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谁需要?

【作者:Sharon A. Falkenheimer健康人生 2013.11.24


人在病痛的时候,真的想借医师之手结束生命吗?

报章媒体让你误以为正是如此。安乐死的拥护者主张,如果从痛苦死亡和安乐死/医助自杀之间抉择,大多人会选择后者。的确,除了耶稣以外,大概没有人会选择痛苦死亡。

其实,这两种极端的选项存有很深的偏见,痛苦和安乐死/医助自杀并不是唯二面对死亡的方式。更广的选项包括:针对疼痛及其它不适病症进行适当的治疗(所谓的缓和医疗,palliative care)、居家或在医疗设施的安宁照护、甚至施予镇静至完全无意识的麻醉(所谓的临终镇静,terminal sedation)。

前文所述的问题通常意在误导,它提出一个令人反感的选项(即痛苦地死亡)来让另一个选项(安乐死/医助自杀)相对之下尚可接受。不过只要分开考虑,由医师协助死亡就显得不能接受。面对这个可怕的二选一抉择,恐惧可能令当事人作出不道德的决定。这种提问方式是老套的诡计,只提供两个对立的选项,其答案很容易预测。

不论安乐死/医助自杀是不是多数人的选择、合不合乎道德,它在荷兰、比利时、美国奥勒冈州都已经合法化。荷兰是第一个通过合法化的国家,对许多不熟悉该国医疗史的人而言,其中的讽刺早已被遗忘。在纳粹的时代,98%的荷籍医师拒绝遵从德国的命令,不参与纳粹旗下反犹的医师公会,因而失去行医权。如今他们的医疗后辈却领先世界接受并且执行医助自杀!

一如预料,已有许多滥用医助自杀的案例,其证据也越来越充分。包括医师未遵守一项或多项管理医助自杀的规定条例,其中要求(一)病患承受「无法忍受的痛苦」,(二)没有其它替代疗法,(三)有两名医师同意医助自杀的必要,(四)病患有能力要求医助自杀,而非出于忧郁或他人压力,以及(五)所有医助自杀的案例都需呈报政府。最令人担忧的是,尽管病患及家属没有提出要求,有些医师仍然决定执行医助自杀。

虽然如此,近来有一股改变的趋势。最近,荷兰奈梅恩大学的一位教授对一千五百名国内医师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安乐死/医助自杀的风潮正在衰退。归功于安宁疗护和止痛方法的进步,荷兰医师越来越不考虑安乐死/医助自杀。这并不令人惊讶,早在两千多年前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就指出一个重点――医师不论如何都应当照护病人,而非伤害。照护病人的需求当然不包括帮忙置之于死。

在古代,医疗与灵性照护常常同经一人之手(例如能向求助者降祸或降福的巫医),当时「希波克拉底」医学学派原本是少数。医者透过立誓加入希氏学派,誓言的规范之一即禁止向病患下毒(医助自杀的方法之一)。这个誓约后来成为着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原先是向希腊的神只立誓,稍经修改之后,被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医师采用。尽管为了符合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原本的誓约内容已被稀释,希波克拉底誓言仍是西方医学的基础。它和近代奥斯勒医师(Dr. William Osler)较简洁的宣言一致:「照顾病人的秘诀就是关怀病人。」研究证明病患想要的不是安乐死/医助自杀,而是最合宜的止痛、临终照护,并且确知医师不会弃他们于不顾。

安乐死/医助自杀合法化的推动,是医学训练与实践的重大失败。止痛、适宜的缓和医疗、临终安宁照护的普及在近年才被重视,美国医学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等医学机构正致力于确保每位医师皆获得足够的止痛与临终照护训练。即使是最活跃的安乐死/医助自杀拥护者也越来越认同,其合法化所反映的是失败而非解答。哀叹过去欠缺此类照护,并无助于现在的病患,我们只能期望越来越多医事从业人员拒绝安乐死和医助自杀,并开始认同、回归希波克拉底的医疗照护观。

◎本文经生命伦理暨人类尊严中心(CBHD)授权翻译,原文于2005年1月31日刊载

本专栏与路加传道会网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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