该有妇女神学并实际地支援她们,但这不代表所有妇女神学都可不经批判的接受,其检试的标准仍然在乎圣经。笔者不反对受压迫者的解放,因为这是符合圣经的真理,但我反对有高于圣经的标准。

其实陈一面批判父权对弱势女性的压迫,一面又支持「母权」对无辜弱势胎儿的压迫,这样的立场有其矛盾可议之处。笔者所认知的真正本土传统母亲的形象都是对孩子慈爱与牺牲,陈似乎硬是把世上最伟大的母爱说成是因被父权压迫才如此作,对于所有当母亲的人都是一种近乎亵渎的不敬。

圣经上劝我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在此以沉痛的心情提醒陈老师,在协助受压迫妇女的同时,不要忽略上帝透过圣经启示的原则。若因堕胎书中的理论造成更多基督徒安心堕胎,许多敬虔后代生灵无辜被剪除,恐怕不会是上帝与陈老师乐见的结果。

本专栏与路加传道会网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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